人生四大喜,久旱逢甘露,他乡遇故知,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崔维桢完成了两个半,今日终于轮到了金榜题名时。
此时他高中状元,御赐游街,头戴金花乌纱帽,身穿大红蟒袍,手捧钦点皇圣诏,足跨金鞍朱鬃马,前呼后拥,旗鼓开路,欢声雷动,喜炮震天,遍街张灯结彩。到处人山人海,气势非凡,热闹异常。
崔维桢生的俊美异常,所到之处皆有鲜花香囊投掷而下,一个人收到的东西,比榜眼、探花两人加起来还要多,足见他人气之高。
这般俊美又年轻英才的人物,怎么不会引人追捧呢?
簪花游街是雅俗,后头的榜眼、探花和传胪等进士,得到投掷的鲜花时,皆给面子地簪到头上,一些年轻清朗的进士还好,人长得清俊,即便簪上红艳的鲜花也显得风流雅致,但年纪大一点的,就显得滑稽了。
榜眼是个五十岁的老头,脸上的褶子比菊花还要多,满头银发,一副干瘦的模样实在让人难以恭维。
偏偏就数他最兴奋,但凡是丢到他身上的花全都接了,还一一往鬓发上簪,只见他满头的鲜花,不像是榜眼那颗聪明的脑袋瓜,反而是一座移动花架子了。
相比于榜眼的来者不拒,崔维桢显得高冷多了。
不管是哪家闺阁少女丢来的鲜花手帕锦囊,他一概不接,高冷得不行,惹得诸位姑娘小姐伤心叹惋不已,后面的榜眼看不过去了,问了他一声,“崔状元,何不簪花?”
崔维桢不知想到了什么,黑眸闪过一抹笑意,道:“非吾所爱也。”
路边的野花不要采,若是簪了别人的花,某人的醋坛子非得打翻不可。
说曹操曹操到,正想着某人呢,崔维桢就听到一道熟悉的声音,他还以为是自己的错觉,谁知闻声看去时,就看到在茶馆二楼窗边的叶蓁蓁。
今日的叶蓁蓁一身红装,眉眼宛若三月盛开的杏花般娇艳清丽,在乌泱嘈杂的人群中,依然绽放着璀璨的光芒,以至于让他在千千万万的面容中,一眼就看到了她。
此时的她,高兴得像个孩子。
毫无大家闺秀的矜持和端庄,笑容灿烂地朝他挥手呐喊,明明只是一个人,偏偏喊出了千军万马的架势,也不知道她的嗓子能不能受得住。
紧接着,她似是想起了什么,连忙去过玉秀手中的花篮,把里头的杏花尽悉朝崔维桢洒去,崔维桢正好走到茶馆下,不可避免地承受了一番杏花雨的袭击,浓烈的花香扑鼻而来,于是非常不文雅地打了个喷嚏。
崔维桢:“……”
别人都是丢一两朵鲜花,叶蓁蓁倒好,直接丢一篮子——很好,非常地具备叶蓁蓁式风格。
崔维桢哭笑不得,却也非常主动地张手接过投掷而来的杏花,选了开得最好的一枝簪在鬓发上,原本平静如湖水的面容,缓缓起了波澜,薄唇挑起,深邃如潭的眸子染上了笑意和温柔,满满地把窗边的妻子盛在了眼底。
他这么一笑,周围就炸开了锅。
周围的姑娘小姐们惊艳于状元郎寒冰乍破的俊美,又深深地嫉妒上让这块冰山融化的女人,她们实在想象不出,什么样的女人才能配的上这样俊美无俦的男子。
她们循着状元郎异常缠绵的眼神看去,只见一个眉目如画,宛若天仙的少妇正倚窗而笑,她面若春花,目如点漆,笑脸盈盈,宛若牡丹花开,娇俏又清丽,竟是难得一见的美人。
联系坊间传闻,再看崔维桢的神态,那妇人的身份不言而喻。
那应该就是他的妻子叶氏了。
随着丹青笔的名声大盛,满京城的女郎几乎都听闻过叶蓁蓁的名声,知道她擅于制作胭脂和妆笔,就连作画也是一绝,听说她的夫郎、崔状元的须弥画,正是受她独创的素描画启发。
——这等夫妻相得、琴瑟和鸣的动人故事,简直是闺阁少女心目中的爱情佳话,许多未曾见过叶蓁蓁的人,心中总是有几分不服气的,现在见到了真人,终于知道状元郎为何对其情深不悔了。
才华横溢的女子不在少数,但才貌双全的却十分稀缺,叶蓁蓁便是其中一例,有这等珠玉在前,状元郎岂会看上其他胭脂俗粉?
于是,不少怀春少女在见到传说中的情敌后,纷纷郁卒了。
除了激动异常女子,就连在场的一些男子,心中也在嘀咕状元郎的好福气,这样的美人可是不多见呢。
不仅围观群众好奇好奇,就连被围观者——后面年过半百的榜眼老头子也好奇,他一语双关地打趣道:“状元郎,可曾是名花有主了?”
崔维桢轻笑,“然也。”
榜眼顿时大笑,他正是意气风发之时,即便年过半百也如枯木逢春,竟也别有一番阔达的姿态,连满头的鲜花也不可笑了。
状元和榜眼原本就在队列之首,两人也不知是因为什么缘故,勒马闲谈,整条队伍都停滞下来,作为话题中心的叶蓁蓁,也被迫遭受满城百姓的围观,一时有些撑不住。
好在并没有持续多久,崔维桢冲她一笑,嘴唇动了几下,便勒马继续前行,百姓的欢呼声和议论声也随之远去,成了嘈杂而模糊的音色,叶蓁蓁沉寂在方才所见中,神色恍惚,半晌回不过神来。
直到崔大娘叫醒了她,“蓁儿,快回魂,桢哥儿都离开了?”
崔大娘是个年轻貌美的寡妇,这些年已经习惯低调示人,即便出来看儿子跨马游街,也没有公开露面,只是远远地瞧一眼就心满意足了。
现在她最想做的,是回家等儿子回来,再一家人好好庆祝一番呢。
叶蓁蓁从个人思绪中惊醒,耳郭有些红,嘴上嗯嗯地应着,心里却像是揣了只小鹿,砰砰乱跳,却又开心极了。
别人看不清,只有她知道,崔维桢与她说了什么。
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