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呦,这不是莫兄吗?”
李明辉毫无羞耻感,拉起了裤子,站了起来。
看到莫世双手被拷着带到了自己面前,手下这么多把枪的枪口对着他,不禁猖狂的笑了起来。
“哈哈哈,想不到还能够见到你啊。”
“不过现在你在我眼中,跟条狗没有区别,想象不到吧,生死就在我一念之间。”
李明辉笑着紧盯着莫世,很享受这种感觉。
他在永昼时代到来,世界末日生的时候,内心也是无比恐惧。
当初想要跟随军队一起离开,不过并没有资格。曾经家中的钱,父母打通的面子,不再有丝毫帮助。他们的父母,也都不知生死。
最后李明辉与手下一群人就留在了市局中,并且先制人,在与其他少部分留守警局的人火拼后,占领了这里。
虽然大部分武器装备,都被军队和随军离开的人们带走。不过作为市局,还是留下了少部分武器。
现在李明辉手上有十几把抢,三十多人,可谓是兵强马壮。
他竟然开始喜欢这个时代了,这个用武器说话,没有秩序,为所欲为的时代。
“很爽吗?”
“败类!”
李明辉走到了莫世的面前,想要从他脸上找出一丝恐惧,却现这是无用功。
莫世的眼神中只有愤怒,见到毫无人性的愤怒。
尽管在永昼时代,是一个残酷的时代,秩序崩乱,弱肉强食,人性丑恶的舞台。
可看着一群曾经的警察,在警局这个庄严,使命为守护的地方,上演着这样一幕。
那种感觉很痛,莫世的心很痛。
倒在地上,满脸麻木的那个少女,狠狠的揪着他的心。
想象着饱受欺凌的她,莫世再一次明白了力量的重要性。同时他更明白了,没有力量的可悲。
而有了力量有该做些什么?
这个问题,第一次真正的进入了他的脑海中。
然而李明辉听到了莫世的咒骂,暴躁的他令老狗等手下意外。因为这时候李明辉竟没有丝毫的愤怒,相反他笑了。
想想曾经一个在警院,他看不起的人,却处处都压着他一头,令他颜面尽失,沦为笑柄。
追求的一个女生,本以为手到擒来,却没有想到又是他的女友。
想要利用家中财富笼络的人脉,给他下个黑手,却没有想到市局长竟是他的养父。
曾经被打了这么多次脸,可到现在这个人的生死却由他处置。
那些无力的咒骂,在李明辉眼中,就是弱者的哀号,反倒令他开心。试问一下,有什么比这种快感更美妙。
“是啊,我是败类。”
“可你不看看,现在这个什么时代,外面又是什么,明城市是一个被放弃的地方。”
“现在这里,就由我统治!”
“我有枪有人,能够猎杀丧尸,又能够找到物资。你看,她们都愿意做我的奴隶。”
李明辉嘿嘿一笑,对着莫世叫嚣,好似在炫耀他的一切。
在他的心中,他就是明城现在的王,一颗残酷的野心也悄然滋生。
“你看,这还是曾经市台的美女主持呢。”
李明辉抓起了一个“奴隶”的头,莫世也看得很眼熟,知道曾经在电视上见过。
“主人主人,我一直都是你的奴隶。”
这“奴隶”是最为乖巧的一个,很得李明辉欢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