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了又补充道:“嗯,当然也包括主卧。”
“……不用了,谢谢。”
时今还没有傻到把自己卖了都不知道的地步,十分明确地表达了不想留下来的决心,宁愿今晚去酒店和不明生物挤一间屋也不愿意留在这里。
谁知道盛崇司听了这话后,竟破天荒地没有再强迫她什么,反而主动退了一步,说道:“那就再陪我吃一次晚饭吧。”
只可惜时今对于他难得一次的退让无动于衷,并没有正面回答,只是推了推他的肩膀,阻止他的靠近,嫌弃道:“出了一身汗,臭死了,快去洗澡!”
“洗了出来你就不见了。”
“……”
见盛崇司又是一副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模样,时今怀疑他的病是不是还没有完全好,要不然怎么会变得这么黏人,好像恨不得每分每秒都能和她在一起似的。
好几次尝试着坐起来都失败了,她实在是没辙,只好在心底暗自立下个flag,心想这真的是最后一次了,吃完饭就走,最后妥协道:“你放心,在吃完晚饭之前,我是不会偷偷溜走的。”
耍赖成功的人这下终于肯滚去洗澡了。
本来时今是打算将就着冰箱里有的东西,随便做一顿饭出来的,结果冰箱里除了啤酒和矿泉水,什么东西都没有了,就算是想做顿饭也没有办法。
最后她只好依靠强大的外卖解决了晚饭问题,谁知道洗完澡的人得知这个消息后,好像并不是太满意这个决定。
站在他身后的时今胡乱拨了拨他的头发,而后放下了手中的吹风机,看着只说不做还挑三拣四的人,没好气地问道:“那你去买菜么?”
空气沉默了。
见盛崇司不说话了,她还以为他想明白了,却不料吹好头发后,他又突然去卧室拿出了手机,在上面敲敲打打了几下后,晃了晃,说道:“好了。”
“……”
一个人逛超市买菜多没意思啊,更何况盛崇司也不喜欢去人多的地方,本想着如果有时今陪着,那他还能勉勉强强去逛逛,不过现在看来,这种可能性基本为零,所以这件事又只有找人代劳了。
于是半个小时后,听见门铃声响的时今在打开门后又看见了童刚的那张脸。
虽然对方笑得十分真诚,可是她现在只想把门狠狠摔在他的脸上,面无表情地拆穿了他上午的谎话:“不知道你去的外地在哪里,这么快就赶回来了么。”
“啧啧啧,瞧你这话说的,这老板有难,不管多远,我也得第一时间赶过来啊,对吧。”
这一回童刚的演技就自然得多了,好像一点都不为自己拙劣的谎言感到害臊,假装没听懂时今的话,提着大包小包走了进来,还十分懂事地帮她放在了厨房里。
对此,时今只能认命,只想说,有什么样的老板,就有什么样的员工,甚至连脸皮的厚度都是一样一样的。
不过顺利完成任务后,童刚好像也不急着走,就像是参观新人婚房似的,打量起来了四周,一眼就发现屋子里两人的相处好像不太顺利,都在各做各的事,一点都不契合。
所以在察觉到盛崇司不满的目光后,他终于开口说话了,却也不挑明了说,免得最后自己没有台阶下,只是非常委婉地提醒道:“老板,那些菜我买的是三个人的量。”
“嗯。”坐在沙发上的盛崇司意味不明地应了一声,当然听懂了他这话是什么意思,但是并不打算顺着他的话说,“把你那份拿出来,滚回家吃。”
“……”呵呵,真不愧是他的好!老!板!
一片苦心就这样被糟蹋,童刚打算今年劳动节的时候自费送他一面锦旗,却又听见时今的声音从厨房传来,说道:“威尔刚,你也留下一起吃吧。”
一听这话,他立马看着拿着锅铲站在厨房门口的人,心想这世间还是有真情存在的,二话不说就答应了:“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时今当然不是因为可怜他才邀请他一起吃晚饭,只不过是想尽量减少和盛崇司独处的时间,再说了,反正吃饭的时候人多点又不是什么坏事,总比冷冷清清的好。
她头一次这么感谢童刚的存在,却在收回视线的时候对上了一道目光,清清淡淡的就像是一壶温白开,倒是没有掺杂太多情绪,但她还是从中看出了一点点的委屈,就像是她对他做了什么很过分的事似的。
意志薄弱的时今真是拿这样的他没有一点办法,生怕自己下一秒就改变了主意,把童刚从这个家里赶出去,于是立马拉上了厨房的门,隔绝了他的视线。
只可惜空气安静了还没一分钟,门就再次被拉开了,她回头一看,发现果然又是盛崇司后,不解地望着他,不知道这个从来不进厨房的人进来干什么。
洗完澡后的人神清气爽,半干的头发在橙黄的灯光下散发着温柔的光泽,就像是求抚摸的大狗狗,看见她脸上的不解后,一脸坦荡荡地睁眼说瞎话:“客厅里空气不好。”
时今假装信了他的鬼话,举起手中的菜刀,威胁道:“就在那里站着,不准靠过来半步。”
“……”
然而盛崇司如果真有这么听话的话,就不是盛崇司了,所以她也只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他不做什么过分的事就好,专心收拾着食材。
虽然她不知道一个感冒的人为什么要选择吃火锅,可不得不承认的是,在大冬天里吃热乎乎的火锅确实是一件再幸福不过的事了,而且做起来也简单,所有的东西都是现成的,只需要稍微处理一下就好了。h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