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时经纬追上之后,迟颜整个人都被他猛得搂进了怀里。
那样宽阔的胸膛和坚硬的手臂,像个巨大的牢笼,把她罩在里面,锁得严严实实,完全无法挣脱。
但牢笼,又何尝不是一个安全宁静的港湾?
他任她哭,任她用眼泪和鼻涕把他那身几万块的西装蹭得乱七八糟,任她对着自己的胳膊和前胸又抓又咬。最后,逼急了,她甚至开始拿头去撞。时经纬心疼的要命,却又暗自庆幸此时此刻自己正陪在她的身边,因为撞他的胸总好过让她自己去撞墙。起码撞胸不会真疼,起码有他看着她,抱着她,保护她。
迟颜絮絮叨叨把那场车祸的始末全都讲了出来,她憋了太久,好累好累,早已经精疲力竭。有些过去的事,每每回想一遍,都是提着把刀,在自己的心头做一次痛苦的凌迟,像是在一下一下的刺,刺进去之后还要再□,□还要再继续刺……周而复始,无休无止。
“我来干什么!就让隋凌云去死好了!从我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我就想让他去死!那11万花到只剩下两千块的时候,我跑去隋家,想要放下尊严向他们要钱,我站在别墅的墙壁外面,踮着脚,从蔷薇花的缝隙间望进去。那天,隋家正好在摆隋凌云的满月酒,院子里来了好多好多客人,我看到他被我妈抱在怀里,面前放着一个三层的大蛋糕,餐桌上摆着各种各样琳琅满目的食物和鸡尾酒,所有人都在为他鼓掌。他咯咯得笑着,一点儿都不认生,一点儿都不害怕,他那么天真,那么可爱,那么幸福,幸福得我恨不得冲进去杀了他!我当时只有13岁……我爸腿上每安进去一个进口的钉子就要花去几万块钱,我已经连续一个月每天只能吃一个菜包子了,爬楼梯只要超过三层两条腿就开始打晃……邻居家的小男孩骂我爸是死瘸子,老婆跟人跑了,只能在家哭,没本事,头上顶着个绿帽子,可以站在路口给人当活体交通灯……我为什么要来!他们全家都应该去死!所有姓隋的都应该去死!”
时经纬有些慌了。
一直以来,他等待以及期盼的,或许就是一个彼此交心,坦诚以待,真心相爱的时刻。
是现在。她把内心深处最大也最不堪的秘密全部向他倾吐了出来,没有一丝一毫的保留。
表面那么坚硬强大的外壳,保护着内里早就已经溃烂而且流血不止的内心。
他一直觉得自己很强大,无所不能。依靠自己,依靠家庭,无论是在学生时代还是商场之上,都嫌少遇到真正的阻碍和挫败。可是现在,他却束手无策。他想要治愈怀里的人,想要怜惜她,呵护她,可是却发现自己的力量渺小到不值一提。除了一个乏善可陈的拥抱,他甚至什么都做不了。
作者有话要说:其实我觉得,迟颜比夜岚还要惨。
所以她坚强得不像个女人,文章开头的时候,被时经纬占了便宜,一般女生大概都会害怕,惶恐,甚至仇恨,她却很淡然,甚至不忘甩下钱,狠狠的羞辱回来。
因为这些,跟她过去经历的比起来,实在是不值一提。
这段回忆,也和迟颜与钟源的相识呼应了。
两个同样绝望却还只是孩子的人,惺惺相惜,在少年时一起做过很多疯狂的事,也扶持着对方,走出了那些满是伤痛的过去。
☆、第三十一章:
其实迟颜倒不是真的崩溃了,她只是需要一个出口,将闷在心里这么多年的委屈、仇恨、恐惧以及矛盾统统喷涌发泄出来。
要崩溃,还不早就崩溃了,何必等到今天?
当年她只是十二、三的年纪,困境就在眼前,重重压力,步步紧逼,几乎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她都没倒下去,咬着牙也熬过来了,那些挣钱的方式,现在回想起来危险得就像是在悬崖上走钢丝,但她胆儿大心又细,一颗七窍玲珑心,有惊无险的硬是没从那根儿细钢丝上掉入脚底下的万丈深渊里头去。
其实,她在酒吧、迪厅混夜场,调酒,跳舞,做DJ,或者跟着那么一帮有钱没处儿烧的疯子在郊区的盘山公路上飙车的时候,见过不少跟她差不多的小姑娘,刚踏进来的时候,大家都是一张白纸,渐渐的,就都变了味儿。她们都称不上是“近墨”了,那是天天搁墨汁儿里泡澡,哪还能有个白净的?最后不知不觉间,也就‘人不人鬼不鬼’了,往往是一天奢靡之后回到家,照照镜子的时候都不一定能认出镜中人是自己。像她这样能全身而退的,实在是少得可怜。所以,在时过境迁之后,她如果还后反劲儿的玩崩溃,也就真有点幼稚和可笑了。
迟颜的哭声渐渐弱了下去,眼泪也止得差不多了,但是面子却有点儿挂不住,于是埋在时经纬的胸前,别别扭扭的咬着嘴唇,不肯抬头也不肯说话,像个把头埋在沙子里的鸵鸟儿,甭提有多怂多可笑了。
时经纬揉揉她汗涔涔的额头,上面有几缕湿哒哒的刘海随意的趴着,显得有些凌乱。他声音低沉,略带宠溺:“颜颜,你要是真不想去,我就带你走,咱今儿就疯他个一晚上,让这些不开心的事统统见阎王去。可如果你还是想去面对他们,我就陪你一起,好不好?”
迟颜慢悠悠把脸挨着时经纬的胸口,轻轻蹭了蹭,鼻音浓重,听上去囔囔的:“你觉得我是该去还是不该去?”
“如果是我,一定会去,配型成功的几率本来就低,反正就算去试试,十之□也配不上。”
“那要是配上了呢?”迟颜从时经纬的怀里抬起了头,鼻梁上的一小块皮肤微微一皱,睫毛浓密纤长,湿漉漉的挂着泪,像是迷途中的小鹿。
“配上了就献吧,说明这是天意。”
“你什么时候说话也这么不讲科学根据了!”
“其实,你比你自己想象得要善良,没必要一直纠结在过去的事情里,为了恨而恨,最后生生把自己逼成了一个连你自己都讨厌的人。”时经纬轻轻在迟颜的嘴唇上摩挲和舔舐着,那样温柔的爱抚,不带丝毫的欲念,只有心疼和怜惜,“我对你,一开始也只是觉得特别,很有挑战性,才想要尝尝,满足自己的猎奇心理。后来真正让我对你上了心,就是你那次突然从车上冲下去救人的那一刻。宝贝儿,你不知道那时候你有多勇敢,多耀眼,我从来没见过那么美的人……”
迟颜脸一红,挥起拳头绵绵软软的砸在时经纬的心口上,语气很冲,其实只是掩饰心中蔓延开来的甜蜜与动容:“你好好说话行不行,真是没个正经……”
“你的第一感觉是‘来’,而且已经走到门口了,就去看看吧。”
迟颜发现自己竟然被时经纬这样软磨硬泡的给说动了,跟洗了脑似的,只知道听之任之的点头。
好在,走廊里只有凌素素一个人,隋光华不在,隋光耀也不在。她不需要绷起脑子里的那根名为“理智”的弦,对在她心中几乎可以称得上是“仇人”的这对兄弟粉饰太平。
迟颜透过房门的一小块玻璃往病房里面望进去,看到医生们正七手八脚的抢救着,面色沉重,空气紧张。
凌素素脂粉未施,眼睛哭得又红又肿。迟颜的脚步不知不觉的放轻了些,连她自己都不知道是怕吵到谁。她听到自己哑声问道:“隋凌云怎么样了?”
这一刻的揪心和悲伤,是骗不了人的,就如同血缘这种东西一样。凌素素冷血,隋光华和她不共戴天,但这却无法改变她和隋凌云的身上流着一半相同血液的事实。
凌素素抬起头,看到迟颜,眸中原本的荒凉与绝望中,有惊喜瞬时炸开。但当她看到迟颜旁边的时经纬时,那一抹惊喜,又转化为了惊讶,以及忧虑。
迟颜又问道:“他怎么样了?”
“白细胞淤积,正在抢救。”凌素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