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到梳妆台前拿起那只表面朝下的表。我把玻璃蒙子往台角上一磕,用手把碎玻璃渣接住,把它们放在烟灰缸里,把表针拧下来也扔进了烟灰缸③。表还在滴嗒滴嗒地走。我把表翻过来,空白表面后面那些小齿轮还在卡嚓卡嚓地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变化。耶稣在加利利海海面上行走④,华盛顿从来不说谎⑤。父亲从圣路易博览会给杰生买回来过一只表链上挂的小
③昆丁对时间特别敏感,但不想感觉到时间的存在,所以把表砸了。
④见《圣经·马太福音》第十四章第二十五节。
⑤美国民间流传关于乔治·华盛顿小时候的故事,说他从不说谎,宁愿受父亲责罚也要向父亲承认是自己砍了家里的樱桃树。玩意儿,那是一副小观剧镜,你眯起一只眼睛往里瞧,可以看见一座摩天楼,一架细如蛛丝的游戏转轮,还有针尖大的尼亚加拉瀑布。表面上有一滩红迹。我一看到它,我的大拇指才开始觉得刺痛。我放下表,走进施里夫的房间,在伤口上抹了点碘酒。我用毛巾把表壳内缘的玻璃碎屑清了出来。
我取出两套换洗的内衣裤,又拿了袜子、衬衫、硬领和领带,放进皮箱。除了一套新西服、一套旧西服、两双皮鞋、两顶帽子还有我那些书以外,我把我所有的东西都装进了箱子。我把书报到起坐室,把它们掇在桌子上,这里面有我从家里带来的书也有父亲说从前人们根据一个人的藏书来判断他是不是上等人;今天,人们根据他借了哪些书不还来判断接着我锁上箱子,在上面写上地址①。这时响起了报刻的钟声。我停下手里的活儿侧耳倾听,直到钟声消失。
①昆丁准备自杀。他把东西装进箱子,以便让别人以后带给他的家人。
我洗了个澡,刮了胡子。水使我的手指又有些刺痛,因此我重新涂了些碘酒,我穿上那套新西服,把表放进衣袋,把另外那套西服、袖钮等杂物以及剃刀、牙刷等等放进我的手提包。我用一张纸把皮箱钥匙包上,放进一只信封,外面写上父亲的地址。我写了两张简短的字条,把它们分别封进信封。
阴影还没有完全从门前的台阶上消失。我在门里边停住脚步,观察着阴影的移动。它以几乎察觉不出的速度移动着,一点点爬进门口,把阴影逼口到门里边来。只不过等我听到时她已经在奔跑了①。在镜子里只见她一溜烟地跑了过去,我简直莫名其妙。跑得真快,她的裙裾卷住在手臂上,她象一朵花似地飞出镜子,她那长长的百纱打着旋曳在后百泛山了白光她的鞋跟咯嗒嗒地发出清脆的响声一只手紧紧地把新娘礼服攥在胸前,一溜烟地跑出了镜子玫瑰玫瑰的香味那声音响彻在伊甸园的上空。接着她跑下门廊我就再也听不见她的鞋跟响然后在月光底下她象是一朵云彩,那团面纱泛出的白光在草地上飘过,一直朝吼叫声跑去。她狂奔,衣服都拖在后面,她擦紧她的新婚礼服,一直朝吼叫声跑去、在那儿,T.P.在露水里大声说沙示水真好喝班吉却在木箱下大声吼叫。父亲在他流汗的胸前穿了一副V字形的银护胸②。
①②昆丁脑子里浮现出凯蒂结婚那天的情景。班吉本能地感觉到凯蒂即将离开他,便在门外木箱下大声吼叫起来。挚爱班吉的凯蒂听到后不顾一切地朝班吉奔去安慰他。
②意思是:穿着大礼眼与白硬衬衣的父亲也气喘吁吁地跟着跑到了班吉眼前。
施里夫说①,“怎么,你还没有……你这是去参加婚礼呢还是去守灵?”
①回到“现在”,施里夫从小教堂回来了。
“我刚才起不来,”我说。
“你穿得这么整齐当然来不及了。这是怎么回事?你以为今天是星期天吗?”
“我想,不见得因为我穿了一次新衣服,警察就会把我逮起来吧。”我说。
“你说到哪儿去了,我指的是老在学校广场上溜达的那些学生①。你是不是也变得自高自大,都不愿去上课了?”
①指波士顿,哈佛大学在离波上顿三英里的坎布里奇。
“我先得去吃点东西。”门口台阶上的阴影已经不见了。我走到阳光下,又找到自己的影子了,我赶在我影子的紧前头,走下一级级台阶。报半小时的钟声打响了。接着钟声不再响了,在空中消失了。
“执事”①也不在邮局小我在两个信封上都贴了邮票,把给我父亲的那封扔进邮箱,给施里夫的那封揣进衣服里面的口袋,这时候我想起我上一次是在哪儿见到执事的了。那是在阵亡将士纪念日②,他穿了一套C·A·R③的制眼,走在游行队伍里。如果你有耐心在任何一个街角多等些时候,你总会见到他出现在这个或那个游行队伍里。再前一次是在哥伦布或是加里波蒂或是某某人诞辰的那一天。他走在“清道夫”的行列里,戴着一顶烟囱似的大礼帽,拿着一面两英寸长的意大利国旗,抽着一支雪茄。在他周围都是一把把竖起的扫帚和铲子。不过,最后的一次游行肯定是穿着C·A·R·制服的那次,因为施里夫当时说。
①一个老黑人,他经常替哈佛学生办些杂事。昆丁在宿舍里留下的衣物是打算送给他的。
②每年的5月30日,为美国的法定节日。
③C·A·R·……“共和国大军”,内战时期对北军的称呼。
“嘿,瞧那老黑鬼,瞧你爷爷当初是怎样虐待黑奴的。”
“是啊,”我说,“因此他现在才可以一天接连一天地游行啦。要不是我爷爷,他还得象白人那样苦苦干活呢。”
我在哪儿都没有见到他。不过,即使是一个正正经经干活的黑人,也从来不会在你想找他的时候找到他的,更不要说是一个揩国家油吃闲饭的黑人了。一辆电车开了过来。我乘车进城。来到“派克饭店”,吃了一顿丰盛的早饭。就在我吃饭时我听到钟敲响了。不过我想一个人至少得过一个钟点才会搞不清楚现在是几点钟,人类进入机械计时的进程比历史本身还要长呢。吃完早饭,我买了一支雪茄。柜台上的姑娘说五角钱一支的那种最好,我就买了支五角的,我点着了烟来到街上。我停住脚步,一连吸了几口烟,接着我把烟拿在手里,继续向街角走去。我经过一家珠宝钟表店,可是我及时地把脸转了开去,到了街角,两个擦皮鞋的跟我纠缠不清,一边一个,叽叽喳喳,象乌鸦一样,我把雪茄给了其中的一个,给了另一个一只五分的镍币。他们就放过了我。拿到雪茄的那个要把它卖给另外的那个,想要那个镍市。
天上有一只时钟,高高的在太阳那儿。我想到了不知怎么的当你不愿意做某件事时,你的身体却会乘你不备,哄骗你去做。我能觉出我后脖颈上肌肉在牵动,接着我又听到那只表在我口袋里发出的嘀嗒声了,片刻之后,我把所有的声音都排除掉,只剩下我口袋里那只表的嘀嗒声。我转过身来往回走,来到那个橱窗前。钟表店老板伏在橱窗里一张桌子上修表。他的头有些秃了。他一只眼睛上戴着一个放大镜……那是嵌在他眼眶里的一只金属筒。我走进店堂。
店里充满了各种各样的啼踏声,就象九月草地里的一片蛐蛐儿的鸣叫声,我能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