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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差馆诡事 第六章 英勇无味神探(第1页)

悍匪连续开枪时,还不时用手榴弹投掷到探员附近,第一枚手榴弹没有爆炸,幸好是枚哑弹,没有人受伤,这时伙计们已经被逼迫到退离6层,开始从楼梯往下撤,部分伙计已经撤退到街上。第二枚手榴弹被投掷到利得街上的一辆停靠在路边的货车底部,发生爆炸,四名伙计立刻被气浪和爆炸碎片击伤,警员迅速请求总台支援。匪徒还在持续开枪,火力凶猛,这时当时隶属于东九龙总区重案组第二队的陈思祺高级督察眼见情况危急,奋不顾身扑向悍匪,徒手撞倒一名匪徒,由于倒地后近距离无法开枪,两人在地上搏斗纠缠,就在他几乎将这名匪徒制伏的时候,另外一名悍匪看见同党要被制伏,转身用腰间短枪向陈思祺的头部近距离轰了一枪,然后手拉该名同党拔足逃跑。中枪后陈思祺应声倒地,同僚看见后,边躲避子弹边将陈思祺拖到该幢唐楼地下室旁的一间五金收买店内。

陈思祺高级督察倒下后,警方现场指挥官岳诚和其他警员用手中的点三八和老式左轮、雷明顿霰弹不停朝逃离的悍匪点射,只有一个匪徒腿部擦伤。匪徒不慌不忙,半蹲举枪,姿势专业,沉着冷静,子弹连发,打中多名警员,幸好他们都穿了避弹衣,胸口中枪的警员基本都是肋骨骨折疼昏过去,其他部分探员手臂和腿部中枪,卧倒在地无法还击。部分持有霰弹枪的探员,子弹集中射击匪徒躲避的汽车,碎片击伤悍匪,但无太大影响,继续逃跑。途中,悍匪也用雷明顿霰弹枪还击警员,击中多辆路边停靠的车辆,发生爆炸,浓烟四起。

据后来口供,五金收买店的老板娘许太回忆当时情景仍然是心有余悸:当时听到砰砰的枪击声后,吓得连门都没来得及关,突然听到爆炸声,她就双手抱头躲在屋内的墙角,首先进入她的店铺躲避的是一位洋人警官,过了一会儿,这名警官又冲了出去,还拖了一名中了枪的人进来,事后才知道,被拖进来的就是中枪后的无味神探陈思祺,当时他头部满是鲜血,已经不知道死活。

四名悍匪逃到角祥街时,劫持了一辆没有客人的专线小巴,小巴司机被机枪一阵狂扫到侧面车窗玻璃后直接吓傻,然后被枪指着头部恐吓下车。匪徒上了小巴后,竟然逆向行车,刚好两辆私家轿车迎面驾驶来,与被骑劫小巴相撞,悍匪怒气冲天,打开小巴车门向其中一辆私家车投掷了手榴弹。当时私家车主和上面的乘客反应迅速,连滚带爬出了车,随即就是一声巨响,汽车被炸得焦黑一片,然后开始燃烧,爆炸激起的碎片四射,又伤及多名路人和警察,其中一名路人,32岁的药店老板被流弹直接击中胸口,子弹贯穿胸部而过,药店老板当时就倒地。小巴车继续发动后又向大全街逃走,再与两车相撞,悍匪下车后,用枪扫射其中一辆被撞车辆BMW,事后检查被枪扫射的车辆,弹孔多达20个,宝马车都被打成“汗血宝马”了,可想当时匪徒的火力和枪械装备。悍匪在大角咀道又劫持了一辆红色的士,向深水埗方向逃去,警方驾驶多辆车紧贴贼车,不过悍匪在车上回头扫射警车,不断扔手榴弹,引起路上大面积爆炸,警方与其保持一定距离。结果被骑劫的的士逃到顺宁道街市附近,又与一辆客货车刮蹭,被客货车阻挡停滞不前,悍匪命令客货车司机下车,然后再登上客货车,道路被手榴弹爆炸而封闭,警车被的士车阻挡无法继续追捕,悍匪驾驶客货车逃去无踪。

警方在被丢弃的骑劫的士上发现避弹衣、手榴弹和十多发雷明顿子弹,这辆客货车也在随后被发现,丢弃在广成街与永康街交界处。这次枪击追逐战中,共有17名警民受伤,除陈思祺外,现场警方指挥官岳诚等5名警务人员及12名路人亦中枪受伤,初步估计歹徒和警方共发射400余发子弹,40多枚霰弹,多枚手榴弹,造成的车辆、房屋、公共设施损毁不计其数。警方高层对悍匪在闹市开枪、投掷手榴弹的严重罪行表示高度重视,并加大力度强化警员武器装备。在25日清晨,又收到情报,嫌疑人有可能在基隆街方向。

警方派出SDU飞虎队在全港10多处地点进行搜查,在基隆街的三个单位,飞虎队用催泪弹和震眩弹攻进单位,拘捕10多名男女,又在角祥街一单位起获大批军火。在26日,水警在流浮山后海湾截获部分潜逃的匪徒,警方在元朗一处地方抓到匪徒的朋友,起获多枚手榴弹、避弹衣和一支AK-47。基本案犯都已经抓到,就差已逃出香港境内的匪首冯伟汉。警方经过跨区合作和不懈努力,在5月下旬,和内地公安一起在深圳把悍匪匪首冯伟汉抓获,至此全部匪徒落网,连日来的追捕工夫没有白费,大贼集团最终被瓦解。

后来跟很多前辈聊过这个案子,有的老差讲,当日开始时没有避弹衣,是总台收到支援求救radio后,RCUKE(东九龙总区重案组)送来了补给避弹衣,如果很多人不穿避弹衣早都死了,太多警员中枪了,回忆起来还是很后怕,而且当天是红车比救护的白车(指救护车)要早到。也有人讲,当时匪徒火力太猛,从6层退到楼下街上时,有人想把楼梯的闸口关上,防止歹徒冲到街上造成更大伤亡,但是悍匪隔着楼层开枪,警员没有来得及关上。

当时是因为火力强大,有警员从楼梯上直接撤退,看见有人顺手将楼下铁闸关上,陈思祺出不来导致被枪击。经历过的伙计说实际上是无味神探为了防止匪徒冲到街上,在闸口顶住火力反击,继而被匪徒击伤,最后被伙计放在路边杂物堆里,脱下他的避弹衣自己穿,然后继续追赶匪徒,耽误很久才把陈送上白色救护车,不过头部中枪不死真是奇迹,后来陈思祺成了警队的骄傲和很多人的偶像。警署内的海哥当年经历过事件,但是也不是枪战现场,不过是做SupportTeam(支援小组),枪战时不在场,具体情况也没有见识到,后来是负责角祥街那个手榴弹现场,像极了战争后的残垣。加上歹徒训练有素,好多都是退伍军人,心狠手辣,而且开始时候警员都没有避弹衣,没能占据有利射击位置。射击位置特别重要,警察躲在车或掩体后面,只有手伸出来开枪,命中率不高,匪徒的武器也强大得多,手榴弹一扔就是半径15米都伤亡,飞虎队又没有赶到。利德街一役之前,RCUKE每四个人只有一件避弹衣,谁穿谁就冲在前面打头阵,如果是大型Operation(行动)就向EUKE(东九龙冲锋队)及ASU(机场特警队)借,后来特殊情况都是人人都发避弹衣了。EU的避弹衣,重达几十磅,行动不方便,现在都换了更先进和轻便的避弹衣。

陈思祺较早前便上禀高院,认为岳诚指挥不当,导致其中枪及出现许多后遗症,向前警务处长及岳诚索偿,但最终败诉,后又上诉,法官更指他抗命受伤,属于咎由自取。最终在2006年3月获香港高等法院上诉庭推翻原判,裁定警方在行动中疏忽,须向陈思祺赔偿145万元。上诉庭的书面判词表示,警方在行动中有疏忽,因为证据显示,退休总警司潘雅士在搜捕涉案单位的行动前已知道案件与日前周生生械劫案有关,单位内的匪徒可能怀有重型枪械,但有关消息最终未有传达至下级,而被派往负责行动的人手和装备,明显不足以对付匪徒,故裁定警方疏忽。另外,原审法官裁定陈思祺在撤离搜捕的单位时,违抗命令自行撬开大厦闸门,受伤可谓“咎由自取”,上诉庭推翻了这一裁决。上诉庭法官张泽佑认为,陈思祺当时询问岳诚为何闸门关上时,并未获得回应,岳诚并无发出任何指令。陈作为带领12名下属的队长,当时关心下属可能会被困在大厦内被持有强力武器的匪徒狙击,试图撬开大闸的行为,是为了营救下属,是合理及可预期的行为。法官认为,可能有人认为陈思祺的英勇行为是出于英雄主义,但他相信英雄主义当时在陈思祺的脑海中是最后才想到的事情。

而当时被流弹击伤的路人大难不死,那名被子弹贯穿胸部没有死的药店老板郑振辉,获得暴力及执法伤亡赔偿委员会的赔偿,在2005年9月,暴力及执法伤亡赔偿委员会对受害人获暴力及执法伤亡赔偿基金批出243万元的总赔偿。该案就是包括无味神探陈思祺等17名警民中枪或被手榴弹炸伤案件,给了大家一定的补偿。结果命运有意思的是,获得赔偿的被子弹贯穿胸部没有死的药店老板郑振辉,在2008年6月与妻子陈雅霜隐瞒3个物业高达800万元资产,骗取港府综合援助达49万,被判违反法律已经获刑,进了监狱,大难不死,不守法纪一样没有后福。

关于各种案件中受伤的人员及车辆等赔偿问题,由港府的暴力及执法伤亡赔偿委员会负责。暴力及执法伤亡赔偿委员会在每年平均接获500~600宗暴力伤亡赔偿申请,每年申请个案升跌幅度不超过10%。该等暴力伤亡赔偿申请个案中,与袭击或伤人有关者占450宗左右;与抢劫、盗窃或爆窃有关者占10%;与凶杀、谋杀或误杀有关的占3%;与高空堕物有关的占2%;与强奸或性侵犯有关的占1%。社署每年从警方转介的申请个案占70%;由受害人或其家属直接申请者占25%;因应委员会的外展服务而提出申请的则有15%左右,总之有法可依,有正当理由则赔。

而这次震惊全港的警匪枪战大场面被连续报道,港民关注最后案情,最终有个圆满结局,除了无味神探身体恢复后还影响正常生活,其他受伤警民都已恢复健康。而多家电影公司也不放过这个机会,随后多年里根据枪战场面拍出很多电影,媒体的大肆宣传从负面来讲,也为黑帮或犯罪分子提供了借鉴,青少年也会觉得悍匪很“酷”,而丝毫不考虑普通民众的安危。不管怎样,可能悍匪一时火力凶猛,但是,邪恶是永远战胜不了正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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