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餐时间,安迪眼睛瞪得大大的。
在他面前,是一张巨大的餐桌,桌上有着三根烤得金黄的羔羊腿,一锅土豆浓汤,一碟黄油块和数个烤面包,一盘洗的很干净的生胡萝卜,以及一杯牛奶!
居然还有一桶苦麦酒!
他咽了下口水,心想要是杰克知道有这种晚餐,估计哭着求着来做工具人了。别说这辈子是个农奴,上辈子还是个人的时候,都没有吃过这种丰盛的晚餐!
弗兰克和他的面前,分别摆着一套精致的银色餐具,还有一块小围裙和条冒着热气的毛巾。
弗兰克笑眯眯地说道:“请尽情享用晚餐吧,充足的营养有利于血脉力量的觉醒,说不定你以后还会成为一名骑士呢!”
安迪眼睛亮起,就要拿起桌边的热毛巾擦擦满是污垢的手,但他敏锐地感觉到对面,有一双眼睛在观察着自己,眼神中好似带着审视与紧张。
他忽然记起来,自己是一个农奴,自己正在神的教堂里面,自己正在面对一个会神术的牧师,他还接触过疑似被魔鬼诅咒的书籍!
不能大意,我只是一个农奴,我要时刻记住自己的人设,而农奴不可能在这种丰盛的晚餐前面,还能保持住冷静去擦干净自己的手,他们也没有卫生意识!
不过该有的礼貌和敬畏还是不能少的,这能博取牧师的好感。
安迪双手合十,慌乱地画了个祈祷礼,说道:“感谢主的恩赐。”
然后他用渴望的眼神看着弗兰克,继续说:“尊敬的牧师大人,晚餐前是这样做祈祷吗?我能开始吃了吗?”
弗兰克轻笑一声,用温和地语气鼓励道:“孩子,主不会怪罪任何一个尊敬祂的人,开始吃吧。”
说罢,他给自己倒上一杯麦酒,自顾自地喝了起来。
安迪得到允许,直接用黑漆漆的手抓向烤羊腿,开始吃得满嘴流油。
呜呜呜!这个羊腿实在太香了,不但外焦里嫩,在嫩肉的上面,居然还有一层薄薄的半凝固状的油脂,吃起来汁水十足。他故意掰开脆皮,开始舔舐那层油脂,毕竟在物资匮乏且每日都有高强度的体力劳动的农奴生活中,他们显然更加下意识的喜欢能持久饱腹的油脂。
安迪感觉自己好像是一个久在异乡流浪的孩子,终于在这里品尝了一颗带有故乡善意的糖,即使那人依然抱有一丝怀疑和审视。
“慢点吃孩子,喝一杯麦酒润润嗓子。”弗兰克来到他的旁边,倒上满满一杯苦麦酒。
安迪也不拒绝,端起来就是吨吨吨,然后努力挤出几分舌头,哈着气说:“好苦,好辣啊!”
卧槽!这酒的度数真不低,根本不像是未经蒸馏的粮食发酵酒,只是一杯他就感觉有点晕乎乎的了。
“哈哈哈!”弗兰克大声笑道:“这可是莫里斯爵士多年的珍藏,他自己都是在节日里才舍得喝!”
说罢,他又将酒桶抱起,扒开橡木软塞,倒满了一杯麦酒,然后将杯子推到安迪面前。
之后不知道又喝了多少杯酒,安迪和弗兰克都已经摇摇欲坠了。
他打了一个饱嗝,拍着安迪的肩膀问道:“安迪,你有姓氏吗?”
“像你这种身体素质,比一般常年训练的贵族子嗣都要出色了。”
安迪茫然地摇摇头:“我从小就在这里长大,只知道自己叫做安迪,其他都不知道了。”
弗兰克灌了自己一杯酒,然后大着舌头,好奇地问道:“那你的名字怎么拼写啊,沾点水写在桌面看看,说不定我认识你的父母呢!”
“这样啊,那我想想。”安迪将手指伸进嘴里,正要拿出来,忽然心中一颤。
他发现,自己,居然不识字!
不是不认识汉字和英语,而是不认识这个世界的奇怪文字!
他也不能认识!
然后,他挤出一丝难看的微笑,带着羞愧低头说道:“尊敬的牧师大人,我不识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