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拉开窗帘、推开窗户。微风吹来,一阵清新、幽香、淡雅的泥土气息迎面而来。昨晚的一场大雨带走了夏日的燥热,迎来秋天的凉爽。
夏末初秋的交际处,草儿还是绿油青翠的,树叶还是茂盛浓密的,遍地的野花灿烂多姿,一切沐浴着清晨的曙光,在风中摇弋、轻摆,仿佛少女的轻歌曼舞,楚楚动人。
这么好的天气,小可姑娘突然想出去踏青。听说,踏青是个十分文艺范儿的活动。
山花烂漫,蝴蝶纷飞,娇俏女子花中戏……越想,小可就越羡慕。她还从来没去郊游过呢,今天正是好机会。
小可跑去找侯小爷,“志铭哥,快起来。”
“干嘛啊?”侯小爷闭着眼睛,声音有气无力,显然是没睡醒。
小可一边给他找衣服,一边激动的道:“我们去踏青。”
侯小爷懒懒的翻过身,将脸埋在软绵绵的枕头里,闷闷的声音传出,“现在是夏末,踏青那是春天干得事。宝贝啊,你要是想踏青,我们明年春天……”
声音越来越小,最后就听到重重的呼吸声,还夹着点点鼾声。
又睡过去了!
小可气得将衣服全扔他脑袋上,“不行,不行,今天一定要去踏青,今天一定要去踏青。”拿着被子的一角就开始扯,没扯两下,侯小爷那光裸裸的身体就暴露在空气中了。
侯小爷也不小气,就大大方方的给她看,翻过身又继续睡,嘴里还嘟哝着,“心肝儿啊,宝贝儿啊,你就饶了我吧。啊?我实在困得不行了,就让我再睡睡,再睡睡,等我睡醒了就陪你去……”鼾声又传出来了。
“不去就不去,我自己去。”
小可换了衣服,刚要出门,突然想到什么,又走回去。
侯小爷半梦半醒之间,听到房间内就像打仗似的‘彭彭’响声,一把拉过被子将整个人都蒙起来,恨得牙痒痒,真想一把掐死她!
“宝贝儿啊,你又干嘛啊~”声音很是无力又无奈。
小可姑娘在屋子里上蹿下跳,翻箱倒柜,忙的都找不到北了。逮着空挡应了侯小爷一声,“找钱!”
她囊中羞涩啊,连坐公交车的钱都没有,要出去,自然要把钱准备好。
侯小爷蹙着眉头,将脸死死的埋在枕头下,双手堵住耳朵,想要阻隔那该死的噪音进入,“在衣柜上方,那个白色衣服的荷包里。”
有了侯小爷的指引,小可很快就找到了,伸手一摸,摸出一张卡来。小可喜滋滋的将银行卡放包里,她知道密码,所以不用问,拿着卡直接踏着轻快的步子出了门。在门关上的瞬间,侯小爷大松口气,谢天谢地,他终于可以睡一个好觉了!
小可一出门就像刘姥姥进大观园似的,到处张望,说起来,这还是她第一次一个人逛街呢。看看身上的宽大t血衫,是侯小爷的,还是先买几件像样的衣服再说。昨天本来去买衣服的,可惜被那个不要脸的丑女人给破坏了。
小可一边走一边笑,美滋滋的摸摸荷包里的银行卡,想买什么就买什么,还没人拦住,这日子过得就是舒坦。比起那三年,简直就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小可直接到了个大商场,那商场,三年前小少带她去过,里面挺好的,衣食住行,什么都有。
进去的时候,小可只顾着看两边的摆设物,和迎面走来的人碰个正着。小可一时不防,差点被撞倒在地,也幸得她身手还行,才稳住身形。谁啊,大白天的这么莽撞!
小可正要发怒,只听一道低沉极具磁性的男声响起,“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有意,你没事吧?”
小可抬头,看清对方的面容,不由一愣。
男子十八九岁的样子,形象虽不是剑眉星目,虽然没有小少那么高贵优雅,没有侯小爷那么妖孽洒脱,没有秦言那么稳重大气。但也五官端正,且棱角分明,配上一头利落的短发,看上去很有活力。
身上穿着一套白色的球服,衬得小麦色的肌肤很健康,俊俏的脸笑起来很阳光,露出一派洁白的牙齿——阳光帅气!
少年见小可愣住了,不由担心的问道:“小姐,你没事吧?是不是撞到哪儿了?”
清澈黑亮的眸子闪过一抹担忧,眼里满是真诚——诚信善良!
小可呆愣愣的看着他,那模样有些不正常——好吧!是太不正常鸟!
要是被侯小爷和戴军少他们看见了,非要闹出大问题来不可!
“小姐?小姐?”
小可回过神来,俏脸顿时染上一层胭脂红,在五彩琉璃灯光下,双颊红霞,娇羞之意清晰可见。
“没没、没事!”
小可低着头,瞧瞧看了男子一眼,目光触及少年的俊脸,又瞬间垂下眼,俏脸更红上一分。
“没事就好,没事就好!”
少年阳光帅气的一笑,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后脑勺,“因为刚才有急事,所以没看到你。呵呵呵~对不起啊,我叫……”突然,男子的手机响了。
小可见少年在说电话,就大方方的直盯着男子看,越看心里越喜欢。那样子,那动作,那神情,跟她理想中的男朋友一个样儿:阳光帅气,诚信善良,有时候看起来又憨憨实实!
少年挂了电话,神色带着几分急切,“小姐,对不起啊,我有事先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