撑伞到谌秋身边,还真是狼狈,全身湿透,他一个医者,却也不顾自己的身体,有什么苦难是比内心的悲伤更难受的。
谌秋想过朝暮会不见,见面时候会躲着他,却又没想到会有这么戏剧性的一幕:她不记得他了。
在她的记忆里面,没有谌秋这个人存在。
可是比起其他的结果,又好像还好一点,她并不排斥他,他们会再认识一次。
谌秋坚定了自己,既然忘记了,那就再认识一次好了。
女儿家本就受不得凉,加上朝暮出生体弱多病,让她忍不住抱紧了双手。
谌秋注意到了朝暮的动作,拿过朝暮手中的伞,拉着她到屋檐下。
“你在这等会,我去去就回。”谌秋披着外衣向雨中跑去。
朝暮着实无法理解谌秋的行为。
她从小就很聪明的,可惜她母亲不喜欢她,于是她知道了,即便再聪明也比不上她那位纨绔哥哥,那就别什么都知道了,傻点挺好的。
她看得出来谌秋并不是坏人,更重要的是,在谌秋问她认不认识自己时,她嘴上说着不认识,可是内心却有一种熟悉感。
谌秋去了好久,久的朝暮都快以为他不回来了。
朝暮坐在地上抱紧自己双腿,脑袋埋在膝间,夏季衣衫轻薄,并不能御寒。
忽然,一件外裳披在她身上,是浅绿色的,和她身上这衣裳倒是极配。
朝暮抬头看了眼,是谌秋,不知道从哪里弄来的衣裳,手中还拎着食盒。
这雨看样子一时半会是停不了了,谌秋端出食盒中的红枣薏米粥。
朝暮觉得这样真的挺傻的,她装傻,但是不是真傻子。
谁会坐在这里喝粥啊!
“这个……你确定要在这喝吗?”朝暮问道。
谌秋摸了摸脑袋,好像是啊。
谌秋带着朝暮找了个酒楼,点了些小菜。
朝暮掀下面纱,露出记忆中的面容,谌秋眼都不眨一下。
谌秋再一次确定,就是这个人,连眼尾的痣都没变过。
“自我介绍一下,谌秋。”谌秋直盯着朝暮眼睛,还是一如既往的澄澈干净。
“原朝暮,很高兴认识你。”朝暮点点头笑道。
还是叫朝暮啊。
凉信这边还在躺平,也收到了原牧给的信。
关于原江氏。
凉信一眼十行的看过去,看到一个熟悉的名字。
原朝暮。
这就是女主啊!
连名字都不带改的。
凉信看完整封信仰天长啸,什么鬼啊!
原朝暮是朝暮的这一世,因为少了朝暮的一缕残魂,出生时体弱多病,又因年少早慧,为人通透。
原江氏也是重男轻女那一辈人,对原祺是溺爱到极致,对原朝暮倒是可有可无,有一口饭吃就不错了。
这个三小姐在平阳侯府中一直很尴尬,母亲不疼,父亲不理,大哥对她生疏,二哥嫌弃她傻气,就在这样的情况下长大。
像一株野草,生长的势头无人能挡,却又经历了风吹雨淋,野蛮生长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