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奥斯陆的哪一个街区最时髦,当然是奥斯卡街。这里林立着各种建筑风格的公寓大楼,大部分都是新文艺复兴时期的。十九世纪末,这里是富商与高官们置产的地方,楼房的正面以新哥德式的图案装饰,前院里植有花木。
一个男人牵着一只狮子狗朝我走过来。市中心这里没人养猎犬。他对我视而不见。这里是市中心。
我往下走到二十五号,根据网络上的说法,这个街区的建筑是“受中世纪影响的汉诺威王朝风格”。有趣的是,我也在网络上发现,西班牙大使馆已经不在这个地区了,所以这附近应该没有那些恼人的监视摄影机。大楼前没有任何人,我只看到眼前一面面没有灯光的窗户,到处一片寂静。乌维给我的钥匙应该可以用来打开大楼前门与公寓的门。我沿着楼梯往上走,故意维持不重也不轻的脚步。看来就像一个知道自己要往哪里去,没有任何事需要掩藏的人。我先把钥匙拿好,如此一来就不用站在公寓门前翻找钥匙;在这种老旧公寓大楼里发出那种噪音,楼上与楼下是都听得见的。
二楼。门上没有名牌,但我知道就是这一间。大门有两扇门板,玻璃带有波浪状纹路。我并不如自己所认为的那样沉稳,因为我的心脏在胸膛怦怦跳着,而且我居然没能把钥匙插进钥匙孔里。乌维曾跟我说过,当你紧张时,首先变得不对劲的就是身体律动失去协调性。这是他从一本讲一对一格斗的书看来的,里面提到当别人用枪指着你的时候,你会连装子弹这种事都办不到。不过,我还是在第二次就把钥匙插进去了。钥匙转得动,完全没出声,一切平顺而完美。我按下门把,试着将门朝我这边拉了拉,然后又推一推。但是都开不了门。我又拉拉看。妈的!难道葛雷夫又多加了一道锁吗?难道我的梦想跟计划会因为那一道该死的锁而破灭吗?我使尽力气推门,几乎开始感到惊慌失措。门与门框分离时发出一道嘈杂的喀哒声响,回音沿着楼梯往下传。我快步走进门里,小心翼翼地把身后的门带上,吐了一口气。突然间,我似乎觉得前一晚的那个想法好愚蠢。难道我真的会想念这种我早已习惯的刺激感吗?
当我吸气时,口鼻与肺部都充满了溶剂的味道:乳胶漆、亮光漆与黏胶。
我跨过走廊上那些油漆桶与一卷卷壁纸。方格状的橡木色拼花地板上铺着一大块保护纸,上面有墙板、砖粉,还有显然是即将要被换掉的老旧窗户。走廊上有一整排房间,每个都有小型舞厅那么大。
我在中间那个房间的后方找到完工一半的厨房。线条简洁鲜明,材质不是金属就是木头,一定很贵,这是无庸置疑的;我猜那是博德宝牌的厨具。我走进佣人房,架子后面有扇门。我早就想到这扇门有可能是锁起来的,但我知道,如果有必要的话,这公寓里一定有工具可以帮我破门而入。
看来没必要。当门被我打开时,门枢发出了一阵吱嘎声响。
我走进那个一片漆黑,空无一物的矩形房间,从我的连身工作服里面拿出小型手电筒,把黯淡的黄色光线投射在墙壁上。里面挂着四幅画。其中三幅我不认得。第四幅就不同了。
我站在画作前面,跟葛雷夫提到画名时一样,感到一阵口干舌燥。
“〈狩猎卡吕冬野猪〉。”
光线隐约穿透了画作表面那有四百年历史的一层层颜料,和阴影一起勾勒出画中打猎场景的轮廓与形体,这就是先前荻雅娜跟我说过的所谓“明暗对照”手法。那幅画好像真的有一股吸力似的,一种令人入迷的魅力,那感觉就好像过去只是从照片与道听涂说认识某个充满吸引力的人物,如今第一次亲眼见到他。我不知道这幅画那么美。我认得这种用色的方式,因为我曾在荻雅娜的艺术书籍里看到他早期那些以打猎为主题的名画──〈猎狮〉、〈猎河马与鳄鱼〉,以及〈猎虎〉。昨天我看的那本书说这是鲁本斯第一幅以打猎为主题的画作,是后来那些杰作的出发点。所谓卡吕冬野猪,是狩猎女神阿提密斯遭到人类遗忘,因而派了一头野猪到卡吕冬城去杀人作乱。但是野猪终究被卡吕冬城里最厉害的猎人梅利埃格用矛刺死。我凝视着梅利埃格裸露的一身肌肉,他那充满仇恨的表情让我想起了某个人,我也盯着被矛刺穿的野猪躯体。如此充满戏剧张力,但又令人肃然起敬。如此赤裸裸,但又如此神秘。如此简单,而且如此有价值。
我举起画,拿到厨房,摆在板凳上。如我所料,那老旧的画框后面有一个画布张紧器。我拿出两件工具:尖锥与老虎钳──我只带着这两件,也只需要它们。我把大部分的大头钉剪断,把我等一下用得到的拔出来,将画布张紧器松开,用尖锥把图钉挖掉。我的手没有平常那么灵活;也许乌维说的没错,紧张会让人失去协调性。但是,二十分钟后,我终于把复制画装进画框里,真品也摆进大型文件夹里面了。
我把画作挂起来,带上身后的门,检查一下是否留下了任何线索,离开厨房时,我的手握着文件夹把手,一直出汗。
我走过中间那个房间,往窗外看了一下,瞥见一棵树叶掉了一半的树。我停了下来。阳光从云层的裂缝里斜射下来,剩下的鲜红色树叶让那棵树看来好像着火似的。像鲁本斯的手法。这种颜色像他的用色。
这是个神奇的时刻。胜利的时刻。改变我一生的时刻。在这个当下,眼前的一切显得如此清晰,因此过去那些难以决定的事变得如此理所当然。我决定当爸爸了,本来我打算在今晚跟她说,但我知道这是个适当的时机。此时此刻,在这个犯罪现场,我把鲁本斯的画作夹在腋下,眼前矗立着这棵漂亮而雄伟的树。这是个应该被化为永恒的时刻,每当下雨天荻雅娜跟我待在家里时,都该把这时刻当成永恒的回忆来回味。纯真的她会觉得我是在神智清醒的时刻做出这样的决定,理由无他,只因我爱她以及我们尚未出生的孩子。只有身为她口中的那头狮子,身为一家之主的我才知道这黑暗的秘密:纯真的他们只看到猎物被摆在眼前,哪知道一只斑马的喉咙被我在突袭时咬断,地上流满鲜血。没错,我就应该这样稳固我们的爱。我拿出手机,脱掉手套,选择她那支Prada手机的号码。等待电话接通之际,我试着在脑海里构思该说些什么。是“我想跟你生个小孩,亲爱的。”或者“亲爱的,让我给你……”
我听见约翰.蓝侬的那一段G11sus4和弦乐声。
“一夜狂欢……”没错,没错。我露出得意的微笑。
但是在闪过一个念头后,我才发现这是怎么回事。
我发现我听得见那和弦乐声。
事情有点不对劲。
我把手机放下。
声音从远处传来,但已经够清楚了。我听见披头四开始弹起〈一夜狂欢〉,她的电话铃声。
我站在地面的灰色保护纸上,两只脚好像被黏在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