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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秋 不能说出的真相 第四十节(第1页)

在这幢我住了八年多的房子里,现在是一片混乱。到处都是纸箱,有的敞开着,有的装了一半,四周都是从书架上、抽屉里拿下来的东西。家具已经都搬走了。我一直就不喜欢那些沙发和双人椅,但巴巴拉希望把它们摆在她底特律的新公寓里。我会在一月二号搬到市区的一处新家,地方不错。房产中介说,我能租到那房子很幸运。我决定接下来的每一步都要慢慢来。

奈特已经去了底特律,这些收拾打包的任务简直没完没了。我从一个房间走到另一个房间,每一样东西都勾起我的回忆,每一个角落似乎都充满痛苦和忧伤。当我在某一个地方无法承受的时候,我会换一个地方。我想起了我的父亲,也想起了马蒂·波尔希莫斯当初在搬家时的情形。在我母亲去世后的那一周,我发现父亲在收拾整理家里的东西,而这个家是他早在几年前就已经抛弃了的。他当时穿着一件无袖的背心,大大咧咧地把自己过往生活的见证装进一个又一个箱子。他在房子里到处走动,遇到堆在路中间的纸箱,会一脚踢开。

我上周接到了马蒂的消息,他给我寄来一张圣诞卡,“很高兴听到你一切顺利的消息。”当我看到这句话的时候,我大声笑了出来。唉,这个孩子确实很奇怪。我把卡片扔到一边,但随之而来的孤独感却比我想象的还要强烈。几个小时后,我开始在客厅翻箱倒柜,想找到写有他地址的信封,我想给他写封回信。

我从来没有给我父亲写过信。在他离开家去亚利桑那州之后,我再也没有见过他。我偶尔给他打个电话,那是因为巴巴拉拨通了号码,把话筒塞给了我。他根本不想同我说话,也不愿意跟我说他的生活状况,其实也没有必要。我知道他当时在和另外一个女人一起生活,在一家当地的面包店工作,每周工作三天。他觉得亚利桑那州很热。

那个女人叫旺达,后来,是她给我打来电话,通知了我父亲的死讯。那已经是八年前的事了,但它带给我的震惊却让我一天都无法忘记。父亲曾经是那么强壮,我一直觉得他能活到一百岁。旺达给我打电话的时候,父亲的遗体已经火化了,她是在收拾遗物的时候发现我的电话号码的,她坚持让我去她那里,处理父亲余下的一些东西。当时,巴巴拉已经怀孕八个月了,但我们都认为,这是我能为父亲做的最后一件事了,于是,我们便去了亚利桑那州。旺达是纽约人,快六十岁了,个子很高,长得并不难看。她说起父亲的时候并没有“口下留情”,我一到,她就告诉我,实际上她在六个月前就已经搬出去了。父亲的死讯是面包店的人打电话告诉她的,他死于冠心病,他们不知道他还有其他的亲人。“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要帮他找到你。真的,我跟你说。”她喝过了几杯酒后说,“他就是个浑蛋。”

我开玩笑说,这句话应该刻在父亲的墓碑上,但她并没有觉得好笑。

她留下我一个人整理父亲的东西。父亲的床上有几双红袜子,衣柜里有六七十条男士的紧身裤,红黄相间的、条纹的,圆点的,菱形花纹的。看来,在父亲生命中最后的几年,他终于找到了一种嗜好。

门铃响了,我突然感觉一种隐隐约约的期待,我觉得应该是邮递员,我很想和他聊两句。

“利普兰泽,是你啊!”我站在门口和他打着招呼。他走进门,跺掉鞋子上的雪。

“家里不错啊!”利普兰泽一边看着狼藉的客厅,一边说。他站在门口的脚垫上,递给我一个小包,上面还系着一个绸缎的蝴蝶结,包裹本身比那个结子大不了多少。

“圣诞礼物。”他说。

“你太客气了。”我说。我们以前从来没有互送过什么礼物。

“我觉得你应该开心一下,奈特已经走了?”

我点点头。我昨天把奈特送到了机场,他们让他提前登记。我想陪他一起上飞机,但奈特不让。我站在登机口,看着他穿着深蓝色的球衣,一个人孤单单地走着,好像已经迷失在了自己的梦境里。他到底是我的儿子,他没有转过身朝我挥手。我心里是多么希望,多么希望我的生活能够回到从前的样子啊!

利普兰泽和我对视片刻。我愣在那里,忘了接过他脱下的外套。太尴尬了,我最近和谁在一起都是这样,无论是在大街上碰到的人,还是很熟悉的熟人,我经常说着说着就开始走神。在我的生活中,发生了太多我永远也预料不到的事。大家也都不知道该对我说什么,说虽然你妻子离开你了,但至少你没有被判谋杀,这话怎么说好像都不太恰当。

最后,我终于回过神,递给他一瓶啤酒。

“你喝,我就喝。”他一边说,一边跟我走进厨房,厨房里一半的东西也都已经装进了箱子。

我从橱柜里拿出一只玻璃杯,利普兰泽指了指他带给我的礼物,我已经把它放在厨房的餐桌上了。

“我想看着你把礼物拆开,我准备很久了。”

礼物包得很仔细。

“我还从来没见过有人包礼物包得这么严实的。”我说。

拆开包装,里面是一个白色的小盒子,盒子里塞着一个信封,信封上贴着红白相间的证物条。我撕开封条,正是那只在审判期间消失不见的玻璃杯,那只从卡洛琳家里吧台上找到的玻璃杯。我把杯子放在桌上,退后一步?我再怎么猜也没有猜到这一幕。

利普兰泽在自己口袋里摸了半天,拿出一个打火机。他拿起证物信封,打火点燃,然后把烧着的信封扔进了厨房水槽。他把杯子递给我,上面全是蓝色的指纹粉,三个指纹印还在上面,给我一种不真实的感觉。我把杯子迎着窗外的光线看了很久,很想看出到底哪个是我右手的大拇指,哪个是我右手的中指。我一边盯着杯子,一边同利普兰泽说。

“这是个问题,我到底是应该觉得感动呢。”终于,我盯着他的眼睛说,“还是应该生气呢?”

“这话怎么说?”

“隐藏凶案证据是重罪,利普兰泽,你这个错犯得可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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