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枪后粗前细,有两米九分长,杆子上通体油光,隐约带着一点红色,还有一股艾草香味的气息。
握在手里沉甸甸、颤巍巍,弹性极强,普通人一抓住身体就要随杆子转动,根本掌握不了枪势。
不过这才是好兵器,枪是百兵之王,老舍在文章中就写过“年刀,月棍,一辈子的枪。”
长枪一抖,瞬间在墙面上点了三下。
罗兵咧嘴一笑,这一招“用大枪刺壁之蝇,蝇落而壁无痕”的绝技,有李书文两三成的火候了。
虽然在墙壁上留下了三个洞,但苍蝇确实也被点死了。
“看来只是初步融合,还是需要修炼、战斗来融会贯通。”
将长枪收起,顺便将“形意拳桩法三体式”这种国术初级的东西给具现吸收了。
这一感悟,罗兵才发现,虽然李书文是练八极拳的,但国术修炼到他这种境界,形意、八极、太极,其实都有涉猎。
仔细一回忆,便得到了更高深的三体式发力技巧。
很愉悦地将抽到的“美食卡:佛跳墙”吃完,罗兵持枪而行,奔赴战场。
街道上那只肆无忌惮狩猎人类的食人犬,罗兵很想狩猎了,但他是个小心谨慎的人。
苟,才是一个普通人面对末世的立身之本!
他准备找几只软柿子捏捏,练一练枪法,再做其他打算。
下了楼道,直扑地下停车场。
根据这几天的观察,罗兵发现,那些鸟类怪兽真的是神出鬼没,一百多斤的人类,双爪一抓便能像抓兔子一样给擒住,待从高空中坠落下来,就是一块铁,那也要摔扁,更何况是血肉之躯。
相比于危险的城市街道,这里可是安全得多,毕竟,不用担心来自天空上的威胁。
下到负一楼,立时,一股浓郁的腐烂臭味扑面而来,即便戴着口罩依旧难掩恶臭。
夏日高温,不知多少人葬身兽口,而人类的危机,这才刚刚开始。
对着空荡荡的地下停车场观察了好一番,除了被怪兽啃食的白骨,撞击自燃后的汽车残骸,并未发现怪兽活动的痕迹。
罗兵猫着腰趟着步悄无声息地走了进去,将变异麻雀的尸体扔在了地上。
然后,退到了过道处,耐心地等待着。
猎人,需要得不仅是高超的狩猎技巧,更需要有一颗耐得住寂寞的心。
果然,过去不到半个小时,一只钢毛老鼠鬼鬼祟祟从角落里爬了出来,朝着变异麻雀的尸体迅速移动。
食物,是最好的诱饵。
下一秒,犹如勐虎跃山涧,卷起阵阵狂风。
二十来米的距离,只不过两步之间,一扑即至。
“啪!”
手里的长枪顺势一刺,瞬间炸响,好像空气都被撕裂了一样。
“吱……”
钢毛老鼠仅仅只来得及发出一丝尖叫,便被长枪捅了个对穿,一缕缕肮脏的污血顺着枪尖滴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