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找死吗?
好在雷彦兴并没说什么,他只是大声呼喝着将身边的溃兵一个个踢进阵中。
其他人也有样学样,边走边收集部队。
在阵中穿梭半天,总算再次聚集了两百来人。随着队伍的庞大,这个小圆阵也慢了下来。
雷彦兴见身边的士兵渐渐多了起来,朝杨华点了点头,“不错,杨都头,今天就由你来指挥!”
杨华倍感振奋,强笑道:“放心好了,金兵要想吃掉我们,先崩掉他一颗大牙。”他指着身后一个三面环水的河滩道:“雷将军我们先退到那里去死守。”
“成。”雷彦兴点点头。
“走!”大旗一挥,两百多人一声喊,一口气冲上那片河滩。密密麻麻地挤在一起,都一脸惨白地看着眼前这片修罗杀场。
太多死人了,热血顺着河滩朝黄河中流去,热腾腾,红艳艳,看得人眼花缭乱。
没有人说话,就那么静静地挤在一起,有人遏制不住地乱头。这群连夜从汲县逃出的溃军已经累坏了,许多人都空着手,面带惊恐地看着杨华手中的大旗。
“稳住,不要乱,敌人不多,挤也要挤死他们!”杨华大声鼓励,然后用拳头打,用脚踢,将士兵们赶到一处。
随着他的呼喊,骚乱的队伍开始平静下来。察觉到这里的异常,更多的乱军加入进来,转眼,一个厚实的方阵布置完成。
杨华用极快的速度从队伍中抽调出五十个长枪手顶在前面。后面是一大群弓手压阵,现在,就算是金人冲来,也要让他们付出极大的代价。
战斗已经进行了很长一段时间,到处都是女真人纵横驰骋的身影,到处都是宋军的尸体,天也开始朦朦亮了起来。他已经认出那河滩上那支骑兵的首领,就在半里远处,一个身穿黄金索子甲的将领挥舞着长刀,不停地将宋军往河里赶。
金兀术,果然是你。能够以五百骑兵追歼两万宋军,真名将也!
杨华不禁有些羡慕这个金国的四皇子。在穿越到北宋之后,自己也曾经历过几场大战,身体之中也有着一颗百战老兵跳动的心脏。他突然发觉,自己根本就是为这场战斗而生的。对于战场他有着异乎寻常敏锐的嗅觉。
如果给我一支五百人的骑兵,我也能纵横天下。
可是,我仅仅是一个小小的步兵都头。
我什么也不能做,只能号叫着,身陷混乱的战场,杀人或者被人所杀。、
这就是命。
不甘心啊,为什么我只是一个小小的都头,为什么我不是一员指挥万人的大将?
天快亮了。
这一夜是如此的漫长。
“为古思里报仇!”迪古扑被杨华和雷彦兴这支刁钻的队伍弄得头疼无比,好几次他几乎都逮着这群人了,却又被乱军分开。无奈之下只得提起精神继续战斗。
等他将一群乱军赶鸭子一样哄开后,愕然发现前方已经布置出一个厚实的方阵。
“这么快!”迪古扑吓了一大跳。
但一看到敌人阵中那个旗手,迪古扑眼睛就红了,“杀过去,杀光他们!”
“将军,四皇子有令,不要同敌人纠缠,不要停!”一个传令兵跑过来。
“给我一壶茶时间,我先杀光那群人。”迪古扑咬牙切齿。
他一扬手中的狼牙棒,大呼:“女真勇士们,随我冲锋!”
一百骑滚滚而去,若连天巨浪朝杨华等人冲来。
“大概是最后时刻了!”杨华苦笑,他大声道:“敌人第一波攻势来了,大家小心。我军三面环水,地形于我有利。诸君不要怕!我大宋必胜。”
“大宋必胜!”两百多人同时大吼。
雷彦兴手提长枪,“杨华,此战之后,若你我不死,过来做我副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