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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乡音(第2页)

秦时月告诉村民,有一种说法,这油条的发明,与老百姓痛恨秦桧夫妇有关。

据说岳飞被害后,气愤的老百姓捏了两个面人,把他们当成秦桧和王氏,抛进油锅里炸,捞出来后吃了。久而久之,就演变成油条这种面食。

村民们听了感到新奇,也对见多识广的秦时月格外敬重起来。

时月与牛爷吃油灯果时,身边围了七八个大大小小的孩子。秦时月便再付了些钱,给孩子们一人一样,要么油灯果,要么就是油条。

孩子们开心得又羞又乐,不论拿到什么,都一小口一小口地吃,一边吃一边看着这个慷慨的小后生。

没拿到果子的,在油灯果摊前又蹦又跳,争着说:“轮到我了。”“下一个是我的了。”

做果子的老婆婆就跟他们讲:“有的,都有的,勿要轧。今朝有好心的客官做东道,你们都成福气伯伯了。”

孩子们于是“哄”的一下笑起来,推着对方,口中说着“福气伯伯”,互相打趣着。

也有胆子大的,当老婆婆把油灯果给他时,他迟疑了一下,指着锅里的油条说:“我要丝加筋。”

秦时月没听懂,问:“什么丝加筋?”

老婆婆笑笑,说:“也不知这孩子哪里学来的北佬腔。”

牛爷笑着拍拍孩子的小脑袋说:“‘丝加筋’啊,是你小脑袋灵过头了吧?城里人叫的‘油条’,我们农民伯伯叫它‘丝瓜筋’,你看看,它的相貌跟豆架上牵着的丝瓜像不像?你的‘丝加’在哪里呢?怎么给你发明出来的?”

人们一齐哄笑。

原来,这地方的土话,“瓜”和“家”的发音是一样的,都念“锅”。小孩一高兴,想表达得斯文些,结果弄巧成拙,把“丝瓜筋”念成了“丝家筋”。

有人告诉秦时月,那个老婆婆,村里人都叫她“阿娇癫婆”。

秦时月打量她,小小的个子,穿着青布大褂,围着同样是青布的围裙。花白的头发在脑后挽成个髻,但还是有不少发丝飘到了额前。好好的老奶奶,怎么成“癫婆”了呢?

村人告诉他,“癫婆”当然不是她名字,是她的绰号。她的名字没人晓得了。

阿娇癫婆其实一点都不癫,只是命苦。

老公死得早,又没有孩子,五十多岁了,人小,力气也小,砍不动柴,平时只能上山扒些别人不要的松毛丝和落叶,用脚钩(篾制器具,比筲箕更高,容量更大)挑回来当柴烧。

或者砍一根毛竹拖下山,到家后制成扒松毛丝和落叶的柴扒(又名“落叶扒”),拿到这接峰塘头或凤梧街上去卖。

逢年过节或农闲时,又用黄泥与铁丝糊个小风炉,下面用松木油伴柴块生上火,上面搁个陶瓷罐,放上半罐菜油,沸上些油灯果和油条来卖。

松木油也是土话,即松明子,是松树上已经油化的那一部分,劈下来可以生火,也可以当火把,夜间用作照明。

既然不癫,还会生活自理,还会做油灯果,那应该叫她“阿娇婆婆”才对,秦时月真诚地对村民们说。

吃完六个油灯果,他用阿娇婆婆提供的毛纸擦了擦手上的油腻。

阿娇婆婆说,当年在朝里做官的董邦达,在皇帝身边吃完肉夹馒头时,也是用这个毛纸擦手的。

孩子们听了,开心得哈哈笑,说她真是“癫婆”,要不怎么会说这样的疯话——皇帝的事老百姓哪里能知道呢?

阿娇婆婆于是很耐心地跟大家讲这个故事。

董邦达此人,秦时月是知道的,秦梦人,是个私塾教员出身的进士,后来官至尚书,工书画。

他年轻时曾在壶溪一带教书,卖大字。

其儿子董诰,也是个书画尚书。

父子俩均享有御赐紫禁城骑马的特权。

但皇帝吃不吃肉夹馒头,时月就不知道了。也许吧,好东西人人爱吃,不分皇帝与平民。

肉夹馒头是壶溪、庙下、凤梧一带最丰盛的食物之一,一般只有婚宴、寿宴和上梁起屋时才能吃到。

这等地方美食,老董与小董推荐给皇帝吃,也是极有可能的,呵呵。

阿娇婆婆能把这样的故事分享给自己和孩子们,想是她今朝开心了。

可她的话马上招来村人的反驳。

有人说:“阿婆啊,侬又是奈个(吴方言,“怎么”之意)晓得人家做官的是用毛纸擦手的呢?”

阿娇婆婆说:“侬阿婆什么东西不晓得?红还晓得,皇帝吃完肉,是用绸缎擦手的,结果越擦越油。他看到董邦达的手干干净净,忙问怎么回事。董邦达说是用家乡的毛纸擦的。结果,毛纸就成了贡品。”

孩子们听了,再次“咯咯咯”笑起来。他们为家乡的毛纸被皇帝看上而开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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