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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3章 再来一个气运之子(第4页)

这东西老曹只是给那些大领导送了一点,其他人想要都没有。

打开信息。

姓名:李默!

啧啧。

这名字,不常规啊。

不像气运之子。

但看完资料后,老曹大概明白了,确实不属于常规气运之子,应该是娱乐类型的。

李默。

男。

21岁。

学校:魔音!

两天前魂穿,又特么是魂穿……好吧,回顾一下,貌似前世很多小说都是魂穿,主流嘛!

主流向来如此。

魂穿的原因是,原主被分手,前女友是同校的校花,为了混娱乐圈,签约了一个经纪公司,有禁止恋爱的条例。

并且公司准备把她打造成新晋小歌后,因为这女人的嗓音是真不错。

经纪人开始画饼,讲述她的未来,她没承受住这份诱惑,直接跟李默分手。

李默又是一个痴情种,喝酒,噶了,魂穿。

特么的。

全都是喝酒被魂穿。

老曹看到这,决定要戒酒。

而……

穿越过来的这个李默,应该算不上是吊丝,前世也是一个音乐学生,后来出了社会到处走穴,各种酒吧唱歌,但是没混出来。

这次魂穿之后,他一阵茫然后,就瞬间‘既来之则安之’了,并且感觉自己要火了。

夏洛说的一点错都没有。

前世的歌星都没火,我要火了呀。

更何况李默还有金手指。

金手指是情绪收集器。

唱歌,无论是让人开心,愤怒,哭泣,都能够收集各类情绪,然后在系统商城中购买东西。

没错。

这特么也有系统商城,不过跟老曹这个貌似还不一样,只能购买音乐,影视等作品。

目标是成为娱乐圈的王!

“嗯!”

“有金手指……”

“好哇好哇。”

“虽然看不上他那个音乐影视系统商城,但情绪收集器还是可以的,弄过来,融合之后,可以兑换气运也说不定,到时候可以在自己这边购买东西。”

“而且有金手指的李默,也有资格加入《穿越者联盟》!”

21岁。

我比你大。

快叫我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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