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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杯酒为曾经(第1页)

他们的荣光从来不是靠这些。

但他们荣光黯淡太久了,那些对旧日辉煌向往到近乎疯狂的堂中子弟已经受够了,苦求不得,甚至久久不得,确实是一件极易让人疯狂到畸形的事情。

百晓乘风苦涩道:“在下在堂中不管天赋如何高明,在二位面前,亦是不及万一”

万分之一是夸张了。但很多人都明白,如果百晓堂要做一方霸主很容易,但要重振旧日那个天下第一堂的荣光,仅凭妥善经营,汇览情报是远远不够的。无论是朝代和帮派,要想一扫旧日颓唐,崛起至顶端,需要的东西很多,但首先要有一个不世出的天才。

当然谢听舞和荀珍也明白,但他们没有出声,好像百晓乘风这句话不是对他们讲的。

他们有他们自己想要想的事情。

谢听舞在想回长安前要给哥姐带些什么,回到后又要说些什么好话,才能逗他们开心,谢听舞喜欢他们开心的样子。荀珍在想去药王谷后要怎么找到他要找的东西,药王谷不是市井摆摊叫卖的大叔大嫂,光是进去肯定也要费一番功夫。

他们有好奇心,但他们并不喜欢多管闲事。他们也不用想怎么婉拒,他们本就是擅长拒绝的人。

百晓乘风似是本就知道他们会是这般态度,神色并无多大变化,还是一脸愁色。就算他不皱着眉头时候,眉目之间依然挂着无限的忧愁,让人怀疑他是不是天生就是这样的面容。

百晓乘风侧头看了一眼坐在他左侧的小孩,看到的时候眼中终于露出了除忧愁以外的神色,怜爱、自豪。

这样的眼神,一定是所有孩子想从父母那边得到的眼神。

但这个大人做派的小孩似乎已经习惯了,他还是那样安静,那样面无表情。他坚毅的小脸正对着谢听舞和荀珍,他那双沁着些许蓝意的眸子也正对着二人,但他好像没有在看他们,甚至他什么都没有看。

他的眼睛只是单纯的睁着。只是睁着的眼睛本来应该是空洞的,但他的双瞳又是那般的澄澈有神。

百晓乘风对二人道:“这是犬子。”又对小孩道:“同将军和先生闻声好。”

小孩的脖颈仅比桌面略高了些,站起来问好时候还需等脚落地。

“将军,先生,好!”很简单的话语,很清脆的声音,很得体的姿态。

谢听舞和荀珍含笑点头。

百晓乘风也点了点头,似是对小孩很是满意。

荀珍笑道:“将军不仅很会哄小孩,还很有小孩缘。”

谢听舞道:“如果百晓堂主愿意制一个最没有小孩缘的榜,我也一定是排第一的。”

百晓乘风没有笑,也没有接他们的话,江湖上的任何一个人都不会去笑,去接这样的话。

荀珍看了眼小孩,问道:“不知令公子名姓?”

百晓乘风苦涩道:“丙三十三。”

二人瞳孔微缩,又相视一眼。他们不得不承认,他们二人都是杀人的好手,而且是好手中的好手。杀人好手中的好手自然会接触很多杀人的事情,这样的序列号,通常要么是杀手的身份,要么是被杀人的顺序。

但杀手的身份不会轻易暴露。

但如果自己要被杀,也不应该是从自己父亲的口中说出。

谢听舞和荀珍又沉默了,静静地看着百晓乘风和那个序号是丙三十三的小孩。

他们不喜欢管闲事,但他们有好奇心。谢听舞和荀珍或许没有总结过,有好奇心的人通常要管的闲事会比没有好奇心的人要多很多,这是一点。第二点是,有好奇心的人通常死得很快。

本来应该死得很快的人偏偏不死,那他区别于其他人的速度就会很快,有时候会快到吓人。无疑谢听舞和荀珍就是这样的人。

百晓乘风又沉思半会,道:“相信将军和先生应当知道我百晓堂昔日模样。”

荀珍道:“自建堂以来,十三代惊才绝艳,领袖江湖。”

谢听舞挑了挑眉,眼底闪过有些复杂的笑意,若是他哥哥的千秋万代能连遇三代明主,他都觉得是他的坟被雷劈到冒青烟了。

百晓乘风接着道:“十三代先祖代代有成,却成如今模样。二位可知道是为何?”

两人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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