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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第2页)

御风不懂这些,但他信小歌,小歌说练,他便练,练了几遍,出了一身的大汗,发现身体似乎通透了很多。傍晚的时候两个孩子又去拜访了一趟厨房,带回了不少吃食,小歌更是拿了一罐羊奶,吃食与人都由御风负担,险些将御风压得站不起来,回到草屋的时候又是一身大汗。但用完膳后,御风还得去洗澡洗衣服,小歌没有洁癖,但从未生活在一群有洁癖的人中,不免受影响。因此小歌对卫生的要求很高,御风跟她睡在一起,便必须保持干净,不然就睡地上。

御风的衣物不多,只有两套,不管是哪一件都谈不上干净,于是在小歌的要求下,两套都被洗了,将衣服都洗了后御风只能裹着小歌的小披风呆在屋里,所幸他的身形比小歌大不了多少,小披风倒也够了。

吃饱喝足,小歌又踩了一回点,回来后看御风无聊的样子,便提议道:“我教你识字如何?”

御风奇道:“你会识字?”在他的印象里,识字是贵族的专利,即使是公子浔的府邸,除了伺候笔墨的仆人便只有公子浔的子女才有资格识字,当然,他不在其中。

“嗯,我可是一岁时就会识文断字了,厉害吧。”小歌露出了骄傲的神色。

御风惊讶的看着小歌,公子浔的那些儿女最快也是四五岁时才能够识字写字,除了王孙榭,王孙榭两岁时便能识文断字,被誉为神童,也因此是公子浔最喜爱的儿子。小歌比王孙榭更上一层楼,一岁便能识文断字了。

识字需要有书,但书是富贵人家才能有的东西,公子浔虽是王族,但御风只是一个不存在的人,自然没有书,小歌便从自己的包裹中摸出了一个尺许长的檀木盒子,里面是满满一盒子的帛书,帛书多得盒子一打开就滚出来好几张,显然,当初小歌是硬将这么多帛书挤进去的。

“学上面的字吧。”小歌随便从帛书中挑出了一张字不多的。

檀木盒中的帛书全都是家书,在小歌将帛书上的内容念给御风听后,御风便意识到了这一点。帛书上的笔迹属于两个人,一个笔迹风骨卓绝却又透着娟秀温婉的味道,另一个的字迹透着一股子邪气,字里行间也有着一丝丝的别扭。

是的,别扭,两个人写信的人中,其中一个的内容繁琐而温馨,似是与孩子聊天,另一个则是别扭到极致,硬梆梆的,没心没肺却又透着淡淡的关怀。让御风很是羡慕,若是他离家在外,定不会有人这般日日家书,没错,日日家书,他留意过,帛书的日期间隔不大,少则一日,多则三日。

因是写给小孩子的家书,所以帛书上的内容都非常的繁琐直白,似出自启蒙稚子之手,但那成熟而别具一格的字迹却是启蒙稚子无法拥有的。但御风学起来很轻松,若直接学深奥的词赋,从未识过字的他必然跟不上,这浅白的家书最是合适。

“忽然下雪了,出了青园,冷,断云雪山应该更冷,当心冻死,我不管埋。”

御风拿着帛书读着上面的字,读完后忍不住问:“小歌,你与你父亲。。。。。。”这家书怎么听都觉得味道怪怪的,有人这么写家书的吗?

“我跟老头有点过节。”小歌磕着瓜子回答。

“很大的过节?”什么样的过节能够让一对相互在意的父女一个不称呼对方为父亲,另一个以容易挑起别人火气的方式表达自己的关心。

小歌微怔。“我也不知道算不算大过节。”

“能说来听听吗?”

“我体弱多病,注定短命的身体是他造成的。”

御风愣了下,这两日他已摸清了小歌的一些身体状况,非常糟糕,小歌如今还活着只能说是奇迹。“为什么?”

“阿母身体不好,不宜生育,却偏偏有了我,医者给出选择,孩子与大人只能保一个,老头要保大人,阿母要孩子,意见不合,我就一直在阿母的肚子里,他也非常尽心的帮阿母安胎。”说到这里,小歌的表情有些古怪。“只是,那都是他装的,在阿母放下戒心时,他给阿母用了药,剖开阿母的肚腹将我取了出来,成功的保住了妻子的命,而我,命硬,六个月便早产竟活了下来。”

御风愣了下。“六个月出生?”

小歌笑道:“对啊,听阿母说,我刚出生时非常小,就比耗子大那么一点。”说着手还比划了一下。

御风心疼的看着小歌,六个月出生的孩子基本活不下来,前两年公子浔有个宠婢怀了孩子,七个月的时候“意外”摔了一跤,早产了,比小歌多了一个月,但孩子生下来没几日还是夭折了,而小歌虽然体弱,但并未夭折,并且在一定程度内可以活蹦乱跳一会,也不知吃了多少的苦头才有今日。“你恨他?”

“不恨。”

“可你的身体。。。。。。”

小歌含笑道:“若他不那么做,我即使健康的出生,那健康也是建立在亲人的死亡上的,如此康健,要了,必然一生不安,死也不能要。如今这样,虽非我所选择,却是我最满意的。”她活了下来,虽然没有健康,但她活的坦然,而她的母亲也还活着,爱着她。

“你一点都不介意?”

“还是有点介意的,只是我能说什么呢?老头告诉我当年之事说得很清楚,妻子与孩子之间,选择前者最划算,孩子没了就没了,过继一个便是,但妻子没了,他找不到第二个。”小歌磨着牙叹道,老头很坦诚,坦诚的在她问起自己的身体怎么回事时告诉她所有的真相,坦诚而残忍。同时,她也是羡慕的,老头虽然残忍,但他的一辈子是那么的满足与幸福。清楚自己最想要的是什么,并且倾尽一切的抓着,保护着。

御风道:“小歌你不是无关紧要的。”

小歌笑了笑,没说什么,她的确不是无关紧要的,却也不是最重要的,不管是老头还是阿母,他们最爱的从来都不是她,这一点她很清楚,还是婴孩的时候便清楚了,有的时候她都觉得老天是不是跟她有仇,让她那么小的时候便有了记忆,为什么她要记得那日的事。

“我想生下她,是因为她是你的孩子,她是我们的结晶。”

那日摇篮边妇人的话她一直都记得,她是妇人的亲生骨肉,但只是因为老头一直没有子嗣,她才会想要一个孩子,一个延续他们生命与爱情的结晶,但比起结晶,她更在意老头。

“我是说认真的。”

“我知道,我不是无关紧要的路人。”小歌笑眯眯的摸了摸御风的脑袋,她是熟悉的过客。

看着小歌,御风总觉得小歌没明白他的意思,而他也不知如何表达自己的意思,小歌是独一无二的,是最珍贵的宝物。

虽然教御风教得很上瘾,但小歌也没忘记自己的正事,她是奔着千年乌莲来的。

华族是一妻一妾多婢制度,男子可以娶妻,也可以蓄婢,但纳妾的话,除非成亲二十年妻子始终无所出,不然妾是别想了。只是这是古礼,到如今,很多贵族都不怎么理会成亲二十年妻子无出方可纳妾这条规矩,即使妻子有出也会纳一名妾。公子浔便是其中之一,除了正妻,他还有一妾,妾名红珠,人称红珠夫人,据说是天下第一美人。只是小歌一直对此嗤之以鼻,要说天下第一绝色,当属她阿母。

见到红珠夫人时,小歌更加笃定自己的看法,红珠夫人美虽美,但那笑容下总感觉隐藏着深切的悲哀,而自家阿母虽然不常笑,但笑得很真,温婉而幸福,比红珠夫人高了不止一个档次,所以当年凭红珠夫人是天下第一绝色的人肯定是个瞎子,那哪是天下第一绝色,分明是天下第一丑女。

小歌对红珠夫人的看法并没有瞒着御风,听着小歌振振有词的说法,御风默然,这么多年他还是第一次听人说红珠夫人丑,红珠夫人年近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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