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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第2页)

她也意思意思的给元婴捏上一个,至于他吃不吃,那就不关她的事了。

竹筒水壶装了煮上放凉的金银花茶,用小竹篮装着,带去了堂屋。

“这是我捏的饭团,带在路上吃。”用干浮纱布覆盖的小竹篮隐隐飘散出食物的香气。

“你做的饭菜?”他是没少过吃喝,但是从来没有谁专程为他准备吃的。

“我们家饭菜做得最好的是勺娘姊,今天的大劐肉是奶娘的拿手活儿……我,我就不献丑了。”往自己脸上贴金这种事她做不来,烧饭做菜她不是不会,只是懒得碰那些油烟。

要认真,也能烧一手好菜的,尤其在后世那瓦斯天然气一点就来的世界,心血来潮不想去外面吃饭,也会切切洗洗自己下厨,一个人的碗盘有洗碗机代劳,简单得很,真要馋了,一趟公车的路程,回媽媽家赠饭去,再不济,去外面大快朵颐一顿,南菜北馆,小摊子也没问题。可来到这里,一看到灶膛的火和完全要靠经验才能把菜炒好的大锅,她所有的好学向上的心就完全熄火了。

“下次见面,我要吃你煮的饭菜。”

“那你的肠胃可佳?”想起那四万两,拒绝嘛,就一顿饭,显得自己小气了,还有过河拆桥的嫌疑,不如吓他一吓。

反正他没事应该不会再回平遥县了,允就允了,没什么不行的,等他真的出现那也得她还在这里。

她买宅子的事,他可不知道。

“尚可。”

这是霸王要硬上钩,也罢。“先说好,想吃我的饭菜不许嫌弃。”

“不嫌弃。”他今天心情很好,看着身旁的乐不染,面色轻松。

乐不染身上穿的还是那件他见过的细棉衫子,腰间系着一根简单的宽带子,简单的装扮掩饰不了她的天生丽质,最令人刮目相看的是,虽然娴静似嬌花照水,但说起话来却处处透露着狡黠。

他中意这样聪慧灵秀,又稳重坚韧的她。

乐不染想晕倒,人家都说不嫌弃了,她还能怎样?

把人送到了屋外,没想外头居然半个看热闹的街坊都没有,乐不染没细想,以为这时间点,那些个老是坐在门口小杌子上嗑瓜子说东道西的婆婆媽媽,都回家做饭去了,甚至吃饭、午憩,没什么多余的时间打探外头的动静。

她哪里知道那一堆好事的左右邻居早在看见这么一辆大马车停在柴家门时就騒动了,大马车全身漆黑,高大霸气,这样的马车,别说听过,见也没见过,这人肯定来头不小,可穷得褲裆干干净净的柴家什么时候认识了这样的人?

可惜别说靠近,那一拨又一拨的人全叫连彼岸身边的人给打发了。

第七章第一个送花给她的男人

元婴心里有谱,他就是个配角的命,很自觉的摸摸鼻子,走到一边看“风景”赏草去了。

他所认识的连彼岸从来没把任何女人看进眼里,更别提搁进心底了,可他知道,要是连彼岸把谁放进心底,八匹马都拉不住他想对那个女人的好。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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