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芷将小袄做好了,下午就带着小袄去了大嫂林氏那里,她的亲事总是让她不安,其实,她想借着亲事离开叶家,但是不能从一个火坑跳到另一个火坑中。
而现在,她唯一能靠着的好像也就是林氏了,嫡母王氏真的不是那种慈悲的人,她考虑的是利益最大化,而不是庶女过得好不好。
林氏正在安排年节的事情,过两天丈夫还要参加读书人的一个聚会,说起来事情还是非常多的,这一桩桩一件件的自己都要打理好了,要不然到了婆婆那里又会被找麻烦。
嫁进来叶家,林氏一直都让自己按照规矩来,但是婆婆也真的不是一个善茬,很愿意去给自己找麻烦,有时候林氏真的挺烦躁的,但是那毕竟又是自己的婆婆,林氏还真的要敬着,所以平时做事情林氏尽量让事情滴水不漏。
听着清
芷过来了,林氏暂时放下手中的活儿,说道:“快点让四妹妹过来。”
清芷过来,笑着和林氏打招呼:“大嫂,给浩哥儿做了件小袄子,拿过来让浩哥儿穿穿看,要是有什么不合适的地方我再去修改。”
林氏笑道:“难为四妹妹总是给浩哥儿做衣裳,孩子长得快,看着四妹妹做的衣裳今年浩哥儿穿了明年就不能穿了,我都觉得可惜呢!”
这话林氏是真心实意说的,清芷一手绣活真的一般人比不上,看清芷绣出来的东西就像是看艺术品一样。
清芷就笑道:“这有什么,我是浩哥儿的姑姑,自然是想着给他做衣裳的,这个小袄儿我特地做大了一点,应该明年冬天也是能穿的。”
林氏看着那袄儿,是用茧绸做出来的,上面绣着的是鹤鹿同春的图案,又加上了松树和兰花,怎么看着都让人觉得喜庆,而且寓意很好,林氏捧在手里爱不释手。
“四妹妹这双手可真的是羡慕死我了,我是怎么都做不出来的。”林氏夸赞道,想着今年回娘家的时候给儿子穿上这件小袄怎么都能在娘家收获一波夸赞的。
清芷淡淡一笑:“大嫂喜欢就好。”她的姨娘原本是一个绣娘,一手苏绣很是擅长,她从小就跟着学习,大概是真的有天赋的原因,所以做出来的东西慢慢的甚至是要比自己的姨娘都好。
这些年清芷一直都把这个当成一门手艺在认真的练习,就是想着一定不能荒废了才是。她的处境并不是很好,多会一样东西在以后就多一点保障。
林氏说道:“多谢四妹妹了,我这里正好前几天得了两只银簪子,倒是不值什么钱,难得的是精致好看,你们小姑娘带着好,等着四妹妹回去的时候就带着便是。”
清芷也没有拒绝,道谢然后说道:“临近年关,大嫂恐怕是很忙吧,我就不打扰大嫂了,先回去了。”
林氏也没有挽留:“可不是,本身就忙着,府中的人情往来都要顾及到,偏偏你大哥还要给我找事情做,松阳县有个读书人的聚会,你大哥要去参加,这样一来我又多了事情呢!索性不是所有的读书人都请,只是找那年轻有才华的,人数不那么多,我倒是松了一口气。”
清芷就笑道:“大嫂这是能者多劳,我啊要是在大嫂这个位置一定是什么都不会做了呢,大嫂却是将事情做的井井有条的。”
离开,清芷想着那个读书人的聚会,林氏的意思叶家就是想着从中找女婿了?
清芷知道林氏不是无缘无故的说的,应该就是自己想的这样,要是读书人的话其实算是现在比较好的一个选择了,只是,自己还是要想办法知道到底都是哪些人过去的,然后再弄清楚自己的大哥或者是说父亲又是比较欣赏哪个。
说起来读书人一般都是寒门出身,有品行好的,也有陈世美那种的,也有的清高孤傲,根本就看不上她这种庶女的。
不过,清芷还是松了一口气,起码不是那种年纪大的自己过去当填房又或者是位高权重的自己被送过去成为妾室。
清芷回去之后找到了自己存放银子的小盒子,从荷包中将钥匙拿出来打开,里面是这些年她的所有积蓄,不到二百两银子,拿出来二两银子单独放在一个荷包中,有写了一个小纸条放在荷包里,叫过来了环儿,让环儿送到后门守门的秦大力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