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进门就看到厨房里埋着头的那个有些单薄的背影。
听到开门的声音,陈好转过头开心地喊了一声:“哥,你回来了。”
“嗯。”陈最走到厨房门口,看到陈好单手握刀“哐哐哐”地剁肉馅,“今晚吃啥?”
“杂酱面怎么样,我做点肉酱。”
“不是说让你等我回来一起去外面吃吗?你今天才去做了透析,手还疼不?”
陈好肾坏了,一周三次血液透析,抽血的瘘管就在他左上臂,才做完左臂几乎不能动弹。
“不怎么疼,煮个面,我单手也行啊。”
“我来帮你。”
“你只会添乱,肉沫已经剁得差不多了。”
陈好这倒是说的实情,陈最不怎么会做家务,陈好这病让他有些虚弱,但也不至于生活不能自理,而且陈好二十岁了,陈最也不想给他一种他是个废物的感觉。
“今天谁带你去的医院?”
“毛毛哥送我去的。”陈好说着,把肉馅倒进了烧热的锅里,炒着炒着就出了一层油,肉味也散发出来了。陈好丢了几颗香料进去,再往里倒一勺甜面酱,肉酱立马就变成了金黄色,香味扑鼻。
旁边锅里的水开了,陈好丢进面条和青菜煮成一锅。肉酱炒好之后,他又顺手打了两个煎蛋。陈好动作麻利,很快一碗炸酱面就做好了,有肉有菜有蛋,卖相很好。
两人并排坐在沙发上,趴在茶几上吃面,开着电视,就像所有家庭那样充满了一股吵吵嚷嚷的烟火气。陈最先把面上的煎蛋两口吃了,把面拌开,吃了一大口,很好吃,口感和味道还有配菜的搭配都那么恰到好处。
陈最想,如果他也做得这么好吃,林渐青会吃吗?但是面条始终也只是面条而已,再好吃,也比不上鹅肝、鱼籽、牛排这些吧。
陈好把自己碗里那个蛋夹给了陈最。
陈最转头看他:“你自己吃。”
“我吃不了这么多。”
“你多吃点,看你瘦成什么样子了。”
陈好跟陈最很像,都是瘦瘦长长一张帅脸,眉目清晰,鼻梁挺直,两个酒窝。陈最常年在外跑,皮肤颜色深一些,加上他的纹身耳钉半长发,板着脸时有股子邪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