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线再往下,牛仔外套里一件单薄的铅灰色衬衫,领子微微折下去露出锁骨,白皙而纤弱,却已经是一副青年的身躯。
荆丛辙还没能完全适应,曲笙的成长向来不在他的关注范围内,乃至于对方已经长大,不再是个小豆丁,他却还是对曲笙存在刻板印象。
待荆丛辙站直,曲笙才反应过来对方是在嗅自己身上的味道。
就这么闻不了烟味吗?
他无语的同时又有些气愤,荆丛辙问他怎么背着吉他,他随口说:&ldo;去街头卖唱了,不然怎么钓男人?&rdo;
不算傻b赵恒傻搅局的那次,这应该是第一次曲笙向荆丛辙坦白自己的性向。
荆丛辙望着他的眼神变了几分。
这不是一个好现象,曲笙也察觉了,但还是硬着头皮与荆丛辙对视。
好在荆丛辙什么也没有说,只是让他早点洗漱以免明天上班迟到,随即便又回到书房办公。
曲笙怪憋屈,洗澡时冷静下来想一想就发现哪里不对劲。
荆丛辙确实是个工作狂,之前两个人常常碰不到面就是因为他会加班到很晚,要么干脆不回来要么后半夜才回来。
但是今天荆丛辙把自己的工作带回了家。
恐怕是为了完成他所谓的约定。
浴室的玻璃蒙上蒸腾雾气,曲笙身上的泡沫被一点点冲洗掉,几天前自己的沐浴液就用完了,现在用的是从他入住起就摆在卫生间壁龛里的一款,淡淡的涎香和雪松味,和荆丛辙那个人一样清冷。
曲笙不能适应。
只不过是半个月的时间而已,冰箱里多出了果粒橙和酸奶、芒果还有菠萝,连餐柜旁都有麦片和零食。
那些都不属于荆丛辙,那些是曲笙的标志,包括今早放在厨房的醒酒汤。
曲笙不知道是荆丛辙准备还是他托保姆准备的,其实两者也没什么差别,都是他不应承下的好意。
十二岁那年为了方便他上学,爷爷把他托付给跟自己有过命交情的荆家。
曲笙当时上的是寄宿学校,只有每个周六日需要到荆家住两晚,跟荆丛辙几乎很少碰面。
他们之间不熟悉,连对话都很少。
荆家人待他都不错,尤其是荆老爷子,简直把他当另一个孙子疼,也时常和他说起自己真正的孙子。
因此曲笙知道,荆丛辙从很小起就开始学习击剑和马术,钢琴和小提琴也都学过一点,但相比起来还是更擅长户外运动,在私立学校上学,成绩名列前茅又是学生会长,还未成年已经达到许多普通人无法企及的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