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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7部分(第1页)

我自是不能跟着金娜。巴茵茨的队伍走,于是商议过后,两队并做一队,一行三百余众,浩浩荡荡踏上了南方之旅。

此后闲聊中得知,阿娜公主果然是被金娜偷偷由城中带出来的,此前阿娜公主也一直对魔修之旅极其向往,但身为皇族之后,想要出城却并不容易。而恩斯科斯也一直未曾答允阿娜此行的愿望,阿娜只好求助于金娜。巴茵茨,后者自然一口应允。

依靠金娜的帮助,阿娜公主很顺利的溜出了王城,身为巴茵茨家族的继承人,金娜身边的护卫们自然也不是等闲之辈,由于更多的林盗被我们这支载重极多的队伍所吸引,一身轻骑的金娜等人所行要顺畅的多。一路上虽然遇到了几股林盗,但都被他们很轻松的打发了,更提前我们一天到达了河泽边缘。

数天之后,我们越过了横跨西北的克达尔斯山脉,向前探去,一望无际的蛮荒高原展现在众人眼前。

※※※

越过休兰国边境的克达尔斯山脉一直向南,便是一望无际的喀多巴荒原,喀多巴荒原往西的尽头,便是此行的终点,四大帝国之一的普顿魔法王国。

喀多巴荒原连贯西南两片大陆,幅原相当辽阔,除中部区域比较荒凉外,其余地区栖息着许多当地的原住民部族。

由于这片荒原是通往普顿魔法王国的必经之路,因而这片荒凉之地仍有许多来往的客商经过,荒原的中部环境恶劣,除日晚极大的温差外,无数毒虫猛兽以及可怕的干漠沼泽也是潜伏的一大危险,但这些都不足以让视金如命的商人们停下行商的脚步,真正令他们胆寒的,是来自荒原一股深处的力量,那是无数荒原人心中的梦魇,更是商人眼中的恶魔。

喀多巴荒原相当广阔,其面积不亚于四大帝国中任何一块,由于中部平原的气侯恶劣,虽然占地极广,却并不适合居住,因而人烟稀少,但在这块巨大的平原版图上,仍有不少部族在平原部分地区繁衍生息,其中人数最多也是最强大的部族被称为蛮族。

蛮族是大陆对那些未曾开化,居住在偏远区域却又野蛮无知的民族的统称,与南方蛮族一样,由于当地条件恶劣,资源溃乏,这些平原上的蛮族也是个个好勇斗狠,民风彪悍。他们常常聚众而出,四处劫掠其他部族或来往客商的财物资源,即使荒原附近的国家也不放过。由于喀多巴荒原面积极大,又与众多王国接壤,因而这些平原的周边国家便常常会受到这些蛮族的侵扰。

除了势大国强的普顿魔法王国,几乎喀多巴荒原周边所有的中小国家都对这些荒原蛮族头疼不已,却又无可奈何,由于蛮族是荒原上最大的部族,又拥有无数勇猛凶狠的战士,因而没有一个国家能够以单己之力与其抗衡。虽然对这些蛮族痛恨不已,但几次败仗下来,他们也只好忍气吞声,尽力加强边境守卫,只盼蛮族下一个对付的对象不是自己了。好在这些蛮族目光短浅,只是在各国边境搜掠一番,劫走财物即可,并未往内深入。

若不是蛮族本身就是由数十个小的部族组成,彼此之间从未达成共识,只知四处打杀劫掠,解决族中温饱问题即可,如同一盘散沙,不然让他们团结起来,聚成一股强大的力量,只怕周边几个较小的国家早已为其所灭。

蛮族大多数部族都居住在荒原往东深处的喀兰达洼地,这里虽然沼泽众多,虫兽滋生,但也有部分适合人类居住的区域,蛮族长期生活在这里,受当地条件影响,几乎个个崇尚武力,老幼妇孺也不例外,这也是令其余部族及周边国家感到畏惧的原因之一。

由于蛮族生性粗野,蛮横贪婪,即使这荒原上的毗邻之居也未曾放过,荒原上其余较为温和弱小的部族便常受他们欺凌,畏于蛮族势大,他们只能忍辱偷生,继续在这祖辈相居的土地上生活下去,只是这样一来,这平原上的人们日子过得更为清苦了。

喀多巴荒原可怕的蛮族,正是丹斯、利马克思、诺沃尔三人畏惧此行的原因,虽然由克达尔斯山脉一直到喀多巴荒原的中部地区比较荒凉,蛮族很少涉及,但父辈偶尔提起的传闻,以及蛮族那可怕的恶名,仍令三人心悸不已。

※※※

随着一声低低的狗吠,小屋的门‘吱呀’一声打了开来,老涅克走出屋门,看了看渐渐明朗的天色,露出了与往日一样的笑容。

“今天是个好天气,”老涅克拿起放置在门旁的萝筐,向身边一条灰色的大狗说道:“走,尼克,我们出发!”

正注视着主人的灰狗低吠了一声,似乎是在回应主人的话一般,一个箭步蹿了出去,摇着尾巴冲在了前面。

老涅克呵呵一笑,不紧不慢地跟在了灰狗的后面。一人一狗就这样一前一后向村外的小径行去。

老涅克居住在这个小村庄已经三十多年了,自从老伴离世,两个女儿嫁到邻村之后,他便一直独身住在村西的老屋之中,平日里只有一条灰狗陪伴。虽然女儿和她夫家每月都会送来粮食衣物,但老涅克仍习惯每日清晨到十几里外的山地采集一种叫做萝木的植物,用来制成可泡制的草干,拿到集镇上换取钱物,既可攒些积蓄,又可买些粮种回来以备村里冬后之用。

坐落在喀多巴荒原上的这个小村庄约有百来户人家,零零散散分散在一个较大的荒原山脊间,这里的生活虽不富裕,但众人相处和睦,相互扶持之间日子倒也过得平平淡淡,清清静静。对这些朴实的草原居民来说,每日三餐温饱,偶尔可上趟集镇便很满足了。

在离村落约四十里的地方有一处小小的集市,是这片平原区域最热闹的地方,原本那里只是一个往日客商休息的驿站,但后来人们来往多了,有些客商便在那里摆起摊铺,招睐往来客人,并与当地人换取一些平原上特有的物产,例如平原狼坚实的毛皮或干草药。久而久之,便形成了一定规模,吸引了周边原住民以及过往路人到这里购买或换取有用的物资。

如今这个小集镇已有数百人居住,除驿站被修缮一新外,还建起了旅馆和店铺,甚至在月末之余还有集市汇演,到时会有些过往艺人在这里演出,挣两个过路费。虽然技艺平平,但对当地人来说,已是莫大的视觉享受。

老涅克用萝木制成的草干,可用来泡水饮用,除味觉甘甜外,还有清火驱毒之用,在这气侯干燥的平原上是很受欢迎的,因而老涅克总会在每日清晨去收集些萝木回来制成草干,好在月末拿去集市上换取钱物。

踩在柔韧的草径上,老涅克走得很轻松,身前的这条路他已走过无数次了,眼前的平原仍旧是那样宽广,那样生机勃勃,虽然已至冬季,但这里的野草却依旧绿意昂然,只是在一些突出的草尖上,隐隐结着些淡淡的冰晶。

老涅克不紧不慢赶着路,不禁微微有些感叹自己日渐年迈的双腿,虽然现下还不觉得,但他知道自己很快便会有些气喘了,胸口也会有些发闷,最迟越过前面那个小山坡,他便要小憩一下了。

就在老涅克感叹之时,他身边的那条狗速度已放慢了下来,尽量和主人保持一致,大概它已意识到自己的主人已不再年轻了。

老涅克看了看身边那条忠实的灰狗,不禁微微一笑,这条灰狗是两年前二女儿看望他时带回来的,据说是在路上发现的一只被遗弃的小狗,正好带回来给他作伴。两年过去,这条小狗也变成大狗了,一人一狗之间也建立起了深厚的感情。

老涅克俯身轻轻抚摸了一下灰狗的头,灰狗低低吠叫了一声,甩了甩耳朵,惬意地在主人手心蹭了两下,灰色的眼中满是温驯的目光。

走上山坡,老涅克轻轻喘了口气,抬头向前方看去。举目之间,老涅克惊奇地发现远处地平线之间,有一个黑色的小点正渐渐扩大,并且向着他的方向不断接近。

阵阵轻微的震动由脚下传来,老涅克身边的灰狗有些不安起来,向着前方发出一声声吠叫。

“那是什么?”老涅克看着远处移动的黑点,心中微微有些莫名的紧张。

随着黑点不断扩大,老涅克终于看清了远方的情景,有一群,不,是一片黑压压的马骑正向这里急驰而来,刚才脚下的震动便是由他们引起。

“呜呼——”一阵怪异的啸声突然响起,一匹黑色劲骑离众而出,风雷电驰般向老涅克急奔而来。

犹如一道黑色闪电,在老涅克惊悸的目光注视下,黑骑眨眼间便至山坡,飞速冲向老人身前,黑色的马骑上,一张狰狞粗犷的脸清晰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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