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男人就是乔娜的父亲,乔海洋。
事发之后,乔娜的母亲把当时几个追赶的路人,全都告上法庭,要求他们对乔海洋的死负责。
起诉的罪名是“过失致人死亡罪”。
当时,罗大状就是那些被告的辩护律师。
在他的努力下,几名被告全部被判无罪,不需要为乔海洋的死承担刑事责任,也不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对于这样的结果,乔娜的母亲自然是无法接受的。
她纠集了一帮亲戚,堵在罗大状律所楼下,又是扯横幅,又是发传单的,嚷嚷着说罗大状是杀人帮凶,骂他是黑心律师,要讨还公道之类的。
赶也赶不走,劝也劝不听。
就这样,持续了三天。
在第三天晚上的时候,罗大状报警,一波操作,把所有人都送进去了。
其中乔娜的母亲,以及她的两个舅舅,因为寻衅滋事罪和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获刑一到三年不能等。
其他亲戚被行政拘留七到十五天。
虽然罗大状说得轻描淡写,但姜白还是震惊不已。
所以……
罗大状不仅在如此具有争议的案件当中,帮助自己的当事人做了无罪辩护,还把原告和一部分旁听席上的人给送进去了?
这事儿听上去很离谱,但如果是罗大状的话,那就可以理解了。
“干得漂亮!就该这么干!!”
姜白一拍大腿,给罗大状竖起大拇指。
这事儿真是快人心。
乔海洋的死,完全是自己决策失误,咎由自取!
他是一个成年人,应当预见翻越围栏可能会发生危险,但他还是这样做了,那么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就应当有其本人来承担。
至于路人……
他们只是见义勇为帮着追人,并没有喊打喊杀,也没有手持武器,更加没有在乔海洋翻越围栏的时候对他进行干扰。
因此,路人跟乔海洋的死没有因果关系,不应该为此承担任何责任。
为众人抱薪者,不可使其冻毙于风雪!
见义勇为者,也不能让他们寒心。
国家都支持和鼓励见义勇为,这事儿说破了天,那也是占理的。
当时这个案子备受争议,要是人没死,怎么都好说,但偏偏人死了,而一旦死了人,这事儿就很难处理。
绝大多数律师面对这种情况,都会想办法帮几名被告做减刑辩护,尽量减轻他们的罪责,而不会贸然选择做无罪辩护。
因为一旦无罪辩护失败,将会失去所有法定量刑从轻的理由,刑罚通常会比较重。
但罗大状却没有求稳,而是很有魄力的选择了无罪辩护,更关键的是还成功了!
“乔娜诬陷我,应该是为了给她父母报仇。”罗大状说道。
“报仇?”姜白撇了撇嘴,“她这是在玩火。”
玩火者,必将自焚!
现在知道了对方的身份和动机,那么也应该考虑破局之法了。
罗大状开始详细描述当晚的情况,任何能想到的细节都不放过。
交流会结束之后,罗大状接受李美君的邀请,坐她的车前往中海花园乔娜家中喝酒。
十一点多,李美君独自离开,由她的司机送她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