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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第2页)

“但这是一个意味深长的真理。异常现象几乎总是可以为你提供线索。可是,一个越是毫无特征和气平常常的罪行就越是难以确实证明它是某个人所犯的。然而,这个案件,他们已经认定是一起儿子谋杀父亲的严重案件。”

“这么说,那是个谋杀案了?”

“唔,他们是这样猜想的。在我有机会亲自侦查这个案件之前,我决不会想当然地肯定是这样。我现在就把我到目前为止所能了解到的情况,简短地给你说一下。

“博斯科姆比溪谷位于赫里福德郡,是距离罗斯不很远①的一个乡间地区。约翰·特纳先生是那个地区的一个最大的农场主。他在澳大利亚发了财,若干年前返回故乡。他把他所拥有的农场之一,哈瑟利农场,租给了也曾经在澳大利亚呆过的查尔斯·麦卡锡先生。他们两人是在那个殖民地互相认识的。因此,当他们定居的时候,彼此尽可能亲近地结为比邻是很自然的。显然特纳比较富有,所以麦卡锡成了他的佃户。但是,看来他们还是和过去常在一平时一样,是完全平等的关系。麦卡锡有一个儿子,是个十八岁的小伙子,特纳有个同样年龄的独生女。他们两个人的妻子都已不在人世。他们好象一直避免和邻近的英国人家有任何社交往来,过着隐居的生活。麦卡锡父子俩倒是喜欢运动的,因此经常出现在附近举行的赛马场上。麦卡锡有两个仆人,一个男仆和一个侍女。特纳一家人口相当多,大约有五六口人。这就是我尽可能了解到的这两家人的情况。现在再说些具体事实。

“六月三日,即上星期一下午三点钟左右,麦卡锡从他在哈瑟利的家里外出,步行到博斯科姆比池塘。这个池塘是从博斯科姆比溪谷倾泻而下的溪流汇集而成的一个小湖。上午,他曾经同他的仆人到罗斯去,并对仆人说过,他必须抓紧时间办事,因为下午三点钟有一个重要约会。从这个约会之后,他就没有再活着回来。

“哈瑟利农场距离博斯科姆比池塘四分之一英里,当他走

①英格兰中西部的一个郡。——译者注过这地段时,曾有两个人目睹。一个是个老妇人,报纸没有提到她的姓名,另一个是特纳先生雇用的猎场看守人威廉·克劳德。这两个人证都宣誓作证说,麦卡锡先生当时是单独一个人路过的。那个猎场看守人还说,在他看见麦卡锡先生走过去几分钟后,麦卡锡先生的儿子詹姆斯·麦卡锡先生腋下夹着一支枪也在同一条路上走过去。他确信,当时这个父亲确实是在尾随在他后面的儿子的视程之内。在他晚上听说发生了那惨案之前,他没有再想过这件事。

“在猎场看守人威廉·克劳德目睹麦卡锡父子走过直至看不见了之后,还有别人见到他们。博斯科姆比池塘附近都是茂密的树林,池塘四周则是杂草和芦苇丛生。一个十四岁的女孩子,博斯科姆比溪谷庄园看门人的女儿佩兴斯·莫兰,当时在那周围的一个树林里采摘鲜花。她说,她在那里的时候看见麦卡锡先生和他的儿子在树林边靠近池塘的地方;当时他们好象正在激烈争吵,她听见老麦卡锡先生在大骂他的儿子;她还看见那儿子举起了他的手,好象要打他的父亲似的。她被他们暴跳如雷的行为吓得赶快跑开,回家后便对她母亲说,她离开树林时麦卡锡父子两人正在博斯科姆比池塘附近吵架,她恐怕他们马上要扭打起来。她的话音刚落,小麦卡锡便跑进房来说,他发现他父亲已死在树林里,他向看门人求助。他当时十分激动,他的枪和帽子都没有带,在他的右手和袖子上都可以看到刚沾上的血迹。他们随他到了那里,便发现尸首躺在池塘旁边的草地上。死者头部被人用某种又重又钝的武器猛击,凹了进去。从伤痕看,很可能是他儿子甩枪托打的,那枝枪扔在草地上,离尸体不过几步远。在这种情况下,那个年轻人当即遭到逮捕,星期二传讯时被宣告为犯有蓄意谋杀罪,星AE趂1三将提交罗斯地方法官审判,罗斯地方法官现已把这个案件提交巡回审判法庭去审理。这些就是由验尸官和违警罪法庭对这个案子处理的主要事实经过。”

我当即说:“我简直难以想象能有比这更恶毒的案件了。如果可以用现场作为证据来证明罪行的话,那么现在正是这样一个案子。”

福尔摩斯若有所思地回答说:“拿现场做证据是很靠不住的。它好象可以直截了当地证实某一种情况,但是,如果你稍为改变一个观点,那你就可能会发现它同样好象可以明确无误地证实迥然不同的另一种情况。但是,必须承认,案情对这个年轻人十分不利。他可能确实就是杀人犯。在附近倒有几个人,其中有农场主的女儿特纳小姐,相信他是清白无辜的,并且委托雷斯垂德承办这件案子,为小麦卡锡的利益辩护,——你可能还记得雷斯垂德就是同血字的研究一案有关的那个人——但是,雷斯垂德感到这个案子相当难办而求助于我。因此,这就是两个中年绅士以每小时五十英里的速度飞奔而来,而不在吃饱早餐以后留在家里享享清福的缘故。”

我说:“我看这些事实太明显了,恐怕你从处理这个案子中得不到多大的好处。”

他笑着回答说:“没有比明显的事实更容易使你上当的了。况且我们也许碰巧可以找到其他一些在雷斯垂德看来并不明显的明显事实。我说,我们将用雷斯垂德根本没有能力使用甚至理解不了的方法来肯定或推翻他的那一套说法。你对我很了解,我这样说你不会认为我在吹牛吧。随便举个例子吧,我十分清楚地看到你卧室的窗户是在右边,而我怀疑雷斯垂德先生连这样一个不言自明的事实是不是注意到了。”

“那你怎么能知道……”

“我亲爱的伙伴,我对你很了解,我知道你有军人所特有的那种整洁的习惯。你每天早上都刮胡子,在现在这个季节里,你借着阳光刮。你刮左颊时,越往下就越刮不干净,这样刮到下巴底下时,那就很不干净了。很清楚,左边的光线没有右边的好。我不能想象你这样爱整洁的人,在两边光线一样的情况下,把脸刮成这个样子。我说这个小事是拿它作为观察问题和推理的例证。这是我的专长,这很可能对我们当前正在进行的调查有所助益。所以,对在传讯中提出的一两个次要问题值得加以考虑。”

“那是什么?”

“看来没有当场逮捕他,而是回到哈瑟利农场以后才逮捕的。当巡官通知他被捕了的时候,他说,他对此并不破怪,这是他罪有应得。他的这段话自然起了消除验尸陪审团心目中还存在的任何一点怀疑的作用。”

我禁不住喊道,“那是自己坦白交代。”

“不是,因为随后有人提出异议说,他是清白无辜的。”

“在发生了这么一系列事件之后才有人提出异议,这起码是十分使人疑心的。”

福尔摩斯说:“正相反,那是目前我在黑暗中所能看到的最清楚的一线光芒。不管他是多么天真,他不可能愚蠢到连当时的情况对他十分不利这一点都茫然无知。如果他被捕时表示惊讶或假装气愤,我倒会把它当作十分可疑的行为来看待,因为在那种情况下表示惊讶和气愤肯定是不自然的,而对一个诡计多端的人来说,这倒象是个妙计。他坦然承认当时的情况,这说明他要不是清白无辜,那就是很能自我克制的坚强的人。至于他说罪有应得的话,如果你考虑一下就会觉得同样并非是不自然的,那就是:他就站在他父亲的尸体旁边,而且毫无疑问恰恰在这一天他忘记了当儿子的孝道,竟然还和他父亲吵起嘴来,甚至正如那个提供十分重要的证据的小女孩所说的,还举起手好象要打他似的。我看他那段话里的自我谴责和内疚的表示是一个身心健全的人而不是犯了罪的人的表现。”

我摇头说,“有许多人在远比这个案子的证据少得多的情况下就被绞死了。”

“他们是这样被绞死的。但是许多被绞死的人死得冤枉。”

“那个年轻人自己是怎么交代的?”

“他自己的交代对支持他的人们鼓舞作用不大,其中倒有一两点给人一些起示。你可以在这里找到,你自己看好了。”

他从那捆报纸中抽出一份赫里福德郡当地的报纸,把其中一页翻折过来,指出那不幸的年轻人对所发生的情况交代的那一大段。我安稳地坐在车厢的一个角落里专心致志地阅读起来。其内容如下:

死者的独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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