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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第1页)

直就是我的知己。

他走了以后,Leon大喊:“这个Sam怎么这么笨! Unbelievable! Tom做他老板实在太倒霉了。”——Leon的口头禅就是Unbelievable,当他对你说Unbelievable的时候,他的意思是“你简直就是个笨蛋”。

Leon大喊大叫的时候,隔壁的Derek转过头来看着我们笑。他是清华毕业的,在同时进公司的一群人中跟我最熟。

“我很欣赏你老板,聪明,有个性。” Derek在MSN上对我说。

双刃剑(3)

“可是他的聪明太有侵略性,简直能无限摧毁人民群众的自信心。”我发了一个哭丧着脸的表情。

“有挑战才有动力啊。我老板对新人没有太高的期望,有的时候我觉得自己简直就是在帮她打杂,进步不大。她的理论是:先让你干一件容易的小项目,当你很快地干好了以后,再给你稍微大一点的项目,循序渐进,一直到你能干重要项目。”

我羡慕得无以伦比:“咱俩能换换吗?如果实在没办法换老板,把自己给换了也行。”

因为Leon恰恰相反,他总是叫嚣着“我要对Mia拔苗助长”,把很多应该给资深项目经理的活儿都一股脑派给了我——我很怀疑他是不是中文水平不够高,所以并不真正明白拔苗助长的含义。

更要命的是,他从来不一步步地教我怎么干这些活。他好像觉得我天生就应该会做,而且是独立地做。

有的时候,因为我是新人,关于我的项目的事别人也会找他谈。他事后总是说:“如果有一天别人都去找你,不来找我了,那么你才算是合格了。”弄得我羞愧难当。

所以虽然他的座位离我近在咫尺,我有什么问题也不敢去问他,宁可绕一大圈问别人,或者多花几倍的时间自己琢磨。

如果我连滚带爬地好不容易搞定了一些事,Leon也绝少表扬我。他觉得这简直就是天经地义,如果是他自己做,肯定能用更少的时间处理得更好。但倘若有什么事情我没处理好,他就会大喊Unbelievable。

3

在这样的压力下,我每天都工作得很晚。

不光是我,对市场部的每一个人来说,OT都是生活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OT就是加班,“overtime”的缩写。格子间旁的过道里碰到熟人,彼此问一声:“今天OT吗?”那种感觉,仿佛老北京在胡同里遇着了,互相问一声:“吃了吗?”

据说劳动法规定:一天加班不应超过3小时,一个月加班不应超过36小时。听过之后只是漠然,仿佛与自己毫不相干。班依旧一天天地加着,早则七八点,晚则凌晨一两点。

“为什么你们每天都加班呢?”晓含不解地问。

我很耐心地给她解释:

理由之一:“总有干不完的活儿”。这里的节奏总是很快,太多的项目要做,太多的事情要决定,太多的报告要写……事情忙,人少,干起活来没人把你当人。而追求卓越的公司文化和激烈的竞争氛围,却又让人不得不尽其所能地干得好一些,再好一些,所以便任凭自己昏昏噩噩地忙着。

理由之二:“反正回家也没事干”。公司里曾演绎过这样的笑话:办公室里人人都在加班,只有一个人例外,他宣称自己从不加班。于是大家都觉得特别不可理解:那你每天都在干嘛呢?这笑话听着有些夸张,却也道出了些许事实。公司员工大多是外地人,而且未婚。寻常的日子,下班之后却也无处可去,因此便也并不急着回家。每天加完班后,和同事一起找个小馆子解决晚饭问题,抽支烟,聊会儿天,倒也免去了形单影只的寂寞。

理由之三:“陪老板加班”。倘若不幸碰到了一位酷爱加班的老板,想要不加班都难。如果老板夜夜十点才走,你却日日准时离开,老板的心理不平衡再所难免。即使是自己,也会有些无形压力下莫名其妙的心虚。因此也只好陪着老板一起艰苦奋战啦,反正活儿总是没有穷尽的……

我对晓含承认:“当然人性中都有向往安逸的本能,我们有时也抱怨加班甚至痛恨加班,却又为了这样或那样的理由不得不加班。倘若有段时间真的一连几天不加班,又会觉得心里怪怪的。” 。 想看书来

双刃剑(4)

晓含若有所思地摇头。

我无可奈何地笑:“人在江湖漂,谁能不挨刀,就当是交学费好了。我告诉自己要向杂货店的伙计学习,隐姓埋名地偷师,为的是将来可以早早脱离苦海。”

有的时候忙得连晚饭都没时间好好吃,我就在办公室附近的肯德基飞快地凑合一顿。

老美的食物实在是乏味。我只好自己发明了“鸡翅三吃”:鸡翅蘸番茄酱,鸡翅蘸土豆泥,鸡翅蘸冰淇淋。即便这样,我后来还是一闻到鸡味就有点犯恶心,只能再改吃面包、薯条什么的。

想象着别人家中炒菜的香味和饭桌上的欢乐,心中很不是滋味:难道我离乡背井到这里来,每天那么辛苦地工作,就是为了过现在这样的生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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