嗖的一声响,一支劲箭飞射了出去,然后牢牢的扎在了营房门口的木桩上,箭尾还在不断的上下跳动着,显得力道异常强大,一边的蒲元立刻开始大声赞叹袁云的射术高强,可是明显这个老实的工匠在马屁上的功力不够深厚,所以直拍得袁云不住皱眉。
袁云宝贝的摸了摸挂在左臂之上的小弓弩,这种以新钢料制作的弩臂十分的强韧,弹性十足,与制作盔甲的钢料完全不同,这也是袁云头疼的地方,目前产出的钢料,要么就是太硬没什么柔韧性,要么就是柔韧性很强,但是却失去了强度。这眼前的袖珍弓弩就是利用柔韧性比较强的钢料作为主材料制作,所以挥出来的力量也比普通木质弓弩强悍。
“主公,这种手臂弩一共只做了四把,小的都带了过来,来之前也已经测试过了,只要主公以后用顺手,必然是一件保命的利器。”蒲元说完,眼神依然很是爱怜的看着那些弓弩。
袁云呵呵一笑,道:“确实不错,这东西的弩臂还可以折叠,只要藏的好,放在衣袖中就是个犀利的暗器。”
蒲元闻言却摇了摇脑袋,然后道:“还不成,这手弩的尺寸按主公的设计,本来可以再小上寸许,奈何如今的钢料依然不行,唉。”
袁云瞧着蒲元的神情,心中一叹,这人真是一个技术控,对于这些兵造的事情简直到了痴迷的程度,不过这样的人多谢也好,反正作坊已经打算交给郑玄来打理,那么像蒲元这样的顶级工匠就越多越好,想到这里,突然心中一顿,这才想起之前答应过何晏,要去见那个叫马钧的能工巧匠,可是后来事情一多给忘记了。
“蒲元,你下次来的时候顺便帮我带一个人来,这人叫马钧,你问过何晏后,他会给你介绍,下次来时将这人也一同带来。”袁云说完话,又给手臂弩上了一支箭,然后瞄向了十步外的木桩。
蒲元一呆,欣喜道:“这马均小的认得,他可是一个心灵手巧之辈,不过听闻他是在城中的将作监做工,主公难道把他要了过来?”
袁云没想到这马均如此有名,不过想着这两人都是痴迷工造的事情,那互相认识也该正常,由此还看出这马均确实是个能人,否则以蒲元的老实性格绝对不会去和人攀谈结交什么的应酬,他们两人再起肯定就是聊各种工匠上的技艺。
想完,袁云问道:“马均为人如何?”
蒲元想了下,回道:“很聪明的一个人,但是却有点木纳,说别的都不怎么感兴趣,只愿意和人谈制作,他最近好像在研究什么车架,说是还与主公有些关系,其实我看出来了,他想见主公一面,但是他那性子就是一个不愿意求人的,所以到最后也没跟小的提出来,不过这次好了,主公愿意见他,那就再好不过,呵呵。”
袁云也跟着呵呵笑了一声,搞研的估计都很木纳,而想自己这般神采飞扬的确实不多,想到这里不由心中骄傲了一下,不过赶紧又压抑了下去,在东汉末年自己最好还是老实的扮猪,在没实力之前就只能低调。
“那马均你回头直接领来这里,至于我需要的那些钢料还是要抓紧些,估计最近就要打仗了,我总觉得准备的还是要再充分些才好,要是这些盔甲能再多些,我就可以把身边的人都武装起来,这样就更加安全了。”袁云说完摇头一叹,这种事情暂时还只是奢望。
蒲元点了点头答应下来,然后说道:“主公需要的钢料总是无法炼制成功,我最近在试着加入了一些铜和烂银一起炼制,出来的几段钢料,竟然与主公要求的有七八分相似,只是这些材料都不便宜,所以不敢擅自做主大批量炼制。”
袁云一呆,烂银好像指得就是最早的铝,这种材料确实柔韧性非常强,如果混合铁料还有铜料,也许真的可以达标,可惜就可惜在自己储备的资料丢失了太多重要的东西,这特种钢的炼制只能是摸索着前进。
沉思片刻,袁云回道:“蒲元,你尽管去做这方面的试探,钱财什么的不用太过计较,我回头会让我家姐往作坊投入大量钱财,你只管做你的事情就是,后顾之忧我来考虑。”
蒲元大喜,立刻点头道:“有主公这般支持实在是我蒲元的福分,我爹之前想要做这些事情,甚至被当地的府衙给关押了起来,说我爹是在作践官家的好料。”
袁云看着蒲元感激的模样,只能苦笑一声,这个时代就是如此,对于工匠什么的根本就不看中,即便他们可以研究出更方便更好用的东西,也会被那些士大夫或是掌权者们称为奇淫巧技,工匠的社会地位也非常低下,不仅手里没有土地,连身份也只能是农奴或是长工一类,别说搞科研了,恐怕能活着吃顿饱饭都难,也难怪中国文化虽然博大精深,却偏偏在许多技术领域十分落后。
砰!
又一支利箭扎在了木桩上,袁云看着非常满意,这才从小臂上解下护手甲,然后连带着那手臂弩一起收进了营房的储物箱中,外面球场上已经喊杀声震天,许褚和典满估计正踢球踢的不亦乐乎。
蒲元离开虎卫营时,袁云决定去酿酒作坊瞧瞧,这里一些关键的酿造设施已经被拆除,正批量的搬入自己城外的作坊,但是当初建造的那栋水泥砖石的房子却被袁云留了下来,他准备改造一下,然后弄成一个二层的小洋房,还可以用来储藏一些药品什么的,当然最重要的是可以将这里打造的舒服些,以后自己就可以搬进来住,不过这个秘密袁云并不打算告诉许褚,只要说这里用来研究医术,那么许褚就会充满敬畏,然后大开方便之门。
现在酿酒已经没什么问题了,至于葡萄糖的提炼也顺畅了许多,毕竟有很多小麦支撑,足够自己挥霍,如今积存下来的淀粉已经非常之多,等到这里的设施都搬去了自己那作坊,便可以将许仪等人彻底培训下,现在他们三个少年人已经分化的很明显了,典满为人很有章法,自己也逐渐有了威严之气,很适合管理人员,许仪性格跳脱,为人又风趣,最厉害的就是见风使舵的本事,所以比较适合开阔市场,与各色人等打交道,至于夏侯楙就非常适合做会计,这小子抠门的本事绝对是一流的,把钱交给他,基本只进不出。
当袁云再次返回自己的营房时,已经是下午时分,一帮老粗们还在球场上奋斗,甚至连吃饭的地儿都搬了过去,以此同时,曹昂出现了。
袁云看着眼前的曹昂,脸皮抽动的厉害,这混蛋竟然把自己送过去的盔甲直接穿在了身上,由于金属工艺处理的不同,盔甲上的甲片都是亮银色,袁云觉得这种闪耀的光芒只会让穿着的人被当做战阵上的靶心,于是专门弄了些黑色的烤漆,然后将全部甲片都涂抹成了黑色,还给这盔甲起名叫黑武甲1。o版本。
“云弟这身盔甲好生厉害,之前我穿上时只觉得太轻,生怕没什么防护力,结果一番测试下来,简直就是世间少有的宝甲,刀剑不畏,箭羽不穿,哈哈,有这一身甲片在身,我就算在万军中冲杀也不用瞻前顾后了,好东西。”曹昂说话的时候还不停的用手拍打盔甲上的鳞片,出刺耳的金属声。
袁云看了眼营房外的烈日,然后摇头苦笑道:“这么大热的天,你穿着盔甲走来走去的,也不嫌热的慌?”
曹昂闻言立刻将脸上的面甲揭了开来,然后严肃道:“云弟现在最好没事就穿着一下,新的盔甲也需要和人磨合,你如若等到上阵时再穿,恐怕会多有不适,到时候可不是一件好事。”
说完,曹昂也不等袁云反对,直接从边上的储物箱中取出了袁云的那套盔甲,然后便抓住不情不愿的袁云开始给他武装起来。袁云也不反对,因为他也觉得曹昂说的确实没错,看来只有上惯战场的人才能累计这种经验,于是最后也配合着把盔甲套上了。
“云弟,你盔甲左臂上的是弓弩?”曹昂看着袁云那袖珍手臂弩似乎很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