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世铭点点头:“饿了,我们做饭吧。”
林子千无奈,只能跟在他身后进了厨房:“铭铭,你不用那么客气的,去我家玩又不是跟我回去见家长,哪里需要你去破费啊。”
林子千将要买的东西和预算都写在上面了,加起来要千来块,他知道王世铭去买,肯定又要往贵里花了,啧啧,这个败家子,不过想想还是觉得窝心啊,呵呵,这个冷面热心的家伙,还真是可爱~!
王世铭耳根一热,没应声,林子千却已经转身去择菜了,没看到身后那个冷脸的人在他说见家长时闪过的那抹羞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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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大早,天刚蒙蒙亮,王世铭就将睡梦中的林子千给弄醒了,林子千起床开门,对着王世铭嘀咕了句“早啊”,转身进去换衣服了,已经养成了快八点才起床的林子还在心里想着,王世铭这个做客的怎么好像比他还急啊。
林子千对回家之事并没比往常上心多少,却不知道王世铭记得他说过坐火车回家要十几个小时,下了火车还有坐一个多小时的汽车才到家,王世铭研究下最短的路线,算计了下里程,发现自己开车走高速也要十个小时左右,再加上林子千说他家那边是山区,他也不清楚路况,于是他觉得还是早点启程的好,便定了闹钟,六点不到就把人给叫醒了。
两人在小区外面随便吃了些早点,便朝着城际高速公路的方向去了。
王世铭开了5个小时的车才到T市,在车上补了好大一觉的林子千精神饱满的跟略显疲惫的王世铭到高速路服务区吃了午饭,饭后王世铭准备继续开车,却被林子千拉住按坐在驾驶座上,让他在车里小睡会儿再上路,还体贴的帮他揉捏了会儿太阳穴。
王世铭也没推辞,顺了林子千的意,在车上睡了半个多小时,又上了趟厕所才继续上路,到N市的时候又休息了会儿,两人继续一路朝南而去。
这个时候林子千特别遗憾自己不会开车,虽然王世铭说了不困,他还是觉得时间这么久了,对方还一直保持着高度集中注意力,累是肯定跑不了的,心想着下回还是别让王世铭开车送他回来了,在自己学会开车前,也别去太远的地方玩。
进入Q市的时候太阳都落山了,好在到A县的时间并不用太长,加上路也没王世铭想象中的凹凸不平,车子一直走在省道上,一个小时后就驶入了林子千家的小镇上。
林子千指挥着王世铭将车开进镇集上,然后拐进自家屋后的空地上。
刚煮了晚饭,开了路灯正在外面喂鸡鸭的林妈眼睁睁的看着一辆低调霸气的轿车开进自家后院的空地上,然后从车上走下了两个人,一个是她的儿子,一个是没见过面的长相俊美的帅小伙子,她傻了一下,然后才反应过来,笑骂道:“死小子,怎么让人开车送你回来也不说一声,这个就是你说过的,跟你同居还不收你房租的热心同学?长得可真俊呀,比阳仔还帅~!”
林妈嘴里的“同居”就跟林子千定义中的一样单纯,哦,不,应该说林子千从小就是受林妈影响才把住在一起的人统统简称为同居的,殊不知造成过多少人的误会。
“是吧,嘿嘿,妈你叫他小铭就好了。”林子千洋洋得意。
“哦,好,他小名叫啥?”林妈问。
林子千:“啊?”
王世铭冷然的脸更显僵硬了,朝林妈点点头,道:“阿姨好,我叫王世铭。”
林妈呵呵笑着点头:“我知道,千仔跟我说过,我是问你小名叫啥?”
林子千明白过来了,哭笑不得,用方言跟林妈解释道:“妈,我是说,你叫他小铭就好了,名字的最后一个字,他的乳名是啥我也不知道呢。”
“哦,死孩子,也不说清楚~!”林妈笑着上前揪他的耳朵,尴尬的朝王世铭笑道,“不好意思啊,我们家千仔就是这样,从小就爱犯迷糊,跟你住在一起,给你添了许多麻烦了吧?”
“妈!你才是会犯迷糊的那个人吧!”林子千从她手里救回自己的耳朵,忍不住吐槽道。
“没有,他,很好。”王世铭僵硬的扯了扯嘴角,看着眼前这个衣着朴素,却带着干净爽朗笑容的农村妇女,他想,他似乎有点明白林子千这神奇的物种是怎么被制造出来的了。
“铭铭,你笑不出来就别笑,我妈不会怪你的。妈,他这个人有点面瘫,在人前基本不笑的,我一年下也没见他笑过几次,你可别跟他计较。”林子千道。
林妈赏给他一白眼,又揪住他刚逃离魔爪的耳朵,骂道:“死小子,怎么这么没礼貌!住人家的,还当着人家的面说人面瘫,也就铭铭不跟你计较,我都不敢说你是我儿子了,臭小子~!”
教训完林子千,林妈又对着王世铭道:“对不起啊铭铭,让你看笑话了,这孩子,我们从小就没教好,所以,不小心长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