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六神磊磊
一、
今天聊一聊小时候看金庸小说的故事。
不要觉得话题清淡,这些故事可是血淋淋的。你没看错,是“血淋淋”三个字,一点不夸张。
比如我上中学那会,楼上的三班就发生了一件关于金庸的血案。
那个班上有三四个金庸迷,把盗版三联金庸小说藏在抽屉里,被女班主任抓住了。那时候不像现在,小说可以电脑上看,还可以听音频,那时候只有大本的书。一查起来,你想往裤裆里塞都不行,很容易就人赃俱获。
发飙的女老师命令他们必须写下保证书,绝不再看金庸。这倒没什么,要命的是后一句——必须咬破手指,在保证书上按血手印。
那几个夯货就真的开始咬,纷纷选择自以为最不疼的手指,有的咬拇指,有的咬中指。
二、
现在的小朋友估计对此很难理解,但在那时候的笨孩子心里,老师说让咬,那就必须咬啊。
几个夯货啃了半天仍然没有咬出血来,几乎要哭了,说:老师,真的咬不破啊!
女老师将信将疑:电视剧上按血手印,不都是随便一咬就破了吗?
然后更可怕的事发生了。不记得是女老师自己想出来的,还是哪个操蛋的班干部提议的——既然咬不破,那就用刀。
一种肃杀的气氛弥漫了整个教室。女老师真的搞来了一把小刀,削铅笔的那种。小刀很钝,还有点锈——是一把锈春刀。
第一个被选来开刀的是个姓卢的同学。他身板壮实,貌似很能挨刀。但后来发生的事证明,女老师和卢同学都显然低估了冷兵器对人体的杀伤力。
卢同学为人实诚,一刀割破了自己的指肚。
在血冒出来的刹那,他崩溃了,发出惨号,脸瞬间变得惨白,摇摇欲坠。
被吓坏的女老师失去了继续执行酷刑的勇气,慌忙命人把卢同学送去校医院。后面几个犯人则死里逃生,被皇恩大赦,统统释放。
护送卢同学的队伍正好从我窗前经过。我作为金学会盟主,却对他爱莫能助,只有他那惨白的死鬼般的脸色,到现在还记忆犹新。
三、
今天我说这些,用意倒不在揭露女老师是多么残忍。我只是想说,这就是看金庸的代价。
那个年代,用手电筒在被窝里看过书的人,才懂这种代价。
那时候,是要提前完成作业,才能奖励一集武侠电视剧的。
没有重播,过期不候,每天只放一集,电视剧里桃花岛的布景比现在许多密室逃生还山寨,我们却能地从头到尾一集不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