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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第1页)

22岁生日前夕,他在赛马会和程约翰重逢。隔了几排座位,他暗暗观察程约翰,见不着叶之南的时候,他认为几可乱真,但见着了,他才看出,两人五官相似,仅此而已。

他知道叶之南的一些事,但叶之南气质清正,谈吐也得体,无论是以前还是现在,他站在那儿,就是雕栏玉砌的感觉。

程约翰不同,他有纵情感,能扮得衣冠楚楚,但撑不了多久,骨子里粗野浪笑的水手血统就会冒出来,那是他素未谋面的父亲留给他的,此生不灭。

退场时,程约翰来拍他的肩,眉一挑,暗示再过个良宵,他说还有事,走了。程约翰当然是个很迷人的混蛋,但他爱着古书里的白衣人,他像一条贵族一样的白龙,如云影般掠过。

剑桥时期是他生命里最愉快的几年,叶之南每次到来,他都接机送机,一同出入拍卖会和餐厅,住同一间酒店,时常谈到夜深。不像后来在云州,叶之南身旁总有太多人,妹妹唐莎也神出鬼没打扰他。

第一次为叶之南送行时,他很失落,但中国有相当多的古董都在英国,叶之南出差的频率很高。每回见完面,他都是笑着去上课的,沿路赞美主,赞美生活,更赞美自己。假如当初选择去加国或澳洲留学,他最多长成运动健将,哪能让叶之南对所有人介绍:“这位是唐烨辰。烨辰是我很好的朋友。”

“很好的朋友”的说法让他如沐春风,但也困住了他。他做了一千次心理建设,饮过一万杯酒,仍没勇气装疯卖傻,吻上那张唇。

他的讲述改头换面,把关键信息隐去,但“爱上父亲的女人”总是能吸引人的,秦峥听得兴致盎然。

他原本不喜欢英国,食物不如香港,天气也坏,因为叶之南的到来,城市变得可爱,看到骑单车散发大笑的女孩他会笑,看到合吃一只冰淇淋的情侣也会笑,看到微风吹动着野草,仍会笑。他说:“所以我今年又回英国过年。”

秦峥讶然,拉了拉自己嘴角:“你看着很深沉,我很少见你笑。”

他牵了牵嘴角,以示的确在笑。他有多久没有那样笑过了?可能是他来到云州发展,近距离和叶之南相处后。

他在云州安顿下来的那个周末,叶之南请他到家中小聚,当他踏进叶家,绝望感漫过心头。

太迟了。时光让叶之南完成了资本积累,他不是刚入世时那个赤手空拳的年轻人了,他已从污秽泥潭中上岸,用最洁净的水冲洗过全身,相交的是大儒,品鉴的是至宝,他恐怕没办法用金钱使叶之南就范了。

在醉意干过理智时,他想过,如果价码够高,会不会有一丝转机?清醒后他想,以情动人,胜算说不定还大些。

倾慕叶之南的女人很多,但谁都无法多留一刻,他这个“很好的朋友”倒总能跟叶之南对坐倾谈,同进同出,消磨掉许许多多的时光。

待到繁花落尽,叶之南是不是就能看到他?但是数一数流年,一生还太长,变数很大。他时时刻刻提心吊胆,害怕那掳走叶之南真心的人横空出世,可他别无他法。

他的情绪总是绷得很紧,渐渐地,他不大会笑了,别人都说他阴沉。当他被父兄拿走飞晨资本,不在故人跟前露面,反而松弛了些,连秦峥笑他是情种,他也坦率承认了,还能开个玩笑:“我以前抄底收公司的时候,总被人骂冷血资本家,其实,哪有人的血是冷的。”

秦峥啧啧叹:“还是冷血。我可不会对自己这么狠。”

他笑笑,喝酒:“我也不想。逃了那么远,逃了那么多年,还差点冻死在路边。”

原来,只要顶着一个虚构的名字,没跟第二个人说的事,都能说。

过了一下,秦峥说:“我家老头的大儿子跟你是一路人,他也爱惨了他女朋友,她在哪儿他就守在哪儿,本来还以为过年能见到。”

他假装没听懂,但秦杉有多爱乐有薇,他可能比秦峥更清楚。秦峥没说下去,换了话题:“你们为什么后来连朋友都做不了?”

从何说起呢,说他妹妹唐莎对叶之南求不得,听说他所爱的女人是乐有薇,嫉恨之下雇凶伤人,让乐有薇和秦杉险些葬身异国。乐有薇控告唐莎,他恳请叶之南说服乐有薇撤诉,他愿以重金补偿。乐有薇在拍卖上师从叶之南,一直管他叫师兄,叶之南发话有分量,但叶之南拒绝出面。

当贝斯特拍卖公司涉案时,他推波助澜,导致叶之南经营了十几年的心血化为乌有,贝斯特拍卖公司以倒闭告终。

不能说。秦峥的母亲因贝斯特伪画案至今身陷囹圄。他简略道:“我妹妹爱的男人爱着他妹妹,我妹妹报复,差点把他妹妹弄死,现在我妹妹在监狱里。”

秦峥捋了捋人物关系:“两个妹妹打架,她为什么不理你,你在中间干了什么?”

他说:“我让他说服他妹妹私了。”

秦峥皱眉:“就这?她理解不了吗?你妹妹罪有应得,但你求她,是人之常情。”

他心底的怒火嚎叫着窜上来。明明是人之常情,叶之南却和他割袍断义,究其根本,在于叶之南深爱乐有薇吧,爱得丢掉他这个“很好的朋友”。他拒绝接受这事实,才有了后面发生的一切。

秦峥安慰他两句:“照这么说,她不值得你这么爱她。”

他垂下眼睛:“我恼了他,之后他公司碰到很麻烦的事,我添了一把大火,他公司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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