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斯塔夫·福楼拜是一个极不寻常的人,一个被法国人视为天才的人。然而时至今日,天才一词早已被用滥,牛津词典做过定义,即天生有一种非凡能力,能进行天马行空的创造或做出独创性的思考、发明和发现的一类人,他们比才能一般的人在更大程度上依靠天生的洞察力或直觉来取得成就,而非靠有意识的努力。依此标准,任何时代都不大可能同时出现三四个或以上的天才。若只是某个作曲家做出了悦耳的曲调、某个剧作家写出了出色的喜剧或某个画家画出了富有魅力的图画,我们就给他冠上天才之名,那不过是让天才一词蒙尘。或许那些作品确实很好,而那些人也的确具有独特才能,但是抱歉,天才所为必须得是高一层次的事情。如果要我说出20世纪都有哪些天才,那么我大概只能想到阿尔伯特·爱因斯坦。而19世纪的天才就多一些了,至于福楼拜是否能够划入这类具有特殊才能的人的范围中,读者只要牢记牛津词典的定义,接着读完这篇文章,自然就知道了。
毫无疑问的是,福楼拜走出了典型的现实主义风格小说的路子,并以之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了之后的所有小说家。如托马斯·曼的《布登勃洛克一家》、阿诺德·贝涅特的《老妇人的故事》以及西奥多·德莱塞的《嘉莉妹妹》,都是循着福楼拜开辟的这个路子写的。福楼拜勤奋地乃至狂热地投身于文学创作中,恐怕再也找不出像他这样的作家了。像大多数作家一样,福楼拜视文学为头等重要的事,并认为它具有更丰富的意义——修身养性、充实阅历。在他看来,生命的目的与其说是活着,毋宁说是写作。为此,即使是牺牲丰富、多样的生活也在所不惜。相比起来,那些把自己关在小屋里侍奉上帝的修道士也未必就更加虔诚。
一个作家能写出什么样的作品,取决于他是个什么样的人。所以我们才希望了解那些优秀作家的生平——他们个人经历中的东西。福楼拜更是如此。他于1821年出生在里昂,一家人都住在那里,其父亲担任一家医院的院长职务,这是个富裕且受人尊敬的幸福家庭。像其他类似家庭的法国孩子一样,福楼拜正常地成长着:进了学校,与其他孩子交朋友;他不怎么爱动,却读了很多书;他感性而富于幻想,而且像许多孩子一样,他的内心常会生出孤独感,他这样敏感的人甚至可能会终身为其所困。
“我10岁就进了中学,”他这样写道,“很快就厌烦了周围所有人。”这并非随便说说而已,真实情况也是如此,年轻的时候他就是个厌世者。时值浪漫主义思潮的巅峰时期,厌世情绪正大行其道,福楼拜的同学中有人开枪射穿了自己的头颅,有人用领带上了吊。但是,福楼拜有舒适的家庭、慈爱而宽容的父母、溺爱他的姐姐,加上那些他挚爱的朋友,我们无法理解,他为何会产生人生无法忍受这种观念,并深深厌恶他周围的人。他有着健康、强壮的身体,发育得很好。他从少年时代起就有了一些创作,内容满是浪漫主义最无节制的大杂烩,里面的厌世情绪或许与当时流行的一种文学装饰有关。但福楼拜本人的厌世情绪绝非装出来的,亦非受了外界的影响。他本质上就是个悲观厌世的人,若要问为什么,那恐怕就得深入研究他的心路历程了。
15岁时,福楼拜遭遇了人生转折点。当时他们全家到特鲁维尔去度夏,彼时特鲁维尔还只是一个仅有一家旅馆的海湾小村庄。在那里,他们遇到了一对夫妻——莫里斯·施莱辛格和他的夫人,前者是个音乐出版商(某种程度上也是一个投机商),至于施莱辛格夫人,福楼拜对之印象极深,以至于后来对她做了这样的描绘:“她是个高个儿女人,浅黑皮肤,漂亮的黑发丝丝缕缕垂在肩头;她有着希腊式的鼻子,热情似火的双眼;她的眉毛修长,弧形优美;她的皮肤油亮,笼罩在一层金色光晕之下;她的身材苗条而优雅,浅黑而带紫色的脖颈上依稀可见蓝色的静脉血管在蜿蜒流转。她的嘴唇上有层微不可见的汗毛,让她的脸看来更具刚毅的男性活力,从而使那些白肤的美人相形见绌。她说话语速缓慢,声调抑扬顿挫,既柔和而又富有乐感。”我在把pourpre翻译成“紫色”时,曾深感纠结,这种颜色似乎不怎么好看,但也只能这么翻译。我猜福楼拜是回想起了龙沙曾在他最著名的诗里用过这个词,只是他一定想不到,用这个词形容一位夫人的脖子会给人怎样一种印象。
他疯狂地爱上了这位夫人。她时年26岁,膝下有一个婴儿。但福楼拜很羞怯,若非她的丈夫待人热情且积极好客,他甚至都没有勇气和她说话。少年福楼拜有时会被莫里斯·施莱辛格邀请去骑马,有一次他还被请去和他们夫妇乘船游玩。福楼拜和艾莉莎(施莱辛格夫人的名字)并排而坐,肩并着肩,她的裙摆还盖着他的手,她和他说着话,声音低沉而悦耳,少年却一直处在迷乱之中,完全没听清她说了什么。暑假之后,施莱辛格夫妇俩离开了特鲁维尔,福楼拜一家也回到里昂,他继续过着他的学生生活,此后他就陷入了他一生中最重要,也是最为持久的一场爱恋。两年后,他重回特鲁维尔,得知她又曾来过,但已离开,这年他17岁。他隐隐感到,自己过去太幼稚,所以无法真正爱她,但现在不同,他正以一个男人的渴求在爱着她。可惜的是,她不在眼前,这却让他的爱欲变得愈发强烈。回到家后,他继续创作那本他写好了开头的书——《对一位夫人的回忆》,内容讲的就是他如何在那年夏天爱上艾莉莎·施莱辛格。
当19岁的福楼拜从学校毕业时,作为奖励,父亲让他跟随一位名叫克洛盖尔的医生到比利牛斯山及科西嘉岛旅行。那时的他已完全成熟了。在他那个时代人的印象中,他是一个大个子,但他实际只有五英尺高,在加利福尼亚或得克萨斯,这种身高说不定还会被叫成矮个儿。他身形瘦削而优美,黑色睫毛下有着海蓝色的大眼睛,长发翩翩。那时的他英俊得犹如一尊希腊神像,四十年后一个认识他的女人如是说道。从科西嘉岛回来后,两位旅者停留在了马赛。某天早上,福楼拜外出去洗澡,回来后看见旅馆的院子里正坐着一个神情慵懒的年轻夫人,性感又迷人。福楼拜上前与之交谈,两人很快便熟络起来。她叫厄拉莉·福柯,正在等待她的丈夫——一名法属圭亚那的官员来马赛接她。福楼拜和她随即共度了良宵,事后,福楼拜这样形容自己的这次风流艳遇:如雪原上的日落一般妙不可言的夜晚。离开马赛后,他便再未见过她。这段初夜经历,给了他一生难忘的回忆。
这一插曲过后不久,福楼拜便动身到巴黎学习法律,不是他想当律师,而是到了总得选择某种职业的阶段。但他相当讨厌巴黎,外加讨厌教科书,讨厌大学的生活,尤其对同学们的市侩庸俗、装模作样嗤之以鼻。其间,他创作了一部中篇小说叫《十一月》,里面描写了他和厄拉莉·福柯的那段艳遇,他笔下的女主人公却像艾莉莎·施莱辛格一样有着闪亮的眼睛、高扬的弯眉和敷着淡青汗毛的嘴唇,只不过这一次的脖子是雪白浑圆的。
后来,他找到了施莱辛格的办公处,然后去拜访他,并再度联络上了他们夫妇俩。这位出版商邀请他参加每周三在他家里举行的聚会,艾莉莎迷人依旧。当年初识之时,福楼拜还是个笨拙的高个少年,而如今,少年已长成了男子汉,殷勤、英俊、充满热情。不久,她发现了他爱着她的秘密。他呢,很快就成了这对夫妻亲密的座上宾,每周三都有机会和他们一道用餐,他们还一同参加短途旅行。但福楼拜仍如以前一样羞涩,迟迟不敢向艾莉莎示爱。等到他终于向她表白的时候,尽管并没有惹来担心中的生气,但艾莉莎也拒绝成为他的情妇。她的经历很曲折,外人皆以为她是莫里斯·施莱辛格的妻子,然而并不完全如此。她曾有位名叫爱弥尔·朱岱的丈夫,几年前他陷入经济上的困境而面临诉讼,于是他们的朋友施莱辛格提了条建议,由他出钱帮助朱岱摆脱困境,条件嘛,就是他得离开法国并放弃妻子。朱岱同意了,此后艾莉莎便跟了施莱辛格并与之同居。当时法国没有离婚一说,所以直到1840年朱岱去世之后,他们才正式结婚。据说,尽管朱岱远走他乡,后来又去世了,但艾莉莎一直还爱着他。也许正是这旧日的爱情,再加上她对后来与她同居并让自己生下孩子的男人的忠诚感,才使她摇摆着不愿接受福楼拜的示爱。但福楼拜有股执着和狂热,最后他想办法约了她在某一天去他的寓所幽会。那天,他焦虑不安地在寓所等待她的到来,以为自己长期的爱慕之情终于要有所收获了。但很可惜,她并没有赴约。
1844年,发生了一件对他产生了严重后果的事情。那晚他和哥哥一道乘坐马车从母亲的一幢房子那儿(他们在那里住了一些日子)返回里昂。他哥哥比他大9岁,继承了父亲的医生职业。走在路上时,没有任何预兆,福楼拜“只觉眼前突然有一片让人眩晕的亮光,随后就像一块石头那样滚到了马车的底板上”。等他醒来,发现自己满身是血,原来他哥哥已经把他搬到了附近的一幢房子中,正在为他做放血治疗的手术。之后他又被送回里昂,父亲再次给他放了一回血。此后,他不得不开始服用缬草和槐蓝,脖子上常年挂着一根泄液线。他还被告知要禁止抽烟、喝酒和吃肉。有一段时间,他常会有浑身痉挛的症状,视觉和听觉也都出了毛病,每每出现惊厥后就会失去知觉。为此,他常被弄得精疲力竭,身体一度虚弱不堪,神经也总是陷入极度紧张。这种病十分神秘,医生们有着各自不同的观点。有人直言他是得了癫痫病,他的朋友们也都是这么看的。但他的侄女在她的《回忆录》中对此事保持了缄默。而勒内·杜麦斯尼尔先生——兼有医生和一本关于福楼拜的重要传记的作者身份——坚持认为他患的绝不是什么癫痫病,而是一种他取名为“癔想性痉挛”的病。我想,他之所以会如此主张,大概是他认为癫痫病人这种称呼多少会减弱一位杰出作家的作品价值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