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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第2页)

“天,这么说,我拐回坊里去的,竟是隐形的第五执事者——”他晕晕地扶着脑袋。不过这么算的话,有关她眼界气度那些就全部解释得通了。意料之外,又似乎情理之中,他一直觉得她不像个丫头,是因为她根本就不是个丫头!

“也算吧,那时策公子身体不太好,我和三爷即墨一起被捡回去——”相从停一下,解释,“我离家一年多时,遇上了三爷和即墨,以后就一直在一起了,后来碰上前斋主,就也一起被带回了斋。之后,三爷因为煞气过大,便充当了刑堂一样的位置。我转到幕后,以丫头身份掩饰,不过现在策公子的身体已恢复,也就没有我的事情了。”

原来这丫头跟三爷是患过难而已——

殷采衣汗颜地抹掉一切杂七杂八的假想,道:“不过,你还是不能离开拂心斋的吧?”

相从点点头,“前斋主救我们的时候都有过承诺。”

“那就是说,我也只好一直守着我的将离坊了,”殷采衣摸摸下巴,忽然笑起来,“不过也不错,拂心斋的福利还是很好的,三不五时再冒一两个沈忍寒一类的人来解解闷——唔,扬州的风景也不错。”

相从眨了一下眼,她本来有犹豫过这事要不要说,现在由他问出来,什么都说开了,省了最后一块心病,也不由微笑起来,难得起了捉弄之心,“殷主事,你莫忘了,誓门是没钱还我们的。那三年的稀粥咸菜,可还等着你。”

殷采衣扬眉一笑,“有你陪着,我怕什么?对了,你怎么还叫我‘殷主事’?还不快点改口——”

笑语渐远,一路阳光洒满。

番外

七年前的天子脚下。

城东的林家,城西的庄府,隔了大半个京城遥遥相望,都是当时有名的诗礼大族。两家皆以孔孟治管,家风严正恭肃,百年来,族中子弟入仕者不胜枚举,便是还没束发的小童,谈吐也清致沉稳,举止进退比之成人丝毫不谬。

但所谓,无论什么事都有例外。即便是在儒名如此显赫家风肃然如铁的大族中,例外也是存在的。

比如说,庄府现任掌家的次子庄持正,年初刚满十七岁,也让庄家上上下下头痛了十七年。相比起已入翰林院的长兄,十四岁已中了解元的三弟,中间毫无建树的这个简直可称之为家族的污点。

再比如,城东林家的幼女林昭。与以不学无术闻名京师的庄府次子大大不同,林家的这位三岁即通文墨,四书五经过目成诵,五岁入学,比得一同启蒙的兄长们形同笨蛋。

不过,自从她七岁那年站在家中最高的那棵老槐树上,小小的手叉着腰,从大学到中庸,从孔子到孟子,引经据典童声稚脆,将站在树下的父亲驳得避入朝中,半个月气得不曾回家后,神童的名声就再理所当然不过地换成了“魔星”。

相比庄府那位慢慢累积起来的声名,林昭是一夜成名。

庄持正十七岁的这一年,林昭十三。

都到了适婚之年,儒门最重书香门户,因此庄林两家向来有联姻的传统。

但,林家的女儿有谁肯嫁给那个传说中扛着把剑满京城游走的粗人?不说会被别的姐妹笑话,嫁过去哪天起了口角,粗人可是不会讲理的,一拳头下来谁受得起?

而,庄府的公子又有哪个敢娶那个成天往上树上房,被抓住了能面不改色以四书五经驳得整个林家无人以对的野丫头?自己的学问被妻子比下去是小事,面子在外人面前失了才是要命。

在这样的情况下,这两个没人肯嫁没人敢娶的,凑成一堆似乎是太顺理成章的事了。

“嫁人?不要。”

林父瞪了瞪眼,忍住到嘴边的怒气。这死丫头,从会说话——不,那时还是很乖的。从会爬树起就没让他省过心。

“这事我们已经说定了。你有意见自己去说。”

林父扔下一句,转身就走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终身大事岂能也随便顺她的意了,爱闹就闹吧,闹完了还是要乖乖听话。

歪在长廊靠背上的少女伸了个懒腰,坐起来,歪着头看他的背影消失,起身,“真麻烦,那我就去说吧。”

可以想见,林父若知道这回他的“意见”居然被采纳了,脸色会有多么的五彩斑斓。

“不是说一家子清官吗?有什么怕给人偷的——”一边咕哝着,少女一边手脚并用地往树的更高处爬,“墙造这么高,外面的树却不砍掉,果然都是读死书的书呆子。”

“呼,差不多了。”从茂密的枝叶中探出头去,目测了一下脚下跟墙头之间的距离,一只脚小心翼翼地伸出去——

“啊!”

“啊!”

墙里墙外,惨叫声声起。

好一会儿,一个少年扭曲着脸,一手拿着剑,一手捂着后脑重新出现在墙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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