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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第1页)

刘秀暗中详查,果见杜林荐举之人都十分称职,一如杜林所说。从此,他对杜林更为器重了。

建武十四年(38年),群臣们上奏给刘秀说:

“古时,肉刑极其严厉,这样,人人都畏惧犯法,就不敢闹事了。现在,犯法的人不断,应是法令宽松的缘故。陛下应该增加法令的条文,用以杜绝犯罪的根源。”

刘秀下诏给三公九卿,让他们各抒己见,杜林的奏书和其他人的意见大不相同,他在奏书中说:

“百姓的感情受到污辱,那么,讲究道义和气节的风气就要受到损害:法律条文繁多,那么,苟且和侥幸的行为就要兴起。孔子说:‘用政治来教导民众,用刑罚来强制民众,民众只以苟免于罪过为务,却没有真正自觉惭愧的心。如果用道德来诱导民众,用礼教来规范民众,民众不但自觉惭愧,而且真心归服。’古时的贤明君主,都能深谋远虑,行动都注意到宽厚,不在刑罚上做过多的规定。周朝的五刑,处罚规定不超过三千。汉朝刚建立时,仔细地考察了秦朝的过失,废除了苛刻的政法,使统治的网络疏阔起来。民众欢欣鼓舞,人人都归向宽厚的德政。后来,法令条文逐渐增多,吹毛求疵,诋毁、欺骗的事就不断了。小事对道义没有妨碍,却采取大的刑戮,由此造成的弊端就十分严重了,于是百姓多叛,难以驯服。”

料林的奏书条理明晰,极有说服力,刘秀读罢感叹良久,他对群臣们说:

“不患民不御也,患德不修矣。如杜林所奏,古时德政不加以效仿,后世方有弥天大祸了。

朕主意已定,当在减轻刑罚、简化法令上示以仁德,重在教化百姓,如此,才是根本之法啊。”

【原文】

权重勿恃,名高勿寄,树威以信也。

【译文】

权力大不可以倚仗,名望高不可以托付,树立威严要讲究信用。

【释评】

信用是最能让人诚服的法宝,无信则是所有失败的原因之一。统治者往往自恃位高权重,朝令夕改,言行不一,这就从根本上失去了民众对他的信赖之情,自不会诚心服从他的号令了。如此,上下离心,令不能行,凡事只能向坏的方向发展,一旦危难来临,便无药可救。高明的统治者总是在取信于民上树立自己的威望,利用一切机会彰显他的诚意。

【事典】徙木立信的公孙鞅

战国时期,公孙鞅为秦孝公所重用,任用他为左庶长,推行变法事宜。

公孙鞅大权在手,于是起草制定了新法令,其中规定:第一,废除世卿世禄制度。有功于国的,都按功劳大小封官;没有功劳的宗室贵族,削除宗室的属籍。第二,奖励种地的农户,发展农业生产。对耕地织布的农民,超过一般规定产量的,免除其徭役;商人要多交税。第三,全国百姓都要登记户口,按户籍组织起来,每五家为“伍”,每十家为“什”,各家互相监督。第四,一家有兄弟二人以上的,成年之后,必须分居,各立门户,违者要加倍征税。

秦孝公对新法令十分赞同,于是就要下令执行,不想公孙鞅却阻止说:

“百姓对官府暗怀猜疑,多有不信,远非一日了。新法虽好,若是无人相信苛守,其功效自无法见到。主公且容我略作安排,以让百姓增加对官府的信任,其后新法方可实施无虞了。”秦孝公答应了公孙鞅的请求。

一日,公孙鞅命人把一根约三丈长的木杆立在城南门口,随后他对围观的百姓说:

“无论何人,只要把这根木杆扛到北门,赏黄金十两。”

围观百姓越来越多,他们心中狐疑,不敢相信公孙鞅的话,只是观望。

公孙鞅目视众人,又高声说:

“我为左庶长,代表官府说话,绝对言出必行。如各位嫌赏金还少,那好,我现在宣布谁执行我的命令,把木杆扛到北门,赏黄金五十两。”

人们知道此事不难,那五十两的赏金又是太高,一时更添疑惑了。他们不知公孙鞅在搞什么花样,仍是站立不动。

过了多时,忽有一位壮汉越众而出,扛起小杆便向北门走。百姓一路跟随,场面十分喧闹。

壮汉到了北门,刚把木杆放在地上,公孙鞅就对壮汉开口说;

“你能听从官府的号令,官府自会信守诺言,予以重赏。”

他命人当众给那壮汉五十两黄金,还提高声调对众人说:

“官府的命令,是绝不会欺骗大家的,人家若能按官府的命令行事,一定会得到应得的好处。”

此事在秦国各地传开,百姓称奇,都说官府有令必行,有赏必信,无形中对官府充满了信赖。

有的大臣却不以为然,他们对秦孝公上奏说:

“主公身为万民之主,若实行新法,自可发号施令,百姓谁敢不从呢?公孙鞅小题大作,多此一举,不仅于主公威望有损,更令官府颜面丢尽,令敌国耻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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