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文小说

迪文小说>血蛊有什么症状表现 > 第1部分(第1页)

第1部分(第1页)

作者:笨么么

申明:本书由(。。)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预览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订阅购买正版。

相关

诡故事

IQ80以下看不懂,IQ150以上看了就会疯…

一九四五年的一天,克力富兰的孤儿院里出现了一个神秘的女婴,没有人知道她的父母是谁。她孤独地长大,没有任何人与她来往。

直到一九六三年的一天,她莫明其妙地爱上了一个流浪汉,情况才变得好起来。可是好景不长,不幸事件一个接一个的发生。首先,当她发现自己怀上了流浪汉的小孩时,流浪汉却突然失踪了。其次,她在医院生小孩时,医生发现她是双性人,也就是说她同时具有男女性器官。为了挽救她的生命,医院给她做了变性手术,她变成了他。最不幸的是,她刚刚生下的小女孩又被一个神秘的人给绑走了。这一连串的打击使他从此一蹶不振,最后流落到街头变成了一个无家可归的流浪汉。

直到一九七八年的一天,他醉熏熏地走进了一个小酒吧,把他一身不幸的遭遇告诉了一个比他年长的酒吧伙计。酒吧伙计很同情他,主动提出帮他找到那个使‘他’怀孕而又失踪的流浪汉。唯一的条件是他必须参加伙计他们的‘时间旅行特种部队’。

他们一起进了‘时间飞车’。飞车回到六三年时,伙计把流浪汉放了出去。流浪汉莫明其妙地爱上了一个孤儿院长大的姑娘,并使她怀了孕。伙计又乘‘时间飞车’前行九个多月,到医院抢走了刚刚出生的小女婴,并用‘时间飞车’把女婴带回到一九四五年,悄悄地把她放在克力富兰的一个孤儿院里。然后再把稀里糊涂的流浪汉向前带到了一九八五年,并且让他加入了他们的‘时间旅行特种部队’。

流浪汉有了正式工作以后,生活走上了正轨。并逐渐地在特种部队里混到了相当不错的地位。有一次,为了完成一个特殊任务,上级派他飞回一九七零年,化装成酒吧伙计去拉一个流浪汉加入他们的特种部队。

000。 引 子

这个世界有很多东西是非常吸引人的,比如说美女,比如说权势,比如说财富,当然你可以告诉我说,我上面说的东西都是放屁,伟大崇高的你不需要那些东西,那么很好,对不起,地球不适合你居住,快点回火星去吧。

当然,我上面说的东西你可以看成是一种废话,但是我废话这么久,只是为了说明一件事情,那就是这个世界上很多人都是有*的,各种各样的*,在这里我就不一一解释了,但是不管是什么人,他*的最终都围绕着一个字——宝。

但是,到底什么是宝呢?

有道是,天财地宝惟有德者居之。这句在我们国家几乎男女老少都耳目能详的话,到底又有多少人能够明白它的意思呢?

古时候的人对自己死后的世界充满了未知的恐惧,所以都希望在生的时候能够把下面的事情尽量的安排好,于是便有了风水一说,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这就是所谓的“天财”;而有些人却希望能够得到永恒的生命,他们利用自己的所有不断的找寻着这一种虚无飘渺的可能,我们不知道他们有多少人能够成功,但是也正是因为如此他们遗留下了无数的东西,在历史的长河里面淘尽之后,那些东西就成了所谓的“地宝”。

以上的这两种东西说出来的话,或许很多人都比较容易理解,但是却还有一个“人宝”是无法用任何语言解释清楚的,我只能这样举例:曾经在某个年代,至于是哪个年代并不是很重要,只要知道某个年代就行了。

在那个年代,所谓的命格论述已经深入人心,几乎每个人都知道,所谓的天子就一定是受命于天,其中最经典的说法就是“脚踏七星,帝王之相”。那时适逢天大大乱,群寇四起,朝廷已经失鼎于天下,有某个农民起义的领袖趁势而起,但是这个人他并没有帝王之相,以至于在众多起义军并不被看好。他很烦恼,一直寻找着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后来有一个风水先生帮他出了一个主意,让他趁着某个据说脚踏七星领袖出行的时候行刺他,然后把他的脚剁下来换到自己的身上。那个人开始的时候觉得这个方法太过于诡秘有失天合,但是帝王之位的诱惑却不是任何人能够抵挡的,最终他还是按照风水先生的说法做了,结果他也得到了他想要的。只是,他强夺他人的帝王七星,乃是逆天改命,最终还是得到了老天爷的惩罚,后代子孙失和,到了他孙子的那一代,直系血亲已经死绝了。

由此可见,所谓的宝,都充满了一种玄妙神奇诡秘莫名的诱人气息。也正是因为如此,各朝各代都涌现出无数的寻宝人,他们利用自己的方法寻找着理想中的宝物,经过了千百年的发展终于形成了各自的流派。

我因为上代经历,在毫无察觉的情况下介入了寻宝探险的迷途之中,在这个过程里,我几乎踏遍了整个神州大地,其中因为宝而引发的经历大都诡秘离奇,如果一件件的说出来的话,足以让观者惊心,闻者乍舌,毕竟那些上天入地,翻江倒海般的故事并不是人人都可以遇到的。

不过,这些玄妙的故事都必须从我小时侯的一次经历说起,也正是那一次经历使得我的人生得到了巨大的改变。。。。。。

001。 老军区

据我老爸所说,我们肖氏一门在近百年都是我们那个地方的大户人家。在我姥爷,也就是爷爷的爷爷那一代,家里的某位老祖宗貌似还是个前清举人,虽然对于很多繁华之地来说举人算不了什么,但是我们的家乡毕竟是闽南的穷山恶水,在这样的一个地方,出一个举人的家族所受到的待遇基本和考个状元差不多了。

而到了我爷爷的那一代,革命的狂风暴雨已经席卷了整片神州大地,作为一个有见识有理想有担待的孔子门生,我爷爷的哥哥,也就是我的伯公他毅然的投笔从戎,跟在了蒋老头的背后摇旗呐喊。而在他从军几年以后,我爷爷也在*的光荣领导之下走上了强国之路。

可是历史告诉我们,我伯公的做法是错误。不过好在我们家还有一个选择了正确道路的爷爷,据说他在解放前夕的某一天晚上,他和我老伯抵足而眠,兄弟俩聊了一整个晚上终于劝得我老伯弃暗投明,走上了一条正确的历史道路。

到了我老爸这一代,因为爷爷和伯公的都是军人的关系,他参军的时候并没有受到什么阻碍,要知道,在那个年代,能参军可是一件光耀门楣的事情,不是有句话这么说吗,一人从军,全家光荣。我估计在那个年代,我家一门三军人,想不光荣都难了。

在开始的时候,爷爷利用在军中的一点战友关系把我老爸调到了四川峨眉山下想让他安安心心的做一个民兵。可是我老爸这人怎么说,他天生就不是肯安分的料,骨子里继承了我们肖氏一门的那种不安定因子。那个时候适逢中越战争的第一炮打响了,老爸他抱着为国为民,打倒一切反动派的崇高思想,胸高高气昂昂的报名要去前线参战。

当时他那个部队的首长是一个老革命,听到自己手底下的兵思想觉悟这么高,兴奋得送了老爸一瓶貌似十年陈酿的茅台,然后语重心长的对他说:“小伙子有冲劲是好事,这次去了越南,就算不为了别的,为了老头子我送你的这瓶酒,你都得给我活着回来。”

老爸当时那个兴奋啊,第二天就把那瓶酒给寄回了老家,然后屁颠屁颠的跑去的云南,因为调防的关系的,转到了当时属于边防军的87187部队,开始了他被保护和鲜血填满的前半生。

时光穿梭,岁月如花,一眨眼间十几年也就结束了。

老爸在越战胜利了以后,就乖乖的回到了闽南和那个时候据说美貌如花的老妈来了一个华丽的相亲,接着在不久之后就抱得美人归并且把老妈的身份弄成了随军家属。

爷爷那个时候虽然因为老爸早些年的时候擅自去参加了越战成天对他虎着一张脸,可是后来我出生了以后他们父子俩的关系就好得不得了了。

怎么说呢?那个时候我虽然只是一个婴儿,但是毕竟是长子嫡孙啊,长子嫡孙什么概念?我们闽南人常说长孙抵尾子,说的就是长孙的重要性。

为了纪念我的出生,我伟大的爷爷和崇高的老爸就给我取了一个涵义很深刻的名字——强——他们期待着我们肖氏一门在未来的日子里越来越强。于是,从此我就有了一个很牛的名字:肖强!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