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我对他说:“看来您是把我当驴推磨使呀,尽让人家做一些徒劳无功的事,这不是瞎子点灯白费蜡吗?”
他目光炯炯地看了我一眼,就扭过头去,下颌动了动,但是没有说话。
我说:“爵爷,我乐意听从您的吩咐,这件事我准备做第四遍。不过,明天您最好来点儿新花样,说真的,我都腻味了。”
爵爷把帽子搁在头顶,转过身来对我说:“你这是在说些什么呀,真邪门了,总是想方设法来烦我,还要自得其乐。朋友之间嘛——那是另外一回事。真够邪门的,我倒了一辈子的霉,现在周围的人都在算计我。我总是钻进别人的圈套。”说到这儿,他的声音激昂起来:“人人都在跟我过不去。”
我说:“如果我是你的话,就不会说这样难听的废话。你听我说,要是换了我,就会把脑袋瓜子浸在冷水里。昨天晚上你打的冷水不是没有用完吗?”
他忽然雅兴大发,说:“是吗?那真的管用吗?我从没试过这玩意儿。”
“你那时候没有理由去试嘛。爵爷,要是你能够像当年那样冷静就好了。现在是明摆着的,如果你继续这样酗酒无度,到头来只会害了自己。”我说。
爵爷说:“可现在不像过去那样随身带着酒啦。不过,我确实是喝多了一点。今后要注意节制。”
我回答说:“我正要请求你这么做呢。你应该时刻记住你是亚力山大先生的父亲,也应该好好地培养他不辱祖宗的责任心。”
他说:“对,对。你倒是个明白人,在我身边也伺候这么多年了,要是没有别的什么我这就走了。还有没有什么要说的?”他的脸上露出像小孩子那样急不可耐的神情,而最近这些年他身上的孩子气越来越重。
我无精打采地说:“就这些,爵爷。”
“那我就走了。”爵爷站在那里,再次摘下帽子,放在手上拨弄着,眼睛却看着我,“估计你没有什么差事,对吗?我去拜访威廉姆·约翰逊爵爷,不过我会注意节制的。”他沉默了片刻,然后笑着说,“麦科拉,你还记得一个地方吗,就在岸沟儿下面一点点有一片山梨,一条小溪从那里流过,那一段溪水格外深。小时候我经常到那里去玩——现在回想起来就像一首老歌!一总是到那里去打鱼,一网下去逮到好多。唉,多快活啊。麦科拉,为什么现在怎么着也快活不起来了呢?”
我说:“爵爷,你喝酒悠着点,没准会好些。老话说得好,举杯浇愁愁更愁。”
他说:“没错,没错,那我就走啦。”
我说:“再见吧,爵爷。”
他说:“再见,再见。”就离开了客店。
以上只是举了一个例子来说明爵爷的精神状况。如果读者忽略了他精神异常这一点,还会误以为我在给主人抹黑。请看看他是怎样江河日下的吧:在社交界别人把他当作一个糊里糊涂的醉鬼;之所以在上流社会还有一定的市场,人家完全是看在他那个爵位上。你说这叫人可恼不可恼,可悲不可悲?
他一端起酒杯来就不知天高地厚,现在就举一个例子。那一次我被吓昏了,所以印象格外深刻。至今记忆犹新。
我躺在床上,睡意全无。这时听到他趔趔趄趄上楼的声音,嘴上还在哼哼唧唧地唱着歌儿。爵爷天生就没有多少音乐细胞,一家的才华全给他大哥占尽无遗。我说他唱歌那是恭维他,其实呢,就是扯开嗓门在那里瞎嚷嚷,说话不像说话,唱歌不像唱歌。唱出来的那味儿跟还不知羞耻的幼童差不离,而从他这种半老人的口里吐出来,那别扭劲就甭提了。他噼里啪啦地推开门,朝里面瞅了瞅,用手遮住灯光,以为我睡死了,便走了进来,把蜡烛放在桌上,随手摘下帽子。他的面孔我看得很清楚,浑身的血管里似乎热血沸腾,欣喜若狂的样子,站在那里望着蜡烛一个劲儿地傻笑不止。一会儿,他伸了伸胳膊,弹了弹手指,开始脱衣就寝。脱衣裳的时候似乎忘记了屋子里还有一个我,又接着方才的那支歌唱了起来。这时我才听清了歌词,原来是一首名为《两只乌鸦》的老歌。他没完没了地反复吟唱其中那一句副歌:
微风啊,长年累月地吹,
吹着那满地的尸骨成堆。
我说过这人没有音乐细胞,唱起歌来缺乏起码的连贯性,只是稍稍有点短音阶的味道。不过那声音有一种粗犷的豪情,吐字清晰,很能抒发唱歌者野性的情感。开始时他拖长着声音,整个儿的一副酒徒咆哮的样子。后来那种狂喜的劲头稍减,渐渐地动了情,最后哀怨成泣,惨不忍闻。与此同时,他那敏捷的动作也迟钝了,等脱了个精光,就一屁股坐在床沿上,独自嘘唏。酒徒的泪水在我眼里是一文不值的,于是我厌烦地翻了个身,背对着他。
不过估计他这时又从自悲自叹、顾影自怜中解脱了出来,对于他这种过去饱含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