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白纱曳地的模特儿们,也就在这音乐中穿过街头。
两边的车子全停了,大家伸着脖子看,还有人鼓掌。
记者们站在街边拍不够,还有人爬高了,站在车顶上拍,拍什么?拍人群!
天哪!来了多少人哪?在这个南部保守的小城,几曾见过这等场面?有人说是集团结婚,有人说是豪门嫁女儿,大家交头接耳:
“哇!这是怎么回事啊!”
更精彩的是,当那五位模特儿,由马路这边走到那边,再走回来的时候,美美婚纱店的门打开了,又走出一位妖娆性感的女子。
白色的胸罩,粉色的蕾丝边,长长的轻纱拖在背后,轻纱间伸出长长的玉腿,四周的镁光灯齐闪,电视记者跑前跑后地追镜头。
既露肚脐*沟又露大腿,只可惜头纱遮面,看不清小姐的脸。
还有一点可惜,就是这位大胆的模特儿实在稍嫌丰满了一些。挤在那件婚纱里,让人觉得有点危险。
正说呢!咔!
四周观众全叫了起来。
接着,咔咔咔咔咔,照相机快门的声音接二连三。
又接着,咔!后面的车子,撞了前面的车。
闹剧结束了。
小美坐在店里哭得死去活来,任小丁怎么赔不是,都没用。
“我瞎了眼,嫁给你这个疯子。”
小丁的岳母也从台北打电话下来,叫小美快点回娘家。
可是小美怎么回去呢?
第二天没开门,店里的电话就响个不停。才开门,就挤进三对新人,指明要穿前一天晚间新闻看到的婚纱。
有线、无线电视台,全播了这条“街头婚纱秀”的消息,而且播得特长,并说由于轰动,造成了交通堵塞。
播出画面最长的,是那套性感的“二十三世纪婚纱”,记者还特别说展示的模特儿,在冬天穿得那么少,却带给大家无穷的热力。只是发生小小的意外,一个是开车的人急着看,造成小小的擦撞,一个是出现了穿帮镜头。
但是穿帮镜头加了马赛克,没人看得出那丰满的小姐,正是美美婚纱店的老板娘,而且这个新闻的效果可真强,即使两年后,美美婚纱开第三分店的时候,都有顾客问:
“你们是不是那个以前在街头做婚纱秀的?我好佩服你们,真有创意!怪不得现在这么有名。对了!我请问一下,你们的穿帮秀,是不是事先安排的?”
'想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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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丁为什么要在街头办婚纱秀?街头多脏多乱哪?如果把曳地的纱裙弄脏了,怎么办?
小丁当然知道这一点。问题是,他要宣传,又没钱登广告,有什么宣传能比电视新闻的效果好呢?用什么办法又能把记者引来呢?
当然他得出“奇点子”,创造“新闻性”、“话题性”。
而且他知道只是告诉记者将在街头秀婚纱,记者还不一定感兴趣,于是他想到“内衣婚纱秀”——
只要敢穿内衣走上街头,就是“新闻”,就是“话题”。
所以记者都准时到了,所以小丁没花多少钱就收到了几百万都弄不到的宣传效果。
。 想看书来
记者都是嗜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