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元素组成来定义生命,肯定狭窄;以繁殖功能来定义生命,也是有问题的,因为将来随着人类的科技发展,多数人可能不愿意自己生小孩了,或者多数人是通过克隆、细胞培养、实验室里产生后代,按照这样的定义人就不能算生命了。
那么生命最基本特征是什么?
3.自由意识
生命最大的特征是具有自由意识,即自己能改变自己和环境,其他特征包括繁衍后代的功能,只是生命自由意识的进一步体现,因为如果不能改变自己和环境,所谓繁衍行为的意义就类似化学反应的必然过程,生命的意义将丧失。
拥有自由意识是生命最基本的特征,想想看,作为一个人,最自豪的是什么?是自由意识,即我想干什么,我要干什么,能自由地选择目的和行动。
如果人没有自由意识,那么人的一切行为就等于命中注定,是一个看起来活的实际却是死的机器,生命的意义就不存在了,所以自由意识是人最基本的生命特征。
以自由意识定义生命抓住了生命最基本的特征:一方面扩大生命的范围,我们不再是单一、孤独的生命;另一方面扩大生命的形式,即生命的形式是多样的。
结论:自由意识是生命最基本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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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生命本元
1.定义生命
是否具有自由意识来定义生命,则将生命的特征普遍化。因为如果我们单纯认为只有像人类、动物、植物这样的生命体具有自由意识,那么就存在微观和宏观的矛盾问题,如果构成生命的物质没有自由意识,那么它们的组合物质又是如何形成自由意识的?这样的问题就如同人不借助任何工具,直接提自己的头发能否将自己提起来一样,实际是提不起来的。
同理,如果构成生命的物质是没有自由意识,那么它们之间的变化必定严格遵循物质之间力的作用,这样生命体就不应该存在自由意识,因为生命体的任何变化实际是受整个系统(包括环境和体内)的影响而产生行为,如果物质的变化严格遵循力的作用,那么生命体通过行为表现的自由意识仅是假像,实际上并无自由意识。
这样的推论就会导致人的行为完全受控,也就不存在谁的行为应该受表彰或惩罚的问题,甚至连出现的表彰或惩罚也是受控的结果,也就不存在生命的意义。
宇宙生命论认为:生命是物质运动的一种表现形式,任何物质运动虽然是遵循一定的运动规律,但同时该物质也具有一定的自由意识,可以微弱改变自身的运动规律。
自由意识是一切物质的基本特征,物质自由意识的强弱程度应取决于物质内部系统的有机结合程度,物质内部构成越复杂、内部变动越有序,它的自由意识就越强,反之自由意识就越弱。
这样的定义导致宇宙中的任何物质都具有生命的特征,只是受内部的结构表现出自由意识的程度不同。
根据宇宙模糊论,生命是模糊的,存在两种定义:
一种定义万物都是生命,即万物有灵;另一种定义将万物进行分类,将自由意识较强的物质算生命,较弱的物质则看成生命的组成部分。
这两种定义没有本质区别,前者是本质,后者只是将现象进行模糊分类。
本书中云寒选择第一种定义,主要是阐述理论的方便。
结论:以自由意识为特征来定义生命,是宇宙生命论的核心基础。
2.万物生命
生命的广义定义赋予宇宙万物的生命意义,在这一定义下,人是一个生命,人可以自由思考、判断、选择,人的行为是受自己控制。
假设从A到B有很多路,那么走哪条路、怎样走?
我们通常是经过思维判断取舍来决定如何走,我们走的这条路是经过我们自由选择的路。有时实在不好取舍,我们会随意选择一下或者赌一下。
动物也如此。
狮子遇见鳄鱼也要权衡一下,思考能否吃掉和怎样吃掉的问题。著名的黔之驴典故,说明老虎遇见陌生的动物也要先多次试探,然后才大吼一声,断其喉、尽其肉。
植物也如此。
植物生长向光和找水的功能也充分说明它们是有自由意识。
地球也是生命。
如果说大海是地球的心脏,江河是地球的血管,森林是地球的毛发,雨水是地球的眼泪,山脉是地球的骨骼,地壳是地球的大脑外壳,那么我们有什么理由怀疑地球不是生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