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本的总公式
商品流通是资本的起点。商品生产和发达的商品流通,即贸易,是资本产生的历史前提。世界贸易和世界市场在十六世纪揭开了资本的近代生活史。
如果撇开商品流通的物质内容,撇开各种使用价值的交换,只考察这一过程所造成的经济形式,我们就会发现,货币是这一过程的最后产物。商品流通的这个最后产物是资本的最初的表现形式。
资本在历史上起初到处是以货币形式,作为货币财产,作为商人资本和高利贷资本,与地产相对立。然而,为了认识货币是资本的最初的表现形式,不必回顾资本产生的历史。这个历史每天都在我们眼前重演。现在每一个新资本最初仍然是作为货币出现在舞台上,也就是出现在市场上——商品市场、劳动市场或货币市场上,经过一定的过程,这个货币就转化为资本。
作为货币的货币和作为资本的货币的区别,首先只是在于它们具有不同的流通形式。
商品流通的直接形式是W—G—W,商品转化为货币,货币再转化为商品,为买而卖。但除这一形式外,我们还看到具有不同特点的另一形式G—W—G,货币转化为商品,商品再转化为货币,为卖而买。在运动中通过后一种流通的货币转化为资本,成为资本,而且按它的使命来说,已经是资本。
现在我们较仔细地研究一下G—W—G这个流通。和简单商品流通一样,它也经过两个对立阶段。在第一阶段G—W(买)上,货币转化为商品。在第二阶段W—G(卖)上,商品再转化为货币。这两个阶段的统一是一个总运动:货币和商品交换,同一商品再和货币交换,即为卖商品而买商品;如果不管买和卖的形式上的区别,那就是用货币购买商品,又用商品购买货币。整个过程的结果,是货币和货币交换,G—G。假如我用100镑买进2000磅棉花,然后又把这2000磅棉花按110镑卖出,结果我就是用100镑交换110镑,用货币交换货币。
很清楚,假如G—W—G这个流通过程只是兜个圈子,是同样大的货币价值相交换,比如说,100镑和100镑交换,那末这个流通过程就是荒唐的、毫无内容的了。货币贮藏者的办法倒是无比地简单,无比地牢靠,他把100镑贮藏起来,不让它去冒流通中的风险。另一方面,不论商人把他用100镑买来的棉花卖110镑,还是100镑,甚至只是50镑,他的货币总是经过一种独特和新奇的运动,这种运动根本不同于货币在简单商品流通中的运动,例如在农民手中的运动——出售谷物,又用卖得的货币购买衣服。因此,首先我们应该说明G—W—G和W—G—W这两种循环的形式上的区别。这样,隐藏在这种形式上的区别后面的内容上的区别同时也就暴露出来。
我们先来看一下这两种形式的共同点。
这两种循环都分成同样两个对立阶段:W—G(卖)和G—W(买)。在其中每一个阶段上,都是同样的两个物的因素即商品和货币互相对立,都是扮演同样两种经济角色的两个人即买者和卖者互相对立。这两个循环的每一个都是同样两个对立阶段的统一,这种统一在这两种情形下都是通过三个当事人的登场而实现的:一个只是卖,一个只是买,一个既买又卖。
但是,W—G—W和G—W—G这两个循环从一开始就不同,是由于同样两个对立的流通阶段具有相反的次序。简单商品流通以卖开始,以买结束;作为资本的货币的流通以买开始,以卖结束。作为运动的起点和终点的,在前一场合是商品,在后一场合是货币。在整个过程中起媒介作用的,在前一形式是货币,在后一形式是商品。
在W—G—W这个流通中,货币最后转化为充当使用价值的商品。于是,货币就最终花掉了。而在G—W—G这个相反的形式中,买者支出货币,却是为了作为卖者收入货币。他购买商品,把货币投入流通,是为了通过出卖这同一商品,从流通中再取回货币。他拿出货币时,就蓄意要重新得到它。因此,货币只是被预付出去。
在W—G—W形式中,同一块货币两次变换位置。卖者从买者那里得到货币,又把它付给另一个卖者。整个过程以交出商品收入货币开始,以交出货币得到商品告终。在G—W—G形式中,情形则相反。在这里,两次变换位置的,不是同一块货币,而是同一件商品。买者从卖者手里得到商品,又把商品交到另一个买者手里。在简单商品流通中,同一块货币的两次变换位置,使货币从一个人手里最终转到另一个人手里;而在这里,同一件商品的两次变换位置,则使货币又流回到它最初的起点。
货币流回到它的起点同商品是否贱买贵卖没有关系。后者只影响流回的货币额的大小。只要买进的商品再被卖掉,就是说,只要G—W—G的循环全部完成,就发生货币流回的现象。可见,作为资本的货币的流通和单纯作为货币的货币的流通之间,存在着可以感觉到的区别。
一旦出卖一种商品所得到的货币又被用去购买另一种商品,W—G—W的循环就全部结束。如果货币又流回起点,那只是由于整个过程的更新或重复。假如我把一夸特谷物卖了3镑,然后用这3镑买了衣服,对我来说,这3镑就是最终花掉了。我和这3镑再没有任何关系。它是衣商的了。假如我又卖了一夸特谷物,货币就又流回到我的手里,但这不是第一次交易的结果,而只是这一交易重复的结果。一旦我结束了这第二次交易,又买了东西,货币就又离开我。因此,在W—G—W这个流通中,货币的支出和货币的流回没有任何关系。相反,在G—W—G中,货币的流回是由货币支出的性质本身决定的。没有这种流回,活动就失败了,或者过程就中断而没有完成,因为它的第二阶段,即作为买的补充和完成的卖没有实现。
在W—G—W循环中,始极是一种商品,终极是另一种商品,后者退出流通,转入消费。因此,这一循环的最终目的是消费,是满足需要,总之,是使用价值。相反,G—W—G循环是从货币一极出发,最后又返回同一极。因此,这一循环的动机和决定目的是交换价值本身。
在简单商品流通中,两极具有同样的经济形式。二者都是商品,而且是价值量相等的商品。但它们是不同质的使用价值,如谷物和衣服。在这里,产品交换,体现着社会劳动的不同物质的交换,是运动的内容。G—W—G这个流通则不同。乍一看来,它似乎是无内容的,因为是同义反复。两极具有同样的经济形式。二者都是货币,从而不是不同质的使用价值,因为货币正是商品的转化形式,在这个形式中,商品的一切特殊使用价值都已消失。先用100镑交换成棉花,然后又用这些棉花交换成100镑,就是说,货币兜了一个圈子又交换成货币,同样的东西又交换成同样的东西。这似乎是一种既无目的又很荒唐的活动。一个货币额和另一个货币额只能有量的区别。因此,G—W—G过程所以有内容,不是因为两极有质的区别(二者都是货币),而只是因为它们有量的不同。最后从流通中取出的货币,多于起初投入的货币。例如,用100镑买的棉花卖100镑+10镑,即110镑。因此,这个过程的完整形式是G—W—G'。其中的G'=G+△G,即等于原预付货币额加上一个增殖额。我把这个增殖额或超过原价值的余额叫做剩余价值。可见,原预付价值不仅在流通中保存下来,而且在流通中改变了自己的价值量,加上了一个剩余价值,或者说增殖了。正是这种运动使价值转化为资本。
诚然,在W—G—W中,两极W和W,如谷物和衣服,也可能是大小不等的价值量。农民卖谷物的价钱可能高于谷物的价值,或者他买衣服的价钱可能低于衣服的价值。他也可能受衣商的骗。但是这种价值上的差异,对这种流通形式本身来说完全是偶然的。即使这种流通形式的两极(如谷物和衣服)是等价的,它也丝毫不会象G—W—G过程一样丧失自己的意义。在这里,两极的价值相等倒可以说是这种流通形式正常进行的条件。
为买而卖的过程的重复或更新,与这一过程本身一样,以达到这一过程以外的最终目的,即消费或满足一定的需要为限。相反,在为卖而买的过程中,开端和终结是一样的,都是货币,都是交换价值,单是由于这一点,这种运动就已经是没有止境的了。诚然,G变成了G+△G,100镑变成了100镑+10镑。但是单从质的方面来看,110镑和100镑一样,都是货币。而从量的方面来看,110镑和100镑一样,都是有限的价值额。如果把这110镑当作货币用掉,那它就不再起作用了。它不再成为资本。如果把它从流通中取出来,那它就凝固为贮藏货币,即使藏到世界末日,也不会增加分毫。因此,如果问题是要使价值增殖,那末110镑和100镑一样,也需要增殖,因为二者都是交换价值的有限的表现,从而具有相同的使命:通过量的增大以接近绝对的富。不错,原预付价值100镑和它在流通中所增殖的剩余价值10镑在一瞬间是有区别的,但这个区别马上又消失了。过程终了时,不是100镑原价值在一边,10镑剩余价值在另一边。得到的结果是一个110镑的价值。这个价值和原先的100镑一样,也完全适宜于开始价值增殖过程。货币在运动终结时又成为运动的开端。【“资本……分为原有资本和利润,即资本……所获得的增殖,虽然实践立刻又将这种利润加到资本上,并把它和资本一起投入周转中。”(弗·恩格斯《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载于阿尔诺德·卢格和卡尔·马克思编的《德法年鉴》1844年巴黎版第99页)】因此,每一次为卖而买所完成的循环的终结,自然成为新循环的开始。简单商品流通——为买而卖——是达到流通以外的最终目的,占有使用价值,满足需要的手段。相反,作为资本的货币的流通本身就是目的,因为只是在这个不断更新的运动中才有价值的增殖。因此,资本的运动是没有限度的。【亚里士多德拿经济同货殖作对比。他从经济出发。经济作为一种谋生术,只限于取得生活所必要的并且对家庭或国家有用的物品。“真正的财富就是由这样的使用价值构成的;因为满足优裕生活所必需的这类财产的量不是无限的。但是还有另一种谋生术,把它叫做货殖是很适当、很贴切的。由于货殖,财富和财产的界限看来就不存在了。商品交易按其性质来说不属于货殖范围,因为在这里,交换只限于他们自己<买者和卖者>需要的物品。”他又说,因此,商品交易的最初形式也是物物交换,但是随着它的扩大,必然产生货币。随着货币的发明,物物交换必然发展成为商品交易,而后者一反它的最初的宗旨,成了货殖,成了赚钱术。货殖与经济的区别是:“对货殖来说,流通是财富的源泉。货殖似乎是围绕着货币转,因为货币是这种交换的起点和终点。因此,货殖所追求的财富也是无限的。一种技术,只要它的目的不是充当手段,而是充当最终目的,它的要求就是无限的,因为它总想更加接近这个目的;而那种只是追求达到目的的手段的技术,就不是无限的,因为目的本身已给这种技术规定了界限。货殖则和前一种技术一样,它的目的也是没有止境的,它的目的就是绝对的致富。有界限的是经济而不是货殖……前者的目的是与货币本身不同的东西,后者的目的是增加货币……由于把这两种难以分清的形式混为一谈,有人就以为,无限地保存和增加货币是经济的最终目的。”(散见亚里士多德《政治学》,贝克尔编,第1篇第8、9章)
作为这一运动的有意识的承担者,货币所有者变成了资本家。他这个人,或不如说他的钱袋,是货币的出发点和复归点。这种流通的客观内容——价值增殖——是他的主观目的;只有在越来越多地占有抽象财富成为他的活动的唯一动机时,他才作为资本家或作为人格化的、有意志和意识的资本执行职能。因此,绝不能把使用价值看作资本家的直接目的。他的目的也不是取得一次利润,而只是谋取利润的无休止的运动。这种绝对的致富欲,这种价值追逐狂【“这种不可遏止的追逐利润的狂热,这种可诅咒的求金欲,始终左右着资本家。”(麦克库洛赫《政治经济学原理》1830年伦敦版第179页)当然,这种见解并不妨碍麦克库洛赫之流,在理论上陷入困境的情况下,例如在考察生产过剩问题时,还是把资本家变成了善良的市民,好象他关心的只是使用价值,好象他真正象狼一般贪求的,只是皮靴、帽子、鸡蛋、印花布以及其他各种极为平常的使用价值。】,是资本家和货币贮藏者所共有的,不过货币贮藏者是发狂的资本家,资本家是理智的货币贮藏者。货币贮藏者竭力把货币从流通中拯救出来,以谋求价值的无休止的增殖,而精明的资本家不断地把货币重新投入流通,却达到了这一目的。
商品的价值在简单流通中所采取的独立形式,即货币形式,只是充当商品交换的媒介,运动一结束就消失。相反,在G—W—G流通中,商品和货币这二者仅仅是价值本身的不同存在方式:货币是它的一般存在方式,商品是它的特殊的也可以说只是化了装的存在方式。价值不断地从一种形式转化为另一种形式,在这个运动中永不消失,从而变成一个自动的主体。如果把增殖中的价值在其生活的循环中交替采取的各种特殊表现形式固定下来,就得出这样的说明:资本是货币,资本是商品。但是实际上,价值在这里已经成为一个过程的主体,在这个过程中,它不断地交替采取货币形式和商品形式,改变着自己的量,作为剩余价值同作为原价值的自身分出来,自行增殖着。既然它生出剩余价值的运动是它自身的运动,它的增殖也就是自行增殖。它所以获得创造价值的奇能,是因为它是价值。它会产仔,或者说,它至少会生金蛋。
价值时而采取时而抛弃货币形式和商品形式,同时又在这种变换中一直保存自己和扩大自己;价值作为这一过程的扩张着的主体,首先需要一个独立的形式,把自身的同一性确定下来。它只有在货币上才具有这种形式。因此,货币是每个价值增殖过程的起点和终点。它以前是100镑,现在是110镑,等等。但货币本身在这里只是价值的一种形式,因为价值有两种形式。货币不采取商品形式,就不能成为资本。因此,货币在这里不象在货币贮藏的情况下那样,与商品势不两立。资本家知道,一切商品,不管它们多么难看,多么难闻,在信仰上和事实上都是货币,是行过内部割礼的犹太人,并且是把货币变成更多的货币的奇妙手段。
在简单流通中,商品的价值在与商品的使用价值的对立中,至多取得了独立的货币形式,而在这里,商品的价值突然表现为一个处在过程中的、自行运动的实体,商品和货币只是这一实体的两种形式。不仅如此。现在,它不是表示商品关系,而可以说同它自身发生私自关系。它作为原价值同作为剩余价值的自身区别开来,作为圣父同作为圣子的自身区别开来,而二者年龄相同,实际上只是一个人。这是因为预付的100镑只是由于有了10镑剩余价值才成为资本,而它一旦成为资本,一旦生了儿子,并由于有了儿子而生了父亲,二者的区别又马上消失,合为一体——110镑。
因此,价值成了处于过程中的价值,成了处于过程中的货币,从而也就成了资本。它离开流通,又进入流通,在流通中保存自己,扩大自己,扩大以后又从流通中返回来,并且不断重新开始同样的循环。G—G',生出货币的货币,——资本的最初解释者重商主义者就是这样来描绘资本的。
为卖而买,或者说得完整些,为了贵卖而买,即G—W—G',似乎只是一种资本即商人资本所特有的形式。但产业资本也是这样一种货币,它转化为商品,然后通过商品的出售再转化为更多的货币。在买和卖的间歇,即在流通领域以外发生的行为,丝毫不会改变这种运动形式。最后,在生息资本的场合,G—W—G'的流通简化地表现为没有中介的结果,表现为一种简练的形式,G—G',表现为等于更多货币的货币,比本身价值更大的价值。
因此,G—W—G'事实上是直接在流通领域内表现出来的资本的总公式。
2、总公式的矛盾
货币羽化为资本的流通形式,是和前面阐明的所有关于商品、价值、货币和流通本身的性质的规律相矛盾的。它和简单商品流通不同的地方,在于同样两个对立过程(卖和买)的次序相反。但这种纯粹形式上的区别,是用什么魔法使这一过程的性质改变的呢?
不仅如此。在互相进行交易的三个同行中间,只是对其中一个人来说,次序才是颠倒过来了。作为资本家,我从A手里购买商品,再把商品卖给B;作为简单的商品所有者,我把商品卖给B,然后从A手里购买商品。对A和B这两个同行来说,这个区别是不存在的。他们只是作为商品的买者或卖者出现。我自己也总是作为简单的货币所有者或商品所有者,作为买者或卖者与他们相对立。在这两个序列中,对于一个人我只是买者,对于另一个人我只是卖者;对于一个人我只是货币,对于另一个人我只是商品,不论对于这两个人中的哪一个,我都不是资本,不是资本家,不是比货币或商品更多的什么东西的代表,或者能起货币或商品以外的什么作用的东西的代表。对我来说,向A购买商品和把商品卖给B,构成一个序列。但是这两个行为之间的联系,只有对我来说才是存在的。A并不关心我同B的交易,B并不关心我同A的交易。假如我想向他们说明我把交易的序列颠倒过来而作出的特殊功绩,他们就会向我指出,是我把序列本身弄错了,整个交易不是由买开始和由卖结束,而是相反,由卖开始和由买结束。实际上,我的第一个行为买,在A看来是卖,我的第二个行为卖,在B看来是买。A和B并不满足于这一点,他们还会说,这整个序列是多余的,是耍把戏。A可以直接把商品卖给B,B可以直接向A购买商品。这样,整个交易就缩短为普通商品流通的一个单方面的行为:从A看来只是卖,从B看来只是买。可见,我们把序列颠倒过来,并没有越出简单商品流通领域,相反,我们倒应该看一看:这个领域按其性质来说,是否允许进入这一领域的价值发生增殖,从而允许剩余价值的形成。
我们拿表现为单纯的商品交换的流通过程来说。在两个商品所有者彼此购买对方的商品,并到支付日结算债务差额时,流通过程总是表现为单纯的商品交换。在这里,货币充当计算货币,它把商品的价值表现为商品价格,但不是用它的物体同商品本身相对立。就使用价值来看,交换双方显然都能得到好处。双方都是让渡对自己没有使用价值的商品,而得到自己需要使用的商品。但好处可能不止是这一点。卖葡萄酒买谷物的A,在同样的劳动时间内,大概会比种植谷物的B酿出更多的葡萄酒,而种植谷物的B,在同样的劳动时间内,大概会比酿酒的A生产出更多的谷物。可见,与两人不进行交换而各自都不得不为自己生产葡萄酒和谷物相比,用同样的交换价值,A能得到更多的谷物,B能得到更多的葡萄酒。因此,就使用价值来看,可以说,“交换是双方都得到好处的交易”。就交换价值来看,情况就不同了。
“一个有许多葡萄酒而没有谷物的人,同一个有许多谷物而没有葡萄酒的人进行交易,在他们之间,价值50的小麦和价值50的葡萄酒相交换了。这种交换不论对哪一方来说都不是交换价值的增多,因为每一方通过这次行为得到的价值,是和他在交换以前握有的价值相等的。”【里维埃尔的迈尔西埃《政治社会天然固有的秩序》第544页。】
货币作为流通手段出现在商品之间,以及买和卖的行为明显地分离开来,这对事情毫无影响。商品的价值在商品进入流通以前就表现为商品价格,因此它是流通的前提,不是流通的结果。【“不是契约当事人决定价值;价值在成交以前就已经决定了。”(列特隆《论社会利益》第906页)】
如果抽象地来考察,就是说,把不是从简单商品流通的内在规律中产生的情况撇开,那末,在这种流通中发生的,除了一种使用价值被另一种使用价值代替以外,只是商品的形态变化,即商品的单纯形式变换。同一价值,即同量的物化社会劳动,在同一个商品所有者手里,起初表现为他的商品的形式,然后是该商品转化成的货币的形式,最后是由这一货币再转化成的商品的形式。这种形式变换并不包含价值量的改变。商品价值本身在这一过程中所经历的变化,只限于它的货币形式的变化。起初,这个货币形式是待售商品的价格,然后是在价格中已经表现出来的货币额,最后是等价商品的价格。这种形式变换,象一张5镑的钞票换成若干索维林、若干半索维林和若干先令一样,本身并不包含价值量的改变。因此,商品流通就它只引起商品价值的形式变换来说,在现象纯粹地进行的情况下,就只引起等价物的交换。连根本不懂什么是价值的庸俗经济学,每当它想依照自己的方式来纯粹地观察现象的时候,也都假定供求是一致的,就是说,假定供求的影响是完全不存在的。因此,就使用价值来看,交换双方都能得到利益,但在交换价值上,双方都不能得到利益。不如说,在这里是:“在平等的地方,没有利益可言。”诚然,商品可以按照和自己的价值相偏离的价格出售,但这种偏离是一种违反商品交换规律的现象。商品交换就其纯粹形态来说是等价物的交换,因此,不是增大价值的手段。
因此,那些试图把商品流通说成是剩余价值的源泉的人,其实大多是弄混了,是把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混淆了。例如,孔狄亚克说:
“认为在商品交换中是等量的价值相交换,那是错误的。恰恰相反,当事人双方总是用较小的价值去换取较大的价值……如果真的总是等量的价值交换,那任何一方都不会得到利益。但双方都得到利益,或都应该得到利益。为什么呢?物的价值只在于物和我们的需要的关系。某物对一个人来说是多了,对另一人来说则不够,或者相反……不能设想,我们会把自己消费所必需的物拿去卖……我们是要把自己用不着的东西拿去卖,以取得自己需要的东西;我们是要以少换多……人们自然会认为,只要每个被交换的物在价值上等于同一货币量,那就是等量的价值交换等量的价值……但还必须考虑到另一方面;试问:我们双方不是都用剩余物来交换需要物吗?”
我们看到,孔狄亚克不但把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混在一起,而且十分幼稚地把商品生产发达的社会硬说成是这样一种状态:生产者自己生产自己的生存资料,而只把满足自己需要以后的余额即剩余物投入流通。然而,孔狄亚克的论据却经常为现代经济学家所重复,当他们要说明商品交换的发达形式即贸易会产生剩余价值的时候,更是如此。例如,有人说:
“贸易使产品增添价值,因为同一产品在消费者手里比在生产者手里具有更大的价值,因此,严格说来,贸易应看作是一种生产活动。”
但是,人们购买商品不是付两次钱:一次是为了它的使用价值,一次是为了它的价值。如果说商品的使用价值对买者比对卖者更有用,那末商品的货币形式对卖者比对买者就更有用。不然他何必出卖商品呢?因此,我们同样也可以说,例如,买者把商人的袜子变成货币,严格说来,就是完成一种“生产活动”。
假如互相交换的是交换价值相等的商品,或交换价值相等的商品和货币,就是说,是等价物,那末很明显,任何人从流通中取出的价值,都不会大于他投入流通的价值。在这种情形下,就不会有剩余价值形成。商品的流通过程就其纯粹的形式来说,要求等价物的交换。但是在实际上,事情并不是纯粹地进行的。因此,我们假定是非等价物的交换。
在任何情形下,在商品市场上,只是商品所有者与商品所有者相对立,他们彼此行使的权力只是他们商品的权力。商品的物质区别是交换的物质动机,它使商品所有者互相依赖,因为他们双方都没有他们自己需要的物品,而有别人需要的物品。除使用价值上的这种物质区别以外,商品之间就只有一种区别,即商品的自然形式和它的转化形式之间的区别,商品和货币之间的区别。因此,商品所有者之间的区别,只不过是卖者即商品所有者和买者即货币所有者之间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