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如何,沈轩都不可能放弃天绝霸体。一个一直渴望变强的普通人一旦掌握了力量,又怎可轻易放下,真有那么一天,他应该也有了自保之力。
他坚持如此沈千霜也不再阻拦,只是告别离开,让他有事通知,也没说去了哪里。
沈千霜不得不承认沈轩在金刚宗收获巨大,无论是身体还是精神气质都越来越有吸引力,她没有理由去阻止沈轩变好看。
变美,是很多男子的一生的追求。
离开客栈后沈千霜就选择了一个地方把自己冰封起来,只有这样她才能冷静一些,不然总是忍不住回味那让人无法忘怀的硬滑手感。
在沈千霜走后沈轩又回到原先那家布庄,不是他想退货,只是想问清楚都有哪几件是灵器,还有什么效果。
布庄老板直接把沈轩奉为上宾,之前太吓人他都慌了神,现在即送贵宾卡,又亲自赠送一件一品腰带灵器,算是之前那笔大交易的优惠。
沈轩理了一下。二品,追风靴可用,能让脚步变得轻快,一品飘飘仙子衣服也可用,不染污迹,受到攻击还能自动触发防护罩。
至于其她的都是花里胡哨,尤其是掌柜送的那条腰带,就变色特效,据说能搭配任何衣服,一点用都没有。
沈轩甚至怀疑这腰带上是不是有什么追踪印记,就他之前了解,混乱之城是出了名的乱,卖完东西再抢回来的事情也不少见。
对于此事沈轩也不慌,那些小说主角不就是靠着各种自投罗网的恶人发家致富。
见时候不早了沈轩就想赶回客栈,只不过一走出店铺他就被人拦住。
“听闻混乱之城来了位天仙,美到能让人窒息,之前我还当是大家见识浅薄,现在一见公子,我只能说那些人是真的见识浅薄!公子之美,足以让人死亡!”
一位黑眼圈浓重,但五官还算端正的翩翩小姐从远处走来,望着沈轩满脸陶醉。
“啊?那你快挡住眼睛,我这就走。”
沈轩急忙用衣袖挡住脸离开,生怕她被美死,可这女人明显是冲着他来的,愣了一会后急忙挡住了他的去路,仓促解释道:“不碍事!能死在这份美貌下是在下的荣幸!”
沈轩心中无奈一叹,懒得废话,单刀直入问道:“你什么家庭条件?”
他没有丝毫意外,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出门被异性搭讪已经是理所应当的事情。
“鄙人张微,家母合欢道人。”
张微没想到沈轩这么现实直接,她打开折扇,微笑自我介绍,声音中充满傲意。
身为混乱之城三大巨头之一的独女,自然有骄傲的资本,更别说她三十出头就已经筑基成功,虽说有吃了很多丹药的原因。
可哪知对方只是说了句厉害就要离开,张微见状急忙做了个请的手势,“公子之美,惊心动魄,能够亲眼见到如此天仙实在是三生有幸,感激不尽,作为谢礼我想送公子一件衣裳,请公子到里面挑,由我买单!”
张微这话刚说完就发现周边所有人都因为惊讶而陷入沉默,她更是傲然一笑,像她这么大方的,没几人了。
但渐渐的她就感觉有点不对,怎么都没有惊叹声,往日这时候不是应该有一群路人惊叹不愧是张小姐,张小姐真是大方什么的吗?现在怎么都跟死了一样?
就在张微想不明白的时候,一人慢悠悠走出来,一边解释道:“算了吧,一件衣服肯定没法打动他,刚刚有人把店里所有尚莲华的东西全都给他买下来了。”
来者嘴角微扬,俏脸透露着一种坏坏的痞美,不是凤傲天又是谁。
她故意避开沈千霜,在人多的街道游荡,哪知就遇到沈轩独自一人被人骚扰。
她当然不会被沈千霜吓跑,沈千霜不让她碰沈轩,她就偏要碰,无论是恩还是仇,她这人向来都是百倍奉还!
张微听到凤傲天的话第一个反应就是不信,最普通的尚莲华也是价值千金,灵器更不用说了,这家还不是小店,想全部盘下来不知得多少钱,就算是她母亲恐怕都不舍得花这么大的价钱去讨好一个男的。
但大家好像都不是开玩笑的样子,身边还有人惊叹沈千霜的富有大方,张微人都傻了,咋还有这样的疯子,这样她刚刚还自得说送一件衣服岂不是很尴尬!
很多事情张微都还不清楚,一听说金刚宗之花是什么天仙,她是立即就赶了过来。
凤傲天没多管张微,很自然走到沈轩身边,柔和说道:“走吧小轩,不是说好了让我带你逛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