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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章(第2页)

“陛下!新派驻贵州的都指挥马晔在役使官兵开驿时,大肆杀戮水西罗罗族人,强迫摄水西宣慰使奢香交纳赋税。去岁,贵州大旱,粮食无收,加上水西部此前支援了朝廷军粮,着实是拿不出粮食作为赋税。谁知奢香行文陈诉求情,那马晔却将奢香抓到了贵阳,行裸衣笞背之刑。”

刘淑贞说到此处时一阵哽咽,悲愤难当,顿时一个大礼拜倒在地。

“陛下,奢香属下四十八部头人听闻其受辱,努而欲反,幸而奢香深明大义,向臣表露其不愿造反。然而,如今此事已在黔西、黔北以及滇东北我族之间传开,民怨沸腾,臣愚钝,却知此情况着实不妙。”

“只是臣多方游走之下,只能勉强安民,臣生怕民动之事传入京城会引起误会,故只能先行一步赶到应天府陈情。”女人从袖中掏出一册奏书,双手上托,“罗罗族无心要反,实是那马晔弄权过甚,其侮辱奢香之举更是激民愤、惹民怨。如今,民怨四起,着实难以压制,还请陛下明察!”

洪武帝闻言让人接过刘淑贞跪捧呈上的奏折,拿在手中翻看起来。看着看着,洪武帝不由虎目圆瞪,等看到最后一排贵州土族族长共同留证的手印之时,更是怒不可遏。

他猛一击案,当即派人去将马晔调回京城。

等领命的金吾卫退出奉天殿,朱元璋吸了口气,安抚道:“此次大军出征,水西、水东两部贡献颇大,朕还没来得及论功行赏呢,竟有奸贼试图挑拨,卿且放心,若此事属实,朕决不轻饶!”

刘淑贞泪光闪闪,口称万岁,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因为贵州民怨一事,此后洪武帝的兴致都谈不上很高,即便得知云南土族这次给他带了三十头大象也只是扯了扯嘴角,夸了两句爱卿衷心,就将礼物收下了,看上去一门心思都还留在西南之乱上。

不过,这三十头大象的入城之景倒是给应天府的居民们提供足了看料,无论是前头闲庭信步的大象,还是后头步步紧追、目光一直盯着大象屁股的锦衣卫……

咳咳,城市的环境卫生也是锦衣卫职责的一部分,所以,象便便什么的也在他们监督范围内。

这些大象绕城一周,给民众们看足热闹后便被安置在了玄武湖附近的象园里。象园里草地丰美,场地宽阔,可以满足大象们戏水滚泥浆以及拔树(?)的爱好,因此,大明国都的大部分大象都生活在那儿。

象园这个地方也是最初给洪武帝筛选坐骑的场所。洪武帝出行时候有专门的象辇,不过大象这种动物胆子小,体型大,破坏力强,不是随便哪头象都能被挑出来给洪武帝拉车做仪仗队的,尤其是这种番邦呈上的大象,都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查。

首先要确保的就是性格温顺、身体健康,还有就是会不会对某些声音有特殊的反应,万一到时候有人事先训好了大象,然后利用这点就不好了。

当然,一般情况下,为了预防这一点,直接拉拽车辇的大象一般都是由官员亲自挑选的,或者是从小培养的小象,这样才更能让人放心一些。

而作为大象的完美拍档,从云南带来的孔雀也被放养在了象园。

孔雀胆小,平日里都栖息在树枝上,其食性和象差不多,因此投喂大象后残留下的饲料正好可以充作它们的食物。

咳咳,当然,温柔漂亮的孔雀们在抵达应天府的第一关就是要先和本地的雀鸟先大战三百回合,确保自己以后能够吃饱。

比起它们,大花以及它的家族成员们就要幸福多了。

是的,现在大花已经不是一只单身雀了,它在云南的时候找了个老婆,现在已经是一只有着小家族的雀生赢家了。

孔雀在大明还是个稀罕东西,所以,哪怕这个季节正是大花的换毛期,但大花还是靠着绿孔雀那精美漂亮的外表,以及漂亮老婆的加持HOLD住了初登场,光荣地成为了大明皇宫内最闪亮的鸟。

它们一家的出现,立刻使得后花园里原本称王称霸的大鹅家族感到了浓浓的危机感——在大家食谱差不多的情况下,多一只鸟就以为多一只敌人啊!

洪武帝的儿子们和孙子们都严阵以待,想要知道漂亮的孔雀和相对朴素的大鹅究竟谁的战斗力更强一些。不过,很可惜的是,这一场“世纪之战”并没有成功地打起来,因为它们很快有了一个共同的敌人。

——鸟见鸟烦的喵星人。

这只金渐层喵年纪不大,但对于鸟毛的热爱显然写在了它的DNA里,从第一眼看到御花园的孔雀开始,它就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爪子了。

每天木文都要为了自己的两个宠物无法和谐相处而头疼。

他将嘶哈嘶哈冲着狼狈奔逃的孔雀哈气的毛绒团子搂在怀中,一手将小团子压趴下,然后熟练地将它翻了过来,捏着猫爪子指责道:“昨天你不是已经答应我不和阿花打架了吗?”

“嗷唧!”黄白相间的毛团子发出了哼唧声,又一次战胜敌人的它骄傲地扬起了下巴。然而,它的胜利却没有得到应有的反应,毛团顿时不满地伸出舌头舔了舔嘴巴,疯狂暗示面前的小幼崽自己肚子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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