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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部分(第1页)

苟参对着朱博拱了一下手,朱博又说:“相逢即是有缘,你如今要走了,可还有诗什么的留下给我?不然我多闷。”

苟参忽然的哈哈一笑,说了一句:“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然后就出了牢门,走了。

朱博一听,看着苟参的背影说:“流放到千里外的夜郎戍边,高兴什么,有什么值得大笑的,嘁!”

第48章你怎么在这里

当初苟参和许浩明在对待苟德胜的时候,就是凭在苟德胜家里牛粪中搜到的财物将苟德胜押进县衙大牢的,如今苟参也因为在家里搜出的财物被判流放到千里之遥的夜郎国境去戍边,这算得上是因果轮回,报应不爽吗?

苟参不这样认为,他觉得苟德胜害自己在先,自己只是为了自保才和许浩明不谋而合,同此和胡不为寇德海几个为了排挤掉许浩明从而构陷自己是有着本质的区别。

而且,苟参觉得自己还不够狠,起码有时候优柔寡断的有妇人之仁。

打蛇不死,反被咬,苟德胜被胡不为判了完城旦,还没有开始执行刑罚,苟参自己却被关进了郡府大牢。

早知如此,就应该让许浩明用杀威棒将苟德胜给揍死,否则苟德胜也不会被寇德海等人利用来攻讦自己,以至于后来发生那么多事。

不过许浩明和寇德海原贤的矛盾不解决,自己这个小小的颖水县侍曹,迟早还是有当炮灰的可能。

那么,自己当初投奔许浩明,难道是错的吗?

三天时间里,苟参经历了被颍川郡太守申不同过堂、夜里蒙面人劫狱、法场陪斩,直到现在被发配到夜郎国境戍边,一切都好像盖棺定论了。

戍边就是戍守边疆,有战事当兵打仗,没战争种地屯田。

早上苟参从牢中验明正身,戴着刑具镣铐就被两个差役押着匆忙赶路,听这一胖一瘦两个差人的说辞,要在一个月里必须赶到夜郎国境去,迟了是要被加重刑罚的。

夜郎国和大汉国牂柯郡相邻,苟参一听名字就知道自己被发配的地方属于蛮荒之地。

许浩明必然还有翻身的机会,张敞、严延年哪个太守在许广汉国丈那里通风报信,许广汉老侯爷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解救了许浩明的危难,而自己呢?

古往今来,被发配的人好像没有人很乐意、兴高采烈的去报道的,苟参很淡然,起码表面上很淡然,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堂堂颖水县最年轻的侍曹被判戍边,竟然没有一个亲朋故旧至交好友十里长亭来把酒相送。

想到这里苟参不胜唏嘘,原本想赋诗一首,高度概括一下自己此刻壮志未酬、难以言喻的心情的,因为没有了观众,无人可以倾诉衷肠,所以也就作罢。

天公不作美,三人早上出了颍川郡,到了中午的时候,天空就开始淅淅沥沥的飘起了雪花。

雪不大,黄黄的官道都没有变颜sè,也不知是雪上有了土还是土上有了雪,风肆无忌惮的呼啸着,一胖一瘦两个差役随在左右,苟参一路默默的运转着内息,感受着如河流一样奔流的力量在身体里澎湃,所以倒是一点也没有觉得冷。

两只胳膊上戴着的链具足足有十来斤,虽然没有觉得沉重,但是苟参表面上还是做出一副不堪重负的模样。

黄昏时候,三人终于来到了一片松林,那个胖一点的差役姓李,叫李凌,瘦一点的姓张,叫张广汉。

苟参觉得这个时候的人好像都喜欢将自己的名字起成“广汉”。

张广汉,许广汉,都是广汉,一个差役,一个侯爷,命却不同。

张广汉戴着厚厚的帽子,鼻头冻的通红:“娘的,我看今晚就得在这个树林里过夜了,早知道下雪,中午应该在驿站住下,如今倒是给自己找了难过。”

李凌皱眉说:“住在这里?露宿荒野?你想死,我可不想,赶紧走,过了山头应该有住户的。”

张广汉说:“瞧你说的,好像你走过这条道似的,我不行了,要走,你走。”

李凌看看远处,伸手一指说:“瞧,山顶有房子,我们到那里休息一夜,你要真的睡在树林里,明早我就得给你烧纸了。”

“别,我没福气,生不得你这孝顺儿子。”

张广汉和李凌斗着嘴,终于在天sè入黑跋涉到了山顶。

山顶的房子原来是一个庙,没有庙门,里面杵着一尊看不出眉眼的泥塑土人,原来这是一个土地庙。

满山都是树枝木材,生了火,三人围着火堆坐下,李凌就问苟参:“小苟,你也是侍曹出身,这一路去,我们仨个是谁也跑不了谁,咱们和你本来无冤无仇,所以,你别给我们找麻烦,我们呢,也对你客气,咱们早早的到了牂柯郡复了命,都能在岁旦前赶回家。”

岁旦就是过年,苟参听了就点头,张广汉看看苟参说:“不过,今晚就对不住了,这荒山野岭的,晚上我们也怕你跑了,就将你绑在这柱子上,这样大家都心安。”

苟参没吭气,心里冷笑,依言坐到了屋子中间的木柱子下,张广汉就拿了麻绳将苟参和柱子紧紧的绑在一起。

风很大,在山谷里吹得发出凄厉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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