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年前,汉人称呼这里为康居,主要居民是商业民族粟特人,唐时曾在这里成立康居都护府,但后来唐军放弃这座重要城市,撤回本土,这里就被帕尔斯人吞并。
较早居住在这里的粟特人善于经商,汉朝时他们就是往来丝绸之路谋利的商业民族,在中亚一代以豪富著称,但他们一直没有一个统一的国家,属于哪个外来者势力强,就投靠哪个的墙头草。
所以,虽然是粟特人给了这座城市以繁华,但现在,这“肥沃的土地”的主人,是帕尔斯人的皇帝沃洛佳西斯三世。
沃洛佳西斯三世年近五十,身形庞大,肌肉紧绷,把他身上华丽的金甲撑的鼓胀起来。
浓密乌黑的络腮胡配上狮子形状的金盔,很容易让人以为这是一头真正的狮子。
沃洛佳西斯三世是一个武夫,人生最大的爱好是征服,美酒以及美女。
在以往四十多年的人生中,他已经成功征服了广袤的土地,并且把被征服者最美的妻女姐妹关进自己的后宫之中。
这样一位以武功自傲的帝王,当然不可能接受自己统治的土地被别人抢走。
所以丢掉八剌沙衮一年之后,他亲自率领帕尔斯军的主力来“收复”领土了。
“达尔克卿,你还是坚持反对直接进攻吗?”
帕尔斯皇帝的声音很粗重,如同狮子在低吼,胆小的人听到王者的这种质问,大概率会瑟瑟发抖,并且不再坚持己见。
但是达尔克偏偏就是个会坚持己见的人。
“我反对直接进军八剌沙衮,陛下。”
在皇帝居所的大厅中,达尔克单膝跪下,声音不大不小,但十分坚定的说:
“我们不可能攻下敌人的城市。如果说我们野战还有机会的话,攻城成功的可能性实在太低了。”
华夏还是齐国的时候,达尔克就曾经在遥远的东方游学,他见识过华夏早期的炮兵,甚至参与过几次华军与金军的大战(黄河之战后没多久他就回国了)。
那个时候,华军的特色就是,防守几乎坚不可摧。
凭借大工程量的防御工事,结合大炮和火枪,达尔克认为任何人都无法攻克有足够兵力驻守的华夏城市。
秦军也是华军的一部分,如果有可能,达尔克希望能够把秦军引到野外来,利用秦军炮兵机动性不好的机会,在野外摧毁,然后用缴获的大炮攻击八剌沙衮。
直接攻城,只会是一场灾难。
“达尔克万骑长的勇气不知道去了哪里。”
皇帝还没说话,站在沃洛佳西斯三世身边的另一位万骑长冷笑着说道:
“那种叫做大炮的东西,国内也在试制,我去看了,确实很厉害,但那种东西优点和缺点几乎同样明显命中率实在太低了!”
“这个世界上最强大的武器还是勇气和剑,我们有这么大的兵力优势,如果连主动进攻都不敢,异徒一定会嘲笑我们的勇气。”
“法尔兰卿说得对。”沃洛佳西斯三世冷漠的看着达尔克,做出最后决定:“如果你没有直面敌人的勇气,那就不要参战了,在后方跟着皇太子一起行动,保护他好了。”
“我们进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