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了想就知道,如果曝光,这件事中还有另一个受益者。
那就是飞鹿小说网本身。
甚至可以说,他们是最大的受益者,将在这件事中获得难以想象的流量宣传。
所以她才这样问。
反正试试又不会怀孕。
能捞点好处是一点。
至于什么“新晋至高神”,只是个虚名,又不能吃,别拿这个骗三岁小孩。
而在另一边。
看到幽明月发来的信息。
众人纷纷感叹,议论纷纷。
“好家伙,从没见过成为至高神还要谈好处的!”
“一书封神啊,而且,这封的是网络小说的至高神!”
“往年那些作者看到这条消息,都会迫不及待地答应,怕错过,她们倒好,问起福利来了……”
“毕竟身份不同。以前那些作者在我们网站混饭吃,但幽明月……是我们有求于她们。”
“关键是我们未经她们同意,还真不好曝光写小说的幽明月就是娱乐圈的那个幽明月。”
“确实,惹恼了她们,直接转会其他网站,以她们的影响力,对我们网站影响太大了。她们有太多的影迷、歌迷、动漫迷、书迷……”
“难办啊!”
“有点心机!”
“不愧是歌坛大魔王……”
这时,一位高管缓缓说道:“咱们就说说,有没有可能她们根本没把网络小说至高神放在眼里?毕竟,相对于她们现在取得的成就来说,这个称号好像没啥了不起的。”
话音刚落。
顿时,在场的人都陷入了沉思。
还别说。
真有可能。
网络小说至高神很厉害吗?
她们可是歌坛的大魔王啊,一首《青花瓷》横扫一片神,这个月的第二首歌《追梦赤子心》也开启了屠神之路,正处在屠神进行时……
她们制作的《那兔》,一播出就火遍全网。
与她们取得的这些成就相比,网络小说至高神真的不算什么。
一时间,办公室里静了下来。
飞鹿小说网的老板是个中年男子,体态肥胖,光头,眯着眼睛笑着说:“三七分账!”
只是众人仿佛听到了牙齿碎裂的声音。
所谓的三七,是指网站和作者之间的订阅分成。
原本一般是五五分账,现在直接改成了三七分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