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文小说

迪文小说>无名的裘德月季长多高 > 第3部分(第1页)

第3部分(第1页)

个在学识与志向方面使他深为敬仰的人确实住到了那个地方;非但如此,他还生活在思想更为深刻,才智更为卓越的人们中间。

①《旧约·但以理书》中说,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把三个壮士放在窑中烧死,岂知他们从火中出来好好的。

在凄凉多雨的季节,他虽然知道基督堂那边也下雨,但是他不肯信那儿的雨会也下得那么叫人意绪消沉。只要他能够得闲,把小村子摆脱一两个钟头(机会是难得的),他就偷偷溜到小山上的棕房子,一直眼睛睁得大大的,有时候碰运气能瞧见一个圆屋顶或塔尖,这在他就算不虚此行了;也间或瞧见一缕轻烟,就猜想大概是因为烧香引来了神启吧。

其后有那么一天,他突然想到,要是天黑以后登上那个能眺望的地方,要么再多走上一两英里,准能看得到城市夜晚的灯光。不过回家路上就会只剩他一个人了。但是即使这样的顾虑也没吓住他,因为毫无疑问,在他身上是不难拿出几分大丈夫气概的。

计划当下就实行了。他到达纵览景色的地方还不算晚,刚过了黄昏时分;不过东北方上空已经完全暗下来,加上从同一方向吹过来的一阵风,此时此刻也真够暗了。功夫不负苦心人哪;可惜他所看到的不是一行行灯光,像他期望的那样;没有一盏灯光灼然可辨,极目所至,只有一片光晕或是闪亮的薄雾在黑暗的夜空中笼罩着那地方,使灯光和城市显得离他只有一英里左右。

他仔细琢磨起来:在这片亮光中间,老师究竟住在什么地方——他到现在也没跟马利格林哪个人联络过,对那儿的人来说,他就跟死了一样。他好像看见费乐生先生正在亮光中悠然自得地散步,好比是尼布甲尼撒的窑里烧不死的人里头的一个。①

①《旧约·创世记》中说,诺亚后裔东迁后造巴别城和塔,上帝变乱他们的口音,使他们彼此语言不通。“巴别”即变乱之意。

他以前就听说过微风按一小时十英里速度吹拂;他这样一想,就面朝东北,张开嘴,在风中大口呼吸,如饮琼浆。

“你啊,”他满怀柔情向风倾诉,“一两个钟头之前,你还在基督堂哪,你飘过长街,绕着风信旗转悠,轻轻抚摸费乐生先生的脸,让他呼吸过,你这会儿上这儿来啦,让我呼吸啦——你啊,就是这样啊。”

突然间,随着风吹,好像有什么信息向他传过来了——从那儿,好像由住在那儿的某个精灵把信息传过来了。对啦,那是钟声,是那座城市的声音,轻微而悦耳,向他发出了呼唤:“我们这儿多快活啊!”

他心骛神驰,看人了迷,到了浑然忘我的地步,幸亏像梦中一样一阵极力挣扎,才清醒过来。只见离他站的高冈下面几码远的地方,冒出一队车马,它们是从极其陡峻的坡子底下,在曲里拐弯的路上转了半个钟头,才到这地方的。马车拉的是煤,是高地绝不可少的燃料,也只有靠这条路才好运进去。随车的有车把式,还有个伙计跟男孩儿。那孩子直往前端一块大石头,要用它顶住一个车轮,好让喘吁吁的畜牲多歇息一阵子。两个运货的打煤堆里取出个大肚子酒瓶,轮流喝起来。

那两人都上了年纪,说话声音听着挺和气的。裘德就走过去,跟他们搭话,打听他们是不是从基督堂来的。

“没影儿的事,怎么好带这样的货去!”他们说。

“我是说那边儿的那个。”他对基督堂一往情深,如同年轻的恋人暗自提起意中人名字时候,深恐再说一遍就唐突伊人似的。他指着半天空的灯光,不过他们的老花眼看不大清楚。

“是喽,东北边儿上是有个地方,仿佛比别处亮点,我先例没注意呢,不错,就是基督堂啦。”

裘德腋下本来夹着一本小本子故事书,留着天黑之前在路上看,这会儿滑到了地上。车把式在他把书拣起来抹抹好的时候,直盯着看他。

“哎,小子,”他认真地说,“你要是想念他们念的书,可先得想法子换个脑筋才行哪。”

“干吗呀?”裘德问。

“哎,咱们这号人懂得的东西,他们向来是正眼不看哪。”车把式接着往下说,借此消磨消磨时间。“只有巴别塔那个时代的外国话才用得上哪,那会儿连两家说一样话的都没有①。他们念那种东西就跟夜鹰扇翅膀一样快。那儿到处是学问——没别的,除了学问还是学问,还不算宗教,可那也是学问呀,反正我根本就不懂。是喽,是个思想纯得很的地方喽。可别怪,到夜里,街上一样有坏娘儿们转悠呢。我看你也知道他们那边造就办教的吧?好比菜地种萝卜。虽说他们得花上——多少年呀,鲍勃?——五年,才把一个整天啥事没干、蠢头蠢脑的家伙变成一个满脸正经、没邪念头的讲道的,可他们还是非这么干不行,只要干得成就干嘛,再说还得把他打磨一番,让他样儿又文雅又能干,够得上要当的那号人,然后就让他出师啦,脸拉得老长老长的,黑袍子黑背心也是老长老长的,戴着出家人的领子跟帽子,跟《圣经》里那些人穿戴得没两样,这一来连他妈也认不得这家伙啦……哪,这就是他们做的生意,反正谁都得有自个儿的生意嘛。”

①“知识之树”是指伊甸园中分别善恶的树,见《旧约·创世记》。

“可你居然知道——”

“别打岔,孩子,大人说话,不许打岔。鲍勃,把前头马往边儿上拉拉,什么东西过来啦。你可要注意,我要讲讲学院生活啦。他们过的日子才高尚呢,这没什么好议论的,不过我本人不大瞧得起他们。要是说咱们是身子站在这高处,那他们就是思想站在高处——十足的思想高尚的人嘛,这可没什么好怀疑的。他们里头有些人只要把脑子里的东西说出来,一挣就好几百呢。还有些家伙,年轻力壮,赚的钱跟银杯里盛的一样多呀。要说音乐嘛,基督堂到处有刮刮叫的音乐。你信教也好,不信教也好,可你免不了也跟大伙儿一块儿唱那家喻户晓的调子。那儿有条街——是条主要街道——世界难有其匹哪。我自间知道点基督堂的名堂就是了。”

这时候马匹歇过来了,重新驾好辕。裘德最后一次怀着敬畏的心情,向远处的光晕望了一回,然后傍着那位消息极为灵通的朋友一块儿离开了,那人路上也没拒绝再跟裘德聊聊那座城市——它的塔楼、会堂和教堂。运货马车到了岔路口,裘德因为车把式给他讲了那么多,对他千恩万谢,还说但愿他自己也能像他一样说基督堂,哪怕能讲出一半也就行了。

“我这也不过偶尔听说的。”车把式说,没一点自吹自擂的样子。“那儿我压根儿没去过,跟你一样,不过我东听点,西听点,也就知道个大概啦。你爱听,这就挺好嘛。我这人到处闯荡,跟社会上哪个路道的都有来往,就算不想听也听了。我一个朋友年轻力壮那阵子,常在基督堂的权杖旅馆擦皮鞋,哎哎,他上了年纪以后,我待他就跟亲哥儿俩一样哪。”

裘德一个人继续往家走,一路上仔细想个没完,这一来反倒一点顾不上害怕了。他一直心向往之的是一个身心得以完全托庇,精神得以信守不渝的对象——一个他自以为令人崇敬的地方。如果他能在那座城市找到这样的地方,那他究竟是去得成呢,还是去不成?在那儿,用不着害怕庄稼汉的骄横,用不着害怕有人对他横加阻挠,用不着害怕别人讥笑嘲骂,他能不能像他以前听说的古人那样,静观慎守,把整个身心都投入到一项伟大事业中呢?正如一刻钟前他凝视着的光晕对他的眼睛发生的作用,这会儿摸黑赶路,那地方对他的心灵也有了启示。

“那是光明之城。”他自言自语。

“知识之树①在那儿生长。”他往前走了几步又说。

①旧制英币一几尼换二十七个先令。

“那儿既造就也延揽学问精深的人类导师。”

“你可以叫它是由学问和宗教守护的城堡。”

说过这个比喻,他沉默良久,然后说出了一句:

“那是个对我完全合适的地方。”

第一部 在马利格林  第04节

这个孩子,按思想发展的某些状况说,是个古时候人,可是在另一些方面又比他的实际年龄幼稚许多。他这会儿一个劲儿想心事,走路就慢多了,也就让一个脚底下轻快的人赶了过去。天已昏暗,不过他多少看得出来那人头戴一顶特高的礼帽,身穿一件燕尾服,配着一根表链,脚上一双没响声的靴子。他的两条细腿甩开大步朝前闯,那根表链也就随之狂跳不已,把天光星星点点折射出来。裘德本已开始觉得孤单,一心想追上他。

“嗨,你这家伙!我赶路哪,你要想追上我,得快走才行啊。你知道我是谁吗?”

“我想我知道。你不就是韦伯大夫吗?”

“哈哈——我是尽人皆知哪,因为我时时刻刻给人办好事啊。”

韦伯是个卖假药的江湖郎中,因为他一向小心谨慎,不露马脚,免得惹出是非,引人盘查,所以只有乡里人熟识他,其他人就对他一无所知了。又因为只有草房住户才向他求医问药,所以在维塞克斯郡,也只在这类人中间有名气。他比那些既有大本钱、又有一整套广告班子替他招摇撞骗的骗子手,未免寒酸许多,病家也更卑贱。实际上他是勉强混日子。他足迹遍及维塞克斯郡,东西南北,称得上无远弗届。裘德以前有一天瞧见他把一罐子上色的猪油卖给一个老太婆,说是专治腿脚病的。老太婆得为那珍贵的药膏出一几尼,按分期付款办法,一回交一先令①。大夫自称只能从西奈山②上一种吃草的神兽身上提取到这药,要抓到它,非冒送掉性命和残肢败体的严重危险不可。裘德固然老早就对这位绅士的药品信不过,不过觉得拿他当个同路人也没什么关系,况且在纯属他那行当之外,也许还能提供点可信的材料呢。

①西奈山在埃及西奈半岛。《旧约·出埃及记》中说,耶和华在西奈山授《摩西什诫》。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