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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一只鸽子(第1页)

在山林里高高的大树上一阵酣睡后,方义醒来时却发现一只鸟儿正和他同时栖息在同一棵树上。令他特别好奇的是,这只长相很可爱的鸟儿,居然不怕人。

那只鸟就站在方义头顶的树枝上,只要他一伸手就可以轻易地抓住它。不过,方义看它长得实在是既漂亮又可爱还乖巧,便不忍心下手。

方义坐起身,久久地伸了个懒腰,扭头看看斜射进林中的阳光,知道天色已经不早了,得赶快回清洲村去。恢复了精神和体力后,他纵身一跃,潇潇洒洒地从树上飘落下来。

他继续赶路,在山道上又随手摘了些野果揣进口袋里,准备带回去给姑姑和姑夫。今天空跑了一趟,回去见面时先捧出一把鲜甜的果子来,多多少少可以缓解一下自己的尴尬吧。他在心里暗暗敲起了小算盘。

眼看就要到太仓湖了,方义忽然感觉身后好像有什么东西一直在跟着他。凭着敏锐的听觉,他并没有觉察到周围存在什么危险。但他可以肯定的是,一定有什么在一路跟踪他。他撇了撇嘴,决定跟这个莫名其妙的家伙捉一会儿迷藏,看看它究竟是什么来头。

不远处正好有一棵粗壮的苍松,方义看准目标,猛地撒腿如飞,箭一般地躲到了树后,然后从怀里掏出弹弓,凝神屏气,做好了随时攻击的准备。

不大一会儿,躲在苍松后面的方义又听到了那熟悉的声音,像微微的一阵风吹来,风里又裹着均匀的某种节奏。它近了,近了,更近了,出击!

见时机已到,方义突然从树后转身出来,手中的弹弓已经射出了一颗小石子。打中了!

啊?原来是它!

伴随着一阵惊慌失措的拍翅声,一只翅膀中弹的鸟儿掉落在了山道边的草丛里。这只鸟,不是别只,正是刚才和方义同时栖息一棵树的那只。

“怎么是你呀!”方义吃了一惊,赶紧收拾好弹弓,快步来到了已经溅了几滴鲜红血渍的那丛山草边。

那只鸟儿正在那里挣扎,扑腾着翅膀,意欲再次展翅飞翔。只是,它越是挣扎,伤口越是流血,最后它只得乖乖地趴在那儿,睁着一双万分惊恐的眼睛看着方义。

方义蹲下身,摇摇头,一本正经地说:“你老实交代,干吗要一路跟踪我?我们才见过面的啊,你应该知道我身上一无所有的,你居然还动歪脑筋,要打劫!现在好了吧,吃子弹的滋味不错吧。”

方义一边说一边从怀里掏出了那把匕首,拔出刀鞘后,只见匕首银光闪闪,寒光四射。

这下可把那只鸟儿给吓坏了,它先是惶恐地往一旁的草科里挪动,可挪了半天,也没能离开原地半寸儿。无奈之下,它直直地看了方义一会儿,然后口齿不清地咿呀了几声,最后居然昂起脖子,闭上了眼,一副英勇就义的模样。

方义顿时就呆住了!这是一只什么鸟儿?在这深山老林里居然还学会了人情世故哩。怎么?你以为我拿刀出来是想杀你啊?我是想帮你包扎伤口,笨蛋!

方义用匕首从里面的白色衬衣上割下一块布条,然后帮鸟儿包扎了翅膀上的伤口。被五花大绑的鸟儿,此刻连煽动翅膀的力气都没了。

方义又朝西山看了看,太阳就要落山了,得赶快赶路。可是这鸟儿……该怎么处置呢?他想了片刻之后,决定把这个深谙人情世故的可爱家伙给带回家。于是,他把鸟儿放在弯曲的胳膊上,带着它一起奔向太仓湖。

太阳就快要落山了,太仓湖上一片静谧,红艳艳的霞光映照在湖面,仿佛一面巨大的仙府之镜。湖心处,三两只捕鱼的小船载着鸬鹚在湖面上悠悠飘荡,驶向回家的方向。湖岸边,停泊着寥寥几只小船,似乎只要竹篙轻点水面,它们便也要离去一般。

方义不免有点着急,赶紧来到湖边寻找邹小清的那只小小竹排。然而,即便他是长了一双齐大大圣的火眼金睛,也是不能够找到邹小清和她的小竹排的,因为她早已回家了。

邹小清像她爷爷一样,也一直是个很讲信用的人。她白天在湖上等待方义回程渡湖,可是左等不来,右等也不见,从正午到傍晚,都没等到方义的半个人影儿。无奈,见太阳快要落山了,她便驾着竹排回家去了。邹老爷子还在家里等着她做饭呢。

邹老爷子和邹小清这爷孙俩家住哪里?不在东江村,不在南湾村,不在西海村,不在北湖村,也不在清洲村。他们住在太仓湖西岸的一座石头房子里。

在邹小清一岁那年春天,她的父母跟着一只东去的商船走了,说是要去大上海谋生,等发大财了就回来。可是,老天不遂人愿。那一去之后,夫妻俩就再也没有回来。

那一年,邹老爷子抱着邹小清站在太仓湖岸边给儿子和儿媳送行,没成想一次送别,终生不见。但倔强的老头儿在此后的每一年的春天,依然习惯地站在湖边等待他们归来。后来,他干脆在太仓湖西岸建了一座石头房子,带着小清住在里面。他总想着,一直守望着东方,终有一天会亲眼见到他们归来……

方义没有见到邹小清的竹排,心中不免有些失落。不得已,他只好上了另一只小船,带着臂弯里的那只鸟儿,一起渡湖。

船夫是一位黝黑的中年汉子,他见方义带着一只鸟儿同行,一开始感到很惊讶。后来见鸟儿翅膀上有血迹,还被包扎了,便问方义:“小哥哥,你是在山林里救了这只鸽子吗?”

方义心里正在焦急,他身无分文,等到了对岸,没钱给船家,可怎么办才好?可猛然间,他听见船家在跟他说话,别的没听见,可是他清清楚楚地听见了“鸽子”两个字。

“叔叔,您刚才说什么?您说这家伙是一只鸽子!”方义指着正在他臂弯里呼呼大睡的鸟儿问船家。

“是啊!它就是鸽子啊。我父亲当年也养过一只呢,不过没它长得好看,也没它这般小巧。你这只一定是很特别的品种!”中年汉子呵呵笑了起来。

方义忽然想起来,在平顶山砖窑厂做工时,他曾在张达丰送给他的那些书和报纸上看到过有关人工驯养鸽子的故事,只是他从来没有亲眼见到过真正的鸽子。百家村里虽然也有很多种鸟儿,可是不知道什么原因,却唯独没有鸽子。

“飞鸽传书!”方义的脑海里忽然冒出了这样一个念头。如果能把它驯养成一只会传递信息的鸽子,那该有多好!只要写一张纸条绑在鸽子的腿上,就可以让它将信息传递给章尧了。这样一来的话,也就不至于让我像今天这样,好不容易大老远跑一趟,竟扑了一个空,还丢掉了包袱。

想到那只包袱,方义不觉皱起了眉头。他还是无法理解,那个装了好几只野兔和野鸡的包袱,怎么半小时不到就不翼而飞了呢?如果不是人为的话,那会不会是……动物?比如说,狼!想到这儿,他心里不禁紧张了起来。假如真有一只狼光天化日之下在北湖村出没,那章家以及其他村里人岂不是都很危险?

夕阳下的小船划水特别快,仿佛也是归心似箭一般。到了对岸后,方义的现实麻烦来了,他没钱付给船家!他低头看了看臂弯里乖巧俊俏的小鸽子,咬咬牙,狠狠心,悄声说:“要不……先把你抵押给船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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