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不是他义气。我早就将这小子活拆了,靠,我老婆当年新给我做地一条内裤都被那小子拿去穿了,娘的,老子道华山偷那玩意,他还敢阻拦,日,早知道想他脸上吐了,妈的,今天的亏吃大了。”龙傲天揉着满目疮痍的脸。后悔地恨不能拿头撞墙。
郝伟无语。这个林华,呵呵,确实不好说。
进了客厅,清一色的木地板,整个房间设置的简单明亮,窗帘等设施透着温馨的味道,郝伟很满意。心道:川奈舞还是会办事啊。
“郝伟,刚才那个变态狂不会再来了吗?”周盈盈想到那闪电般抓住自己的狼爪,至今仍心有余悸。”
郝伟摇摇头:“这可说不准,不过你没有必要怕他啊,那小子我估计就是嘴上手上占些便宜,至于来正经的,呵呵。他好像还真不敢,所以你们没必要怕他。”
孙茜茜摇摇头,她对郝伟的话可不敢芶同。那样变态的人还不可怕,到底什么样的人才可怕呢?便道:“我觉得不是那样的,刚才他地眼睛好恐怖,就像……就像是一条狼一样,郝伟,我不希望再看到她,想到刚才他那副模样,我浑身都不舒服。”
周盈盈对此深有同感,两个刚刚还站在对立面地女子,此刻出奇地团结,都劝诫郝伟不要和此类人物接触,刚才外面发生的场景他们可是看的一清二楚,此刻就连看到龙傲天都退避三舍,搞得老龙脸红透了半边天,他瞅了瞅郝伟,心道:你看到了吧,不是我说林华那小子不行,是大家都这样看啊。
最终郝伟屈服于二女,只要在她们在房间的情况下,林华那小子一步都不能踏进郝伟的大门。这件事情就此作罢,下午看了看华盛顿的美景。
深夜,郝伟便将那本什么《混沌法》拿出来钻研,开篇的第一句话便是:天地万物,由气生,而气由心生,浮尘之物,莫过于混沌中,阴阳二气调于心,生气,则力无穷也……
郝伟细细地看着,《混沌法》说白了,就是利用天地间地灵气贯穿于武器中,让武器的威力大增,并修成灵器,这灵器和平常的什么法器是不同的,修炼到一定阶段,灵器可自行攻击,威力自是惊人。
呵呵,没想到捡到这样一个大便宜,郝伟的嘴咧得老大,嘿嘿暗笑不止,于是迫不及待地就开始修习,灵盾在身边环绕,卷起的灰尘呈针状铺天盖地地袭来,葵花宝典果然强悍,现在的郝伟只觉得混身上下似乎拥有使不完地力量,由此可见,用不了多久,自己就会在修为上更进一层。
按照《混沌法》的口诀郝伟在运行而周天后,双手缓缓地伸向地面,大喊一声“土”只见丝丝缕缕的黄色气体涌出,随着急速运转地气状飞针运行,接着便是“木”——从植物中汲取,“水”,而“火”,葵花宝典的灵台可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啊,最后便是“金”元素,来自于天空。
十几分钟后,五种《混沌法》所需的修炼元素已经筹集完毕,郝伟从口袋中取出一枚大的飞针空中一扔,飞针被外围的巨大引力袭来,红、白、黄、绿、金五种颜色的灵气缓缓地浸透在这枚飞针里面,飞针在一个小时内,它的属性便已经发生了变化,似乎更锋利了些,针尖的寒光让人想到了那一闪而出的流星……
太阳升起的时候,郝伟身前的这枚飞针似乎有了思想,缓缓地移动,迎着太阳,似乎在吸纳太阳的力量元素。
收工,练了整整一宿,郝伟有些疲累,这《混沌法》牛叉是牛叉,就是消耗灵力有些多,郝伟手指一伸,那枚飞针竟然直直地落在自己手中,郝伟喜上眉梢,没想到啊,竟然这么快飞针就有了灵性,按照这种速度进行下去,岂不是说无需多久,今后自己只需要带一枚飞针即可,并且想怎么玩就怎么玩,哈哈,林华和杨过,你们两个真是天才,如此高妙的心法都想得出来,不愧一个是仙皇一个是仙帝啊。
每到太阳刚刚升起的时候,总是路夕贝早早做好了早餐等郝伟,只不过今天在异国,路夕贝没来,做早餐的艰巨任务便落到了两位女孩子的肩头。
周盈盈在工作上可以算得上是女英雄,在厨房里,呵呵,连狗熊都算不上,不过孙茜茜水平还过得去,至少郝伟吃她做的饭菜并没有一股脑地全吐出来,绕是如此,龙傲天那家伙依然牢骚满腹,唉,都怪路夕贝,将这小子的胃给惯坏了。
郝伟看着一脸苦色的龙傲天道:“老大,你若是觉得家里做的饭菜不适合你的胃口,完全可以出去吃嘛,兄弟我绝不拦你。”这话说的龙傲天胆战心惊,赶紧夸赞了孙茜茜的手艺,呵呵,他能不怕啊,昨天自己就是因为说了一句“周盈盈,你这做的饭菜是人吃的吗?”结果就被郝伟用心法折腾了一宿,苦不堪言。
孙茜茜的脸色缓和不少,冲着周盈盈使了个眼色,两人鄙视的目光不留情面地砸向兀自埋头塞饭的龙傲天,郝伟不禁暗叹女孩的心思你别猜,当真是猜来猜去也猜不明白啊,不久前还剑拔弩张的仁人,现在竟然成了同一个战壕里面的盟友,不得不说,林华这小子为郝伟的家庭和谐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啊。
平静的一天随着太阳的落山渐渐远去,郝伟在晚饭前就觉得今天有点不大对劲,用神识一探,眼里闪过意思残酷的光芒。
风轻轻地吹着,天空没有月亮,这样的夜晚适合做一件事情,那就是杀人,龙傲天在二女已经休息的当口走到郝伟身边,轻声道:“郝伟,是我去还是你去,要不让四虎去吧,这样的小角色好像还轮不到咱们出手。”
郝伟撇撇嘴,从口袋中掏出一枚飞针,冷声道:“还是我来吧,好久没出过手,也不知道现在到了哪个阶段,正好送了个靶子过来给咱试验一下身手。”说完,一脸贼笑地向小树林走去。
小树林中有一个人,准确地说是一个金发碧眼的中年男子,此刻,他那满是忧郁的眼神对准的恰是眼前兀自奔流的小河,用手轻抚这被风吹散的金发,幽然叹道:“难道血腥将一生伴随我吗?天啊,每当看到那奔流的血液,我的心中都会涌起一股不安,那些死在我手中的灵魂,啊,请你们原谅我。”
他的名字叫做麦克马拉曼,乃是血族数得着的好手之一,前段时间刚刚从M国回来,在那里放倒了几个敢和“嗜血”过不去的二百五,还未在华盛顿立稳,“嗜血”的头目贝利就给自己打了电话,说华盛顿自由大道13号有个亚洲青年郝伟,你去干掉他。
就这样简简单单的一句话,麦克马拉曼二话没说,就开着车子来到了这里,颇有忧郁气质的他在别墅四周徘徊了好久,最终决定在郝伟吃过晚餐的时候动手,做人要厚道嘛,送别人去黄泉路,好歹也要让人家吃了饱饭,当然,他没有进餐,因为他的食物是血,郝伟就是他的晚餐。
麦克马拉曼不知道在他挂掉电话的时候,珍妮的眼泪都出来了,一个劲地央求贝利,还是多找些好手过去吧,想想看能将她们从z国活生生地撵到m国的人是好招惹的吗?
第一百二十一章 倒霉的杀手
珍妮将郝伟当成强悍的对手,可不代表“嗜血”的老大将郝伟当回事。
郝伟?哼哼,到底是哪根葱?一个不过二十多岁的毛头小伙子能有多大能耐,将你们吓成这样?贝利嘴里叼着雪茄,不屑地看着站在自己不远处的李孟良,嘴角浮现嘲讽的笑,堂堂z国青帮老大,原来竟如此不济,真是瞎了眼,怎么找了这么个废物当合作伙伴。
贝利并不是嚣张,因为麦克马拉曼已经是血族四阶好手,即便是和阳东方这样的好手交手,理论上也未必会落了下风,当然,仅仅是理论,实际操作上,估计阳东方能将麦克马拉曼这小子打得找不到北,可是傲慢的M国人永远相信自己的才是最好的,所以,有人便成了狂妄的牺牲品。
这个牺牲品自然便是在河边无限感怀的麦克马拉曼了,不过就像可怜虫永远不知道自己是可怜虫一样,现在的麦克马拉曼绝不相信自己干不掉一个二十多岁的小屁孩,即便是他那被教廷打死的爷爷突然出现在他面前一把鼻涕一把泪地诉说,他也不相信。
他是一个自恋的美男子,不,确切地说应该是一个美得冒泡的吸血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