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3,2,3,7,2,1,6。”
‘滴滴滴。’
一道蓝光闪烁,只听‘嘎吱’一声,保险箱真的打开了!
余歌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难以言喻的喜悦涌上大脑,瞬间将刚才的疑惑和憋屈抛到了九霄云外。
余歌一把拉开保险箱,瞬间映入眼帘的就是几条金灿灿的东西。
金条……
是金条啊!
五块垒在一起的金条,每一条底下都刻着重量单位,一条二十克,五条就是整整一百克的黄金啊!
“我的天!发了!发财了啊!”
余歌喜出望外抓起金条狠狠地亲了两口,喜上眉梢的全部收进了口袋里。
“哈哈哈!这趟果然没有白来!余歌啊余歌,多亏你选择留下来呆一晚,不然哪来这些宝贝啊!有了这些黄金,老子都可以一年不干活儿了!哈哈哈!”
余歌欣喜难耐,笑得嘴角都快咧到耳后根了,他弯下身子继续看着保险箱里面,在放着金条的边上还垒着一□□黑发暗的东西,隐约能感觉到是一个立方体。
余歌皱了皱眉,他一伸手摸到的却是偏硬的皮质手感,挺厚的但绝对达不到立方体的厚度。
“这是……笔记本?”
余歌看着手里的笔记本,接着又把保险箱里那一打东西都掏了出来……
全是笔记本。
余歌坐在地上,好奇的看着这些笔记本。笔记本的外皮是黑色的人造革,触感发硬但保存的很好,笔记本每一页之间都紧紧的贴合在一起,没有一丝残留的空气,靠近一闻能感受到一股纸张特有的陈旧味道,恐怕好几年没被人翻动过。
笔记本在平民的世界里是少见的东西,更不用说是包裹着人造革的笔记本,可这种东西毕竟不是值钱的玩意儿,被人特意藏在保险箱里就意味着里面记录的东西绝对不寻常。
余歌探头往门口望了一眼,他悄悄起身扣上了门锁,随后又钻回桌子底下翻开了最上面的一本。笔记本里的纸张微微泛黄,记录在上面的油性水笔也有轻微扩散的迹象,不过字还是看得清的。
“二四九三年,四月十二日,今天是通过毕业考试正式分配到实验室工作的第一天,虽然还只是个无名的小助理,但我一直都梦想着这一天的到来,碰到丧尸样本的那一刻我感觉整个人都兴奋的发抖,虽然差点被博士骂了,但我还是很高兴,希望有朝一日能研究出丧尸病毒的解药,这样人类就能摆脱高墙要塞,再也不用畏惧丧尸了。”
二四九三年,距今正好三十年了,如果写这本笔记本的人还活着那至少有五十多岁了吧。不过,从上面记载的内容来看,这本笔记本的主人年轻的时候可是个不折不扣的愣头青啊。
余歌忍不住笑了笑,随后接着往后面翻。
然而,这个笔记本并非每天都有记录,而有记录的内容多半也是些无关痛痒的小事。比如今天试验进展到什么程度啦,某一天突然实验失败了要推到重来啦,上级又送来了新的样本啦,又或者转移基地、调动岗位之类。
余歌翻了快半本,可看了看去都是这些内容很多就没了兴趣。
“渍,要记能记些有用的情报不?这些东西看着都让人犯困。”
余歌打了个哈欠,随手翻回了扉页,而那上面的两个字却突然刺痛了他的双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