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斯汀大学,爱丽丝学院。
伊沃·戈登第一天上课,差点被刁钻聪明的女孩子架在火上下不来。
女孩子们很不客气,你刚说了上一句,她们就能接下一句,这是学生们给年轻的新老师的下马威,好让新老师知道她们不是好惹的。他差点窘到要夺路飞逃。
照着课本规规矩矩的上课看来是行不通了。
他松开领带,“看来你们都事先预习过本学期的课本。既然这样,这节课我们就来说说奥斯汀大学的创始人,爱丽丝·奥斯汀。有人没看过她的作品吗?”
女孩们开始笑,然后看着教室里前排的一个女生。
伊沃不解。
女生长得很漂亮,雪肤大眼,棕褐色的卷发十分浓密,脸上神情似乎有些无奈。
下课之后,他才知道,这个女生跟他今天讲的作家同名同姓,只是中间名不一样。
女孩们很勤奋,作业都按时交上,小论文写的相当精彩。英国文学史这门课相对来说不难学,也不难上课,但想要将课程讲的精彩不让学生们走神,还是得有点料的。
漂亮女生有个从中学就认识的男朋友,男孩长得也很漂亮,数理化都很好,在帝国理工学院上学,比爱丽丝大1岁,17岁就开发了一款手机APP,开了一个小科技公司,自任CEO。
男孩周末会骑一辆小绵羊来接爱丽丝,见面准会亲吻,两个小孩可甜可甜。
他就想:哎呀!年轻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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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生活过得很快,一个学期下来,已经跟几个班的学生都混了个脸熟。他很受学生欢迎,大概是因为年轻,长相讨喜,又没有年长老师的沉闷,上课会给她们适当的讲点小段子,带动课堂气氛。考试打分也比较客气,能过的都过了,其实也没几个过不了的。
爱丽丝·奥斯汀总会是作业做的好考试又名列前茅的那几个中的一个。
老师都会喜欢像她这样的学生,聪明、勤奋,一点就通,又长得漂亮,看着就很爽心悦目。
她喜欢坐前排位子,听课其实不太认真,但又很安静,他也就随她去了。大学生了,老师没有责任、也不可能管得太多,不学会自我管理的学生是没有前途的。
放学后他通常就下班了,回到公寓里,给自己做点吃的,喝点小酒,玩游戏或是看看书,单身男子就是这么清闲。
周末会跟朋友出去骑自行车,玩跳伞,有点个人生活。
他谨慎的跟女学生们保持距离,学校没有明文规定,但在职教师跟学生谈恋爱,怎么看都已经属于“性骚扰”的程度,被发现或被告,那可不是什么好事。他是健康的男人,也是心智正常的男人,用不着拿自己的事业去折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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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这届学生毕业,再下一个学期,新学生涌进教室,他才忽然意识到,这意味着他再也不会在教室前排座位看到那个总像是在梦游的漂亮女孩了。
他以为事情就会这样,波澜不惊的过去,他还来不及确认自己的感情,就没有再见她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