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士兵们看的眼花缭乱,根本分辨不出,哪里是马孟起的亮银枪,哪里是王彦章的黑铁枪。
唯有萧秉烛、刑天几个高手,才能分辨两人斗枪的惊险和霸道。
两个人斗了一个时辰,换了十三种枪法,各自的盔甲被刺破十八个窟窿,两个人干脆扯掉盔甲,赤身继续斗枪,从马上斗到马下,从日在当空,斗到日落西山,终于耗尽了力气,而不分胜负。
两个人分开之后,瞪着对方,谁都不服谁。
“好小子,不愧是锦虎儿马孟起,霸气。”
“老大叔,北地枪王这四个字,属实!”
“哈哈哈……”
两个人同时大笑,马孟起单膝跪地:“萧公,就连北地枪王这样的高手,都能臣服于您,我马孟起是服气的!”
萧秉烛将他扶起:“为将者,不仅要勇武,更要懂用智,否则,只能是一时之胜将,而非一世之胜将!”
“末将受教!”
没想到,萧秉烛一来便收下一员虎将,当真是好运气。
次日,清晨。
诸葛燕庭端着西凉特有的羊肉汤、后锅盔进了萧秉烛的房间:“大懒虫,还不起床。”
诸葛燕庭毫不客气将他的被子给扯了去:“啊,臭流氓,你,你睡觉怎么不穿衣服……”
她赶紧捂住双眼,又从手指的缝隙里去偷窥,想看一看他到底是不是父亲所说的假太监,可萧秉烛那个角度十分奇特,根本就看不到,只能看到他八块腹肌的小腹,和浑身如玉般滑,如石般坚的肌肉。
“哇,好好看,好想摸,嘿嘿嘿!”
萧秉烛拉过被子,白了她一眼:“你睡觉还穿着衣服啊,不知道果睡不仅睡的更香,还更有利于健康吗?大惊小怪的。”
“呶,给我更衣!”
萧秉烛穿好犊鼻裤,站在床下,抬着双手,闭着眼睛。
“哦?给你穿衣服?想得美!”诸葛燕庭一脸红晕,仿佛在心里已经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儿。
“是你自己非要做我的司马参军的,司马参军的职责嘛,就是照顾我的饮食起居和军情文案,你若是不愿意,那就跟皇帝请辞咯!”萧秉烛故意耍无赖。
“哼,穿就穿,小懒虫!”
萧秉烛被她穿好衣服,又给擦了脸,他用自制的猪鬃毛牙刷和青盐刷了刷牙,这才满意的在她鼻子上一刮:“不错,这小丫头干活挺利索!”
“呸呸呸,谁是你的使唤丫鬟了,我是司马参军!”诸葛燕庭想了想,自己确实做了使唤丫头的活儿。
“是是是,我的司马参军大军,坐下了一起用餐吧?”
两个人吃着饭,蚩离在门外禀报:“萧公,最新情报,铁狮男又说动吐谷浑、高昌、楼兰等国的一些大贵族,又借来十万兵马,如今是将近三十万兵马,兵分三路,杀向西凉城的三座护卫城。”
诸葛燕庭把羊汤一口喝干,把碗推到一旁,拿出了一张军事地图,指着三座城:虎威城、鸣沙城、月亮城。
“这进攻速度有点快啊,如果破了这三座城,西凉城就成了他们三十万大军嘴边的肉了,萧公,这一仗,要怎么打?”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