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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幕间篇八(第1页)

重新换了一身装束的贝尔摩德坐在候机室的咖啡厅里面。

刚才在夏目羽久上飞机之后,她就听到已经有一串FBI抢先离开机舱。贝尔摩德并不在乎他们是否先逃了。对她来说,杀人并不是兴趣,更多时候都是任务。

他人的生命对她来说,就如同蝼蚁一般。那一个个逃窜的FBI就像是一只只仓皇的小蚂蚁。她想要他们死,想要他们身败名裂,都只是分分钟的事情,根本不是需要专门挂心,花精力对付的人。

现在,贝尔摩德主要是在计算夏目羽久从进入FBI所在的机舱里面,到自己逃出来的时间。

这是基本的考核——一个被抓住的黑衣组织成员如何在官方面前斡旋,隐瞒,到最后全身而退。他们不缺守口如瓶的成员。宁愿他们有能力可以周旋脱逃,也好过一个个愚钝笨拙,容易被抓。真要求那么低的话,一群不会说话的哑巴难道不会更方便吗?

这是考核的第一项内容。

第二项内容是如何通过利用敌人的情报,反而找到自己的伙伴。事实上她在用对讲机已经透露了一些信息,给足了提示。但黑衣组织,尤其是有代号的成员大部分情况都是行踪不定,平时都是各做各的,只有特殊任务的时候,他们才会集结起来。他们不会在成员有需要的时候及时出现。

而如何成为有一名能够彻底自救成功,又回归组织的成员便是组织可看中的人才。

夏目羽久需要知道的是“留给FBI的信息也有时效性”。哪怕是普通的小偷,也知道不能被动挨打,如果警察不动他们,他们就安全了,这是不可能的。要想逃出警察的手掌心,不管什么时候,黑方都要找时机逃。

贝尔摩德反侦察反跟踪的能力并不弱。

一般来说,如果可以看到对方在机舱的动静,自然会让人联想人就在不远处的某个地方注视着,而且考虑到对方还要用对讲机连线,那么出现的区域就更容易推测了。

更别说,贝尔摩德想也不用想,都可以预测对方会让人过来寻找自己的所在,一边试图用对讲机来让自己不断地保持通话,方便FBI警官进行反侦察,一边和自己同事保持同步通讯。所以,一开始贝尔摩德从贴在羽久背上的监听器知道FBI警员离开机舱之后,一直都在揣摩FBI警官的心理。

看到夏目羽久从机舱下来的时候,贝尔摩德就把对讲机交给一个正在单独玩耍的小朋友手上。

贝尔摩德告诉他,他们正在玩警匪游戏。

如果对讲机响起来,接听就好了,不要回应。FBI警官的人越是谨慎,越会想得复杂。贝尔摩德跟他说,如果他表现得好的话,不仅会给他糖果,还会让他看漂亮的烟花。

之前是用了一个小炸弹,但其实只是小打小闹,没有起火冒出非常夸张的烟尘,另外,声响也不算特别大。对于长期待在安逸区里面的人来说,如果影响并没有持续很严重的话,那么他们反而注意不到曾经有过小爆炸。

贝尔摩德则打算在羽久知道找到她的时候,随即引爆炸弹。但她不知道,羽久根本就没有自己具体的出现地点,他能不能顺利找到自己就是个问题了。

组织很少会主动招收一名成员,一年也不到两三名,挑选的人必然是某个领域里面的有才能的人。一旦确定要招收对方的,首先就必须把他的底细情报查清楚。

根据情报显示,夏目羽久今年只有十六岁,早年父母双亡,居住在全是流民的贫民窟,以前是跟着领养自己的密医一起生活,没有医生执照也可以行医,以此赚钱。这样的少年,在犯罪者之都横滨来说,多他一个不多,少他一个不少,并不算是特殊的。

然而横滨龙头抗战爆发之后,只有少部分人知道夏目羽久是接受港口黑手党的委托,骗取那个拥有五千亿日元黑钱的人,获得了一家有医生执照挂牌的诊所。最近他又从港口黑手党里面死遁离开,以此可见,这个少年人非常有自己的想法,脑袋也不笨。若是加入黑衣组织,那对于黑衣组织来说将会是很大的助力。

贝尔摩德此刻穿着一身雪白的波西米亚长裙,戴着墨镜享受着从东南方向投射过来温暖的阳光。手上白金色的手表已经显示,距离羽久上机舱到现在,过去了有二十一分钟。

她刚举起一杯咖啡抿了一口,正对面就坐着一个白发少年。因为纯色太正,乍眼看过去反而像是染的。少年换了一种肤色之后,看起来倒有些像是杂志上读者模特,哪怕是披一件小马甲,也不完全像那些灰头土脸的打工人。

贝尔摩德仔细想了一下,大概是因为对方严正内敛的体姿,反而显得与众不同。再加上,白发少年跟印象中的贫民窟少年不一样,既不会油嘴滑舌,也不会过分死板木讷。他不管做什么事情,都是一脸浩然正气。若不是看到他在港口黑手党里面工作,当密医,还从政府人员那里收钱办事,贝尔摩德还会以为这个人非常正直,容不得一点肮脏的手段。

“不到二十五分钟,算是不错的成绩。”

如果当时羽久交付黑色箱子之后就直接离开的话,贝尔摩德还打算立刻用放在前轮的炸弹先引起注意。无论羽久采取什么样的行动,贝尔摩德都会设法把他先留在机舱里面。

羽久扫了她带有浅棕玫瑰花纹的名牌手提包,说道:“对讲机呢?”

“为了避免狗狗们追上来,自然要把骨头扔到其他地方去。”贝尔摩德不紧不慢地说道,“你是怎么找到我的?”

贝尔摩德自己换了一身装扮和容貌。按理说,就算是和自己认识多年的琴酒也不容易分辨出来,除非自己做出一些特定的动作,这样对方才能够默契地认出自己。但羽久认识自己的时间大概不会超过一个星期,相处时间更没有超过一个小时。

他是怎么一而再地就认出自己。

“你的香水味。”

“你那是狗鼻子吗?”贝尔摩德饶有兴趣地看着羽久说道,“说实话吧,你是怎么认出我的。哪怕你可以猜中我曾经使用对讲机的位置,扑个空之后,在人流如此密集的机场里面,你能闻到我的味道?我是不相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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