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衣柜里找到一套干净的床品后,洛伊把头重脚轻的季屿恒扶到窗边的休闲椅上,自己一个人呼哧呼哧地把床单、被套和枕套全都换了。
因为生病不能出力而被女孩嫌弃了一番的男人终于如愿以偿地躺进了舒适的被窝中。
可他却没有闭上眼睛。
“怎么啦?怎么还不睡啊?”洛伊坐在床边,轻拍男人的脑袋。
“……想吃冰淇凌。”
洛伊差点一口气背过去,“你都发烧啦!要吃也该吃点清淡的温热的!吃什么冰淇凌啊?!”
“可是,以前我每次生病,都要吃冰淇淋的,吃完睡一觉就好了……”
洛伊简直要怀疑自己的耳朵出问题了,这语气里竟透着满满的委屈。
那个几个小时前还紧紧握着她的手试图给予她安全感的男人似乎消失不见了。
因为发着高烧,此时的季屿恒脸上呈现出虚弱的粉红,湿润的睫毛微微颤抖着,看上去可怜极了。
“……好吧好吧。”洛伊无奈道。
正准备起身,季屿恒又伸手拉住她的衣角,“要巧克力味的……”
“……知道啦!”
下楼来到厨房,打开冰箱的瞬间,洛伊的眼睛忽然瞪得溜圆。
冷冻室里,除了最下层的两个抽屉装了些其他的食材,其他各层满满的全都是冰淇淋,各种品牌各种口味,摆放得整整齐齐。
“唔,真是个冰淇淋重度爱好者……”
回到卧室,洛伊一进门就看到季屿恒已经坐了起来,靠在床头上乖乖地等着她。
“喏,随手挑了一盒。”
“谢谢。”
“只能吃一点点哦。”
“……好。”
季屿恒接过冰淇凌,直接挖了一大勺,全部塞进嘴里。
洛伊:……说好的一点点呢?
然而这还不是最主要的,重点是季屿恒拿勺子的姿势。
大多数人拿勺子是用中指、无名指和小拇指抵在勺柄下方,食指和大拇指则围绕着勺柄来保持勺子的平衡和稳定。
而季屿恒却是直接将右手纂成拳状,五根手指紧紧握着勺柄——就像刚学习用餐具的小孩子那样。
想到这,洛伊忽然就忍不住,“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怎么了?”
“Daddy啊,你知道你现在看起来像什么吗?”
“……像什么?”
“像个宝宝!噗哈哈哈哈!”
季屿恒:……
不太理解女孩的笑点在哪里,男人继续挖起一勺,大口吞下。
季屿恒吃冰淇淋的时候,洛伊闲着没事,就一直盯着他看。
男人的五官生得极为精致,组合起来放在他的脸上,不仅不会让人觉得突兀,还有一种雌雄莫辨的漂亮。
他的漂亮不是像明星那样靠着各种高定礼服和名牌饰品堆砌出来的漂亮,而是实打实的好看。
而且,大概是因为小时候的家庭教育很到位,平日里的男人浑身上下处处都透着一种矜贵的气质。
但此刻的季屿恒穿着驼色家居服缩在床上,整个人显得十分柔软。
盯着男人的脸看了好一会儿,女孩的目光下移来到他的手上。